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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從慎重開始》第四百九十三章 才第4手準備,就勝了
第494章 才第四手準備,就勝了

 “臣在都察院,無事就看大明律和衙門宗卷,發覺許多罪行與刑量,不相匹配。”

 嚴成錦隨意編了個理由,

 總不能告訴陛下,五百年後,這些律法都有,臣只是搬運工。

 不過,隻記得律法的名稱,具體的內容,還要重新編。

 弘治皇帝沉吟許久。

 登基十年後,他也發現了律法中的弊端。

 但不敢改大明律,所以,才誕生了彌補大明律的《問刑條例》。

 熊繍抱著雙手,躬身作揖:“陛下慎裁!”

 正在這時,刑部的隊伍中,響起不一樣的聲音。

 王守仁站出來:“臣亦請乞,修撰律法。”

 弘治皇帝眼底閃過一絲猶豫,

 高皇帝是開朝皇帝,是他的祖宗,三令五申下令,不得修改律法。

 若真要修改,也並非不可,

 只是駕崩去了地府,怕要被高皇帝揪著耳朵,大罵一通。

 熊繍看見身後的王守仁,遞給他一個警告的眼神,王守仁不為所動。

 “夜不閉戶,路不拾遺,此乃盛世景象之一。

 若陛下將更完備的律法,推行天下,下至黃口小兒,上至耄耋老朽,皆知道罵人需受刑責,豈敢明知故犯?”

 嚴成錦等待弘治皇帝的決斷。

 弘治皇帝深吸一口氣,微微閉眼上眼睛,再睜開時,眼神變得無比堅定。

 “金無赤足,人非聖賢,朕相信,高皇帝也有考慮不周的地方,都察院與刑部今日起,修撰大明律!”

 大殿中一片死寂。

 隨即,爆發出大臣嘈雜的竊竊私語。

 陛下真的修撰律法了!

 一百多年沒人敢修善的律法,連不顧高皇帝封鎖海禁的文皇帝,都不敢這麽乾。

 弘治皇帝下定決心後,便不管大臣們的非議。

 乾咳一聲,大殿滿滿安靜下來。

 “都察院和刑部,為何不接旨?”

 嚴成錦微微躬身:“臣舉薦,由王守仁來修改明律,臣則另立新法,成憲後,交由內閣批閱。”

 明律,修改起來頗為複雜,需重頭理順。

 修噶明律的人,需要懂刑法,也要對坊間的百姓以及朝中制度,一清二楚。

 光靠他一人,不知何時才能修撰完成。

 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勞累過度會引發心臟病、腦梗、三高……

 每天只能替朝廷工作三個時辰,不能再多了。

 王守仁最為合適。

 李東陽投來鄙夷的目光,此子又在舉薦王守仁了。

 王守仁並不推卻:“臣可修撰!”

 光有改善明律還不成,制度中亦有不當。

 大明在兩京十三道,布置的禦史總共才一百一十人,若是平均下來,每個府或州縣,還沒有一個禦史。

 且最大的不足,就是禦史在地方,沒有辦事的衙門。

 若如後世那樣,在府州縣,皆有一座監察院,律法機制才完善。

 且這樣一來,都察院的權力將不下於吏部,可又不受吏部管轄。

 嚴成錦微微躬身,祭出第四手:“若按舊製推行律法,仍會鞭長莫及,臣請乞,在各州縣設立禦史衙門,新設副禦史一人,文吏三人,衙役與衙門同等。”

 劉健瞪著眼睛,這小子不僅想改明律,還想改官製啊。

 韓文急切地望向弘治皇帝,在天下的府州縣新增一座衙門,要新設多少官職,米俸又要多少?

 這並非是一時之策,會影響後世。

 都察院的禦史們來了精神,都察院糾察朝野,為什麽卻比六部弱一頭?

 正是因底下沒有衙門,若府州縣都有一座禦史衙門,都察院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語。

 “臣附議!”

 “臣等附議!”

 禦史們連忙躬身,此時嚴成錦在他們眼中,宛如散發著光芒。

 嚴成錦讓他們背大明律,雖然討厭,但他們都能看出來,此事對他們而言,百利而無一害。

 誰敢說,不會下派到地方?

 禦史到了州縣後,只能蹭衙門辦公,並無專門的衙堂。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糾察能力再強,底下沒有屬下也是徒勞。

 他們眼巴巴地望著弘治皇帝。

 弘治皇帝遲疑不決:“新增官製,就要增設許多官職,徒增國庫負擔,此事再議。”

 他有些累了宣布退朝。

 嚴成錦有些猶豫,要不要祭出第五手,白銀大禮包。

 石見銀礦不缺銀子啊!

 大臣們各懷心思,明律與他們有莫大的關系,他們只希望別修出來剝皮草實。

 出了殿門,

 張升恢復了精神,伸手一抓,握住嚴成錦的手臂,按在殿門上。

 “本官有疑惑,你如何得知,我要談彈劾你!”

 此子掏出元錫的考題,傻子都能想明白。

 熊繍去他府上時,只有元錫在場,他有一個大膽的假設,我兒叛我!

 嚴成錦能明白,張升被兒子背叛的心情:“不錯,是張元錫告訴下官。”

 果然,果然如此啊!

 張升嘴唇無力蠕動著,這孽子竟如太子那樣往外拐。

 嚴成錦還有修改律法,快步回到都察院。

 上朝的禦史,皆陸續回到值房中。

 對嚴成錦想修改的律法,不感興趣,可陛下勒令都察院修撰,又不得不改。

 胡憲討好似的笑道:“嚴大人想如何改,下官全力配合。”

 “下官亦全力配合!”

 幾個禦史見狀,連忙出聲道。

 這些禦史雖心表不一,卻也能勉強廢物利用,若不然,勞累的就是自己。

 撰寫專利保護法和土地法等,雖有不同。

 可本質上,與大明律卻相同,那就是列出犯罪狀況,然後定下刑量。

 “那就有勞各位了。”

 嚴成錦從袖口中,抽出一本整理多日的大綱:“諸位同僚,按照大綱編纂,並署上姓名。”

 署名之後,想偷懶亦或蒙混過關,一目了然。

 到時將纂本交給陛下,陛下自會責罰。

 果然,聽聞要署名後,胡憲幾人皆露出難色。

 “嚴大人, 只是修定新法,不必如此吧?”

 “本官也是為了到時候,能給你們封賞賜。”嚴成錦道。

 我信你個鬼。

 胡憲幾人各自拿著綱要,轉身回到各自案前,埋頭苦思。

 綱要中列舉了大致的條目,只要仿照著寫,將沒寫出來的修補完整。

 只要修成後,再把刑量重的減輕,刑量輕的加重就好。

 所以,嚴成錦並不擔心交給他們編修。

 只是,該如何說服陛下,在大明的府州縣設立獨立都察院衙門?

 相比後世通訊發達,大明各地消息閉塞,更需要一座完善的監察衙門。

 這不是改製,而是立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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