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親生兒子,為什麽要下那樣的狠手?綜合以往國內外罪犯自己殺自己家人的例子來看,不管他們是神志不清,還是失去理智,大部分殺害自己親人的時候都會給一個最痛快的方式。而不會像楊啟山家人這種狀況,對小兒子亂砍一氣。
吳隊長拿著這些令人沮喪的報告在辦公室裡來回踱步,而慕森則是在窗邊一支煙接一支煙的吞吐著那可以令他恢復冷靜和理智的煙霧。盡管這樣做的方式並不可取,但卻是慕森認為最有效的。
忽然,慕森看著窗外異常冷靜的對吳隊長說了一句:“給我查查,那個失蹤的女孩兒和楊啟山是什麽關系。那個家裡肯定有很多女孩兒的dna,畢竟他們生活在一起,還有從小到大的血型記錄等等,查仔細了。對了,她叫什麽名字?”
“好、好像叫楊珊。這……你這是什麽意思?”吳隊長一時間有些摸不透慕森的想法。為慘死的男孩兒驗dna是為了排除楊啟山殺人動機。那檢驗失蹤的女孩兒又是什麽原因呢?
“你隻管去查就好了。”
慕森正說著,焦頭爛額的吳隊長又接到了一個電話,鄰區有一家人慘死。三口人,全部死亡。
吳隊長接完這個電話整個人都呆住了,他無法置信的看著慕森說:“又是一家滅門,三口人全都死了……現在,我們可以徹底排出楊啟山作案的可能性了。他已經死了,不可能再作案了,殺人的人好像真的不是他……”
“走吧,先去現場看看。”慕森表現的十分冷靜,就好像他已經想到了些什麽,或者說,他已經掌握了關於凶手的某些線索。
吳隊長雖然說十分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但是目前也只能先去現場看看。不用說都能想到這兩個滅門案的關聯,應該是同一個殺手所為。
是誰,敢如此猖狂?完全不顧及法律的追究。剛剛殺完人幾天又開始連續作案?
在路上,慕森就問吳隊長:“這家人也有孩子吧?男孩女孩?”
“女孩。”吳隊長一邊整理著資料,一邊說。
“哦……那為什麽沒失蹤呢?”慕森好像自言自語似的說了那麽一句話。
吳隊長聽的一愣,他轉過頭看著慕森問道:“老弟。你這是什麽話?你還嫌現在的情況不夠亂啊?已經有一個女孩找不到了,再丟一個,我就該辭職去了。不過現在也離下崗不遠了,幾天之內兩起滅門案,這凶手要是抓住之後。我非脫了警服暴揍他一頓不可!”
慕森沒有理會吳隊長的憤怒,而是冷靜的分析道:“楊啟山的女兒失蹤了,我們順理成章的認為是凶手帶走了她。可凶手為什麽要帶走她呢?如果只是單純為了這個女孩兒本人的話,那凶手就沒必要再做這第二個案子了。可如果沒有什麽特殊針對性的話,他隻想要女孩兒而已,那為什麽現在這家人的女兒卻又死在了家裡?你不覺得這個凶手的做法沒什麽邏輯可言嗎?”
“……這,這殺人犯的邏輯我可想不明白。我現在隻想知道是誰這麽心狠手辣,一家人一家人的殺,連孩子都不放過?!”吳隊長很氣憤。他經常很氣憤,所以慕森總說他根本不適合乾這一行。
慕森倒是邏輯清晰的說道:“凶手不是心狠手辣。而是只為了殺人而殺人。這樣的心理狀況,在他眼裡不存在孩子或成年人的區別。他的大腦唯一能意識到並支配的行動,就是攻擊。可我不明白……為什麽這個凶手的攻擊每次都可以那麽成功。一般來說,在家裡有男主人的情況下,連偷竊犯都鮮少光顧。更何況是殺人犯。因為男主人的體力實力不明,單獨打鬥對抗會有意外的情況發生,比如,沒搶到東西,沒殺到人,反被男主人打個半死。最後還得坐牢。所以正常的情況下,殺人犯都會盡可能的避免這一點。這也是為什麽,獨居女性遇害的可能性會更高一些。子棽說的非常對,這個凶手殺人的順序就不正常。而作為男主人的楊啟山。他的行為也有些不正常。現在只能看看這家人了,會不會留下什麽端倪。”
聽著慕森的分析,吳隊長隻覺得越聽越迷糊。因為慕森總是采取這樣的方式:先提出一大堆的不合理元素和問題,再一點點逐一解開。而吳隊長聽到的,恰恰就是那一大堆不合理的問題。所以就越聽越迷糊。
來到了案發現場,慕森看到有幾名警員正在檢查被害人的車。被害家庭一共三口人。男主人叫許安,女主人叫劉玉,還有一個八歲的小女兒,叫許夢馨。
一到犯罪現場,吳隊長就急著先進去看屍體。可慕森卻不著急進門,反而走向了被害人的車。
警員們看到慕森和吳隊長走了過來,都讓了開來。慕森從外至內的看了一遍這輛車,然後兀自的點點頭,這才對周圍警員說:“這車別動,哪兒都別動。等一會兒我出來再說。”
警員們雖然不明白慕森的做法,但是都點點頭退後了兩步。慕森也沒有和吳隊長多解釋,就直接走進了被害人的家。
走進大門,慕森先看的就是鞋櫃,並且把每一雙鞋都拿了下來,仔細的檢查了一遍。
吳隊長在一邊看的著急,就催了句:“慕老弟,那活兒讓痕檢的來乾就好了。咱們抓緊時間進去看看屍體情況,至少看看殺人手法一樣不一樣嘛!你這今天怎麽淨是和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較勁呢?”
慕森放下鞋,站起身說道:“我只是想確定,他們死前最後接觸的是什麽人。”
“啊?你怎麽知道他們死前一定接觸過陌生人?”
“因為他們的車裡上過外人。”慕森眼皮都沒抬,不經意似的說著。
而吳隊長卻大吃一驚的問道:“這你又是怎麽知道的!?”稍稍回想一下,自己也沒錯過什麽事情啊。他是和慕森一起來的啊,那慕森怎麽知道的被害人死前最後一次動車的時候,上過外人呢?()《以罪為名》僅代表作者罪惡傾城的觀點,如發現其內容有違國家法律相抵觸的內容,請作刪除處理,的立場僅致力於提供健康綠色的閱讀平台。【】,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