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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地開始簽到》第365章:大明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章:大明法典

“既然如此,那我們就簽訂契約吧!”

大炎帝主搖頭,不再多想,決定盡早把這件事落實下來,避免出現新的變故。

余生頷首,對著郭嘉點頭。

郭嘉拿出兩封空白契約,在大炎帝主注視下,以靈氣為墨,抒寫契約的內容,然後遞交余生,蓋上玉璽。

大炎帝主拿出天盟的璽印,也在契約上,重重踏下。

至此,契約生效!

大明古朝獲得兩萬兩千億靈石賠償,還有天劍殿勢力范圍佔領權,以及各國通商權,可謂收獲豐盛。

天盟在付出昂貴代價後,獲得暫時安穩權,使大明古朝不能用以往的借口,隨便侵犯天盟各國。

簽署契約後,大炎帝主沒有停留,率領使者隊伍,當天離開蠻荒島。

他一刻也不想在大明古朝停留!

“古主,天盟和邪魂族對峙,我們可以借此機會,消化天劍殿疆域,順便發展商行。”

等大炎帝主離開後,郭嘉站出來說道,迫不及待想要建設天劍殿,讓眾多文臣兩眼泛光。

這大概是文官的喜愛吧!

就如武將喜歡開疆拓土,文官喜歡建設國家!

以政治綱領為本,大刀闊斧的改革,把一片動亂的地帶,變為國家的一部分。

“準!”

看到激動的臣子,余生也不會乾潑涼水的事,大聲命令道,奠定大明古朝接下來的時間,以發展為主。

......

隨後一年,大明古朝收縮鋒芒,安心發展,不管天盟和邪魂族打的多熱鬧,也沒有半點動靜。

正如大漢帝主的推測,萬邪大帝制定詳細的入侵計劃,從無常府和大蒼帝朝境內,兵分兩路,發動干擾式攻擊,兵力亦虛亦實,讓人摸不清頭腦。

正是這種詭變得進攻方式,讓天盟各大勢力疲於應對,不斷調動軍隊,卻什麽也沒有打到。

長此以往,天盟軍隊的士氣,一瀉千裡,沒有作戰欲望。

萬邪大帝,再次掌握戰場的主動權!

並且,他還在制定一場更大的戰爭,但實施這場戰役的前提,必須是邪魂玄朝後方安穩,能有充足的軍隊和強者供他調遣。

他,還需要等待!

在天盟和邪魂族膠著時,大明古朝的發展,可以用一日千裡來形容。

經過六部與內閣商議,大明古朝把天劍殿疆域,劃分為十三個行政區,派遣大量官員治理,取得重大突破。

受到謠言影響,起初的時候,天劍殿疆域的居民對大明古朝有很大的排斥,爆發多場動亂,死了不少無辜的百姓。

事件發生後,郭嘉調動朝廷力量,一邊武力鎮壓,一邊制定安撫民心的政策,澄清謠言,逐步消除百姓敵視心理。

享受到好處,百姓也漸漸接受大明古朝的通知。

對生活在底層的百姓來說,他們並不關心誰是統治者,只在乎統治者頒布的政策,是否有利於他們生存。

能過上好日子,他們有什麽理由反對呢?

穩定民心後,朝廷開始改革,消除氏族影響力,除了少部分聲望很好的氏族外,都遭受鎮壓,要麽滅族,要麽流放。

在軍隊上,軍部任保留霸王軍番號,卻沒有招兵,用余生的話說,沒有項羽的霸王軍,就不是霸王軍。

殺神軍和青龍軍,也在霸王軍突破聖級軍團半年後,晉升為聖級軍團。

第一軍團和第二軍團,穩步朝頂級軍團邁入!

各省地方軍,也擁有中等以上軍團實力,有資格在大型戰役中當炮灰。

至於強者數量,除了新增加幾尊至聖外,

就沒有多大變化。不過,還有一件大事,吸引大明古朝上下,所有人的目光。

那就是由商鞅和韓非子制定的法典,即將出世!

這一日,陽光穿過雲層,灑落大地,余生率領文武百官前往大理寺,這是除君權之外,大明古朝最高立法機構。

商鞅和韓非子對坐,互相論道,一條條金科玉律,形成金色的文字,懸浮在虛空,經過反覆推敲後,錄入一本古書中。

現在的立法,並不是從實際出發,因為修煉世界沒有實際。

兩人選擇的立法方式,是通過觀摩大道,身融天地,在引導天地之力反駁,能在天地真理中保持不散,才能算成文法典。

截止現在,兩人已論法一年!

“天地之余,君王為上,天下大業,為君神授,大明君主法典,成!”

韓非子大吼,一身長袍鼓起,散發的氣息中,帶著法家的審判之意,無數條法文,縈繞周身,形成一條大道之力。

法道!

以法為本,審判萬物,審判一切不公, 審判一切不正!

轟隆隆!

一團濃黑色的烏雲,出現大理寺上空,金色的閃電馳騁,沒有散發毀滅的天罰之力,而是一種秩序之力。

法典,乃秩序!

“秩序顯形,天地同慶!”

郭嘉喝著酒,忍不住砸舌道,他有預感,這部出世的法典,將徹底粉碎儒家的獨家統治,重創儒家的發展道路。

“大明法典第一條,君王為天,主宰天下,一切言行舉止,代表天意,統禦萬疆,為無上至尊!”

“大明法典第二條,皇位繼承,采取世襲製,君權世代嫡長子繼承!”

……

“大明法典第十條,朝廷制度,采取中央集權,地方分權製,地方頒布的命令,不能違背朝廷風命令!”

“大明法典第十一條,丞相為百官之首,設立左右丞相,下轄六部尚書,治理國家大時,丞相由君王直接任免。”

……

“大明法典第五十條,軍隊采取等級製,首腦命令製……”

“大明法典第六十條,科舉製為選拔人才的治國之策……”

“大明法典第一百條,大明境內,思想自由,學說自由,百家齊放,百家爭鳴……”

“大明法典第三百條,死刑執行,需上報大理寺複審……”

“大明法典第六百條,百姓繳納賦稅,官府需出示票據,不得胡亂征收賦稅……”

“大明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條,以上法典條款,自頒布之日起,遞交君王審核,確保無誤後,即可執行!”

一共九百九十八條的法典,自商鞅口中讀出,回蕩大明古朝境內,讓人聽得如癡如醉,沉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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