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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在黨洪喜的招認下,警方於他的果園梨樹下,挖出了前前後後三十幾具屍體,據說還沒有完全結束,還有更多的枉死冤魂被埋藏在這片果木芬芳的梨園中。
每次一挖出來了女屍的時候,黨洪喜就在旁邊搖頭歎道:“可惜了,可惜了。乖乖的話還能活幾天……”面對那些腐爛的殘缺屍體,他面不改色心不跳,沒有絲毫的愧疚和慌張。
這個殺人魔的作案目的雖然是以奸/淫/虐待為主,但是卻也沒想過留下任何一個活口。但凡是他抓住的女人,都注定要成為冰冷的屍體,為他的梨園做化肥。他沒有絲毫憐憫之心,也沒想過放誰一條生路,對他來說,似乎殺掉一個人就像是摘下一個梨那樣簡單,這種人,仿佛就是天生的殺人魔。
黨洪喜自己說,經過這些年的作案經驗,他總結出來了一套很簡單的作案方式。一般人也許會詫異為什麽這樣簡單,但是越簡單也就越容易得手。
他所謂的方式就是,鎖定目標-誘騙-奸/殺-埋屍-再次尋找目標。
只要不露出馬腳,一般都沒有什麽問題的。當初黨洪喜說服大家要在這梨園村舉辦梨花會,就是為了吸引更多外來遊客。這中間要是有獨身女性的話,他就以自己梨園最美為名,把受害人騙到他的果園裡,再實行奸/殺。
這些駭人聽聞的犯罪過程,黨洪喜自己並沒有什麽感覺,反而拿著那個小本子還好像很光榮、很驕/傲似的,真的是讓人無法理解。
據黨洪喜供述,他最後一個被害人,就是他的親外甥女,小英。
小英今年剛上初中,如果在這類案子裡算起來的話,理應算是幼/女。黨洪喜已經把村裡的姑娘們禍害的不少了,剩下的要不就是沒機會。要麽就是他沒把握。他已經作案那麽多年了,不願意陰溝裡翻船,所以也不做沒把握的案子。於是,他便把罪惡的雙手伸向了自己的家裡。
一天。黨洪喜去小英的家裡去借東西。碰巧小英的父母都不在,只有小英剛放學,在家裡做作業。黨洪喜這個親舅舅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看著小外甥女忙來忙去的樣子,邪念叢生。很快便惡從心中起了。
他先是告訴小英,說自己的家的門鎖打不開了,先來這裡暫時歇歇腳。然後又跟小英商量,能不能帶著工具跟他回一趟家,把鎖打開,然後再讓小英把工具帶回來。
這個天真的女孩面對自己的舅舅,哪裡會有那麽多的防備,於是便提著工具箱跟著黨洪喜回了家。
可是在半路上,黨洪喜忽然就變了臉,嚇唬小英說如果不聽他的話。他現在就殺了她。
十二三歲的小姑娘一看到黨洪喜那副凶神惡煞的模樣,當場就嚇呆了。乖乖的跟著黨洪喜來到了這棵神樹下,進了那有進無回的魔窟。
黨洪喜不費吹灰之力的就強/奸了自己的外甥女,然後用那自製的夾子把小英的嘴撐開,使她喊不出來,也閉不上嘴。燃燒著的蠟燭,滾燙的蠟油滴在少女的身上和下/體,痛的小英幾次昏迷了過去。這還不算,他還用燒紅的鐵棍肆意的拍打在小英的身上,使這孩子渾身上下沒有一處好的地方。
大概也是因為親戚的這份關系。黨洪喜並沒有在一開始就對小英進行了某些地方的切割,他只是綁著小英,給她講述這牆上掛著的女人器官的種種來歷。那些萎縮的令人作嘔的腐臭皮膚器官,黨洪喜竟然能很清楚的分辨出它們來自於哪一位主人。包括那個被害人的名字、年齡、在這裡活了幾天、受過了哪些折磨等等。小英聽的渾身汗毛倒豎。難以相信眼前這個惡魔竟然是自己的親舅舅。
就這樣,小英在這魔窟裡被折磨了兩天之後,吃的東西已經沒有了,黨洪喜說要出去買點兒吃的東西和酒,之後再讓小英好好陪陪他。
小英自己也知道,如果再不找機會逃出去。可能很快就會死在這裡,並且也和牆上的那些女人變成一個下場。於是她便找到了黨洪喜的那根電棍,蜷縮在洞口等著黨洪喜回來,準備給他狠狠的一擊,然後拚命的往外跑。只要跑到了外面,只要跑到了有人的地方,自己就算得救了!
被黨洪喜抓回來的女人,從來不讓穿衣服。他把她們扒個精光,再把衣服拿出去埋掉,這樣一來,他每次一下來,看到的都會是一幅幅的場景。最多的時候,這個地窖魔窟裡同時有兩三位被害人共同飽受他慘無人道的折磨和凌/辱。
所以小英這會兒也是赤身裸/體的,隻用一個肮髒的破被單裹住了自己,為了逃跑做準備。身體上的劇痛讓她含著淚咬牙堅持著,隻為等到機會逃出生天。
終於,黨洪喜回來了,小英守在洞口舉起電棍毫不猶豫的就打了下去。可惜,一個十二三歲的女孩,實在是沒有多大力氣。而且她根本就不懂得那根電棍應該怎麽用才能達到效果。所以,這一下子只打中了黨洪喜的肚子,一點兒都沒傷到他。黨洪喜甚至連動都沒動一下,表情也完全沒有痛苦的樣子。
被打之後的黨洪喜看著眼前的小英,不可思議的愣了一下。還拎著的酒肉的雙手也僵在了那裡。小英惶恐的後退著,因為她從黨洪喜那冷漠的雙眼裡看到了殺意,她知道自己錯過了逃跑的機會,沒有希望了。
之後,黨洪喜用繩子和布條將小英的手腳綁在了一起,使整個身體呈一個躬身蜷縮的姿勢,之後再用那根電棍狠狠的電擊著小英的下/體。痛苦的是,小英能感受到電擊的痛苦,卻不會因此而喪命。黨洪喜憤怒的再次奸/yin,並且用小刀割下了小英的性、器官。最後,還將小英的腎髒挖了出來。這個女孩,就是這樣被活活折磨死的。
在黨洪喜說著這段犯罪經歷的時候,他的臉上含著意猶未盡的笑意。慕森最了解這種表情,這種人如果不被執行死刑,不管過了多少年,從監獄出來之後還是會繼續成為殺人魔,而且會比之前更加變本加厲。
PS: 大家好,關於最近這個案子,我想說幾句。書中有不少過於血腥變/態的場景,可能會讓人覺得太不可思議。但是我還是想告訴大家,這個案子是真實的,而且離我們並不遠,就發生在兩年前的山西省。我所描述的,也許還不及真正的事實。希望大家不要只看到故事的扭曲和淫/邪,就像慕森說的,這世上有很多的殺人犯、很多的凶殺案,遠比這個故事更邪惡。只有直視黑暗,才能看見光明。感謝你們的一路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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