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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能程序員》開單章回應1下書友們的建議
其實本來這段話,左手是想附在正式章節後面的,但是左手發現很多人都對主角和王欣玲分手有意見,這個情節似乎影響到了很多人看書的心情,左手覺得有必要開個單章專門說明一下。

 首先,對分手情節有意見的大部分書友的觀點,是說主角馬上就要發財了,結果卻和陪伴自己五年的女朋友分手了,這種行為非常可恥。

 那麽左手就拿這個觀點來論述一下,首先,上面這個觀點成立的前提是“主角發財了”。這點左手相信大家不會反駁吧?

 但是縱觀全文,一直到現在,左手想問,主角發財了嗎?

 有的書友會說了,我滴個乖乖,500萬都到手了,還沒發財?左手隻想說,這只是部分書友對於創業不了解才導致的這個想法。

 不管是現在這500萬也好,還是後面即將再注入進來的500萬也好,請記住,這不是李林的錢。雖然李林對於這錢有支配權,但是這錢可不是給他用來吃喝玩樂,或者是用於自己生活的。這錢是用來投入項目的。

 說個最簡單的例子,現實當中某兩款手機上的打車軟件,這兩個項目燒了多少錢知道嗎?不知道的書友可以去查一下,請記住,那些錢可是全都是項目前期的投入,一毛錢利潤都還沒有呢,那些錢當時也給了這兩款打車軟件的公司,但是這些錢是給這兩個公司的老板花的嗎?顯然不是啊!

 再說說小說裡,辦公室租用的錢,員工的工資,後期宣傳和推廣的錢,租用和購買服務器的錢,哪一項是小數目?而且這還只是大頭,還有一些不經意間花掉的錢,比如水電費,辦公用品(比如那些員工的電腦,打印機,紙張等等)等等這些錢。

 辦過公司你就會知道,別看錢多,一點也經不起花。而且現實當中,可能還有一些不是很光明的錢需要你花,這些錢往往更不是小數目。

 再說說主角,至今為止,要說主角現在的生活,唯一比以前強點的,就是他給自己和兩個兄弟定的工資,一個月5000。左手不知道大家對於發財的定義是什麽,但是一個月5000塊錢,雖然不錯了,但是發財還談不上吧。

 有的書友會說了,一個月5000也是以前的兩倍了,主角都能給兩個兄弟一個月開5000,怎麽不給前女友一個月也開5000?

 拜托好不好,這現實嗎?

 有的書友又說了,那主角不會自己私底下給前女友送點錢嗎?

 拜托好不好,直接送錢,這跟侮辱人有區別嗎?再說了,王欣玲的性格,主角很清楚好不好,直接送錢對方會要?

 更何況,左手個人覺得,如果左手真這麽寫了,讓主角直接給前女友送錢。肯定會有人說,主角也太了吧,找了新女朋友,還給前女友送錢?藕斷絲連?

 而且不要忘了最重要的一點,上面左手解釋的是直到現在主角都沒發財。而對於“主角馬上就要發財了,結果卻和陪伴自己五年的女朋友分手了,這種行為非常可恥”這個觀點,其實最關鍵的地方在於,主角和前女友分手的那一刻,到底知不知道自己以後會發財。

 左手只能說,當然不會了!這都分手多久了,還沒發財呢,分手的時候就更談不上發財了。就算現在主角算是月薪5000,比以前牛逼了,但是在分手的時候,主角能想到自己後面能掙到5000一個月?那主角豈不是成相師了嗎,能預測自己未來?

 而且如果仔細看過來的書友應該知道, 主角得到投資,並且給自己的工資定成5000時,已經和現任女友好了。

 至於主角這麽快就找了新女朋友,這點左手就真沒法解釋了,只能說猿糞了,0-0。如果有書友非拿這個說事,說主角應該果斷拒絕新女友,應該在一棵樹上吊死,等掙到錢了,回去再找前女友。這樣的話,左手真的只能說見仁見智了。

 左手個人覺得,人生短短幾十年,珍惜眼前更重要。

 當然了,左手也知道,一本書不可能做到讓所有人滿意,連大神的書都有人詬病,更何況是左手這等小白作者。而且不得不說,最近有這麽多人反應這個問題,也是因為左手的書看的人多了,不得不說,左手還是很開心的。

 最終,左手承諾,一定會盡力滿足所有書友的訴求,而且左手原本給王欣玲設定的結局,也是好結局,所以大家其實也不用太為她打抱不平,好事在後面呢。

 風雨過後才能見彩虹,而現在,或許就是在風雨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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