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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罪為名》第27章 15年前的卷宗
  從廢棄的工廠出來之後,慕森和莫子棽經過了短暫的那麽一會兒休息。根本沒怎麽合眼,慕森就開始踏實不下來了。已經是第二天了,即便是查找出了凶手的身份,但是若想逮捕歸案,也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慕森和莫子棽也曾經討論過,那L所規定的“破案”是指案件水落石出?還是凶手落入法網?不過依照慕森對L的判斷來看,他所指的應該是後者。

  因為像他這種極端反社會人格,他會盡可能的去證實警方是有多無能,世界是有多黑暗。所以他所謂的條件和要求,一定是建立在幾乎不可能達成的情況下。

  一邊為案件調查的進展緊張,一邊又為如何才能抓到凶手憂心。雖然說,只要確定了凶手的身份,抓住他只是個時間問題,但現在問題就是他們根本就沒有時間。

  就在慕森一根煙接一根煙,不住的看表時,電話終於來了!是吳隊長。

  一接電話,就聽吳隊長聲音急躁的說道:“十五年前的卷宗我和隊裡所有人一人一份的仔細看了一遍,一個字都不帶落下的!可是根本就沒有什麽可疑人物啊!牽涉其中比較嚴重的,可能有五十來人,可我反反覆複的看了很多遍這五十來人,不是死了就是搬到別的城市了,剩下的也都已經成老頭兒老太太了,他們都是不可能殺人的!”

  聽著吳隊長焦急的聲音,慕森平靜的說道:“吳隊,我現在馬上就到,你把那五十多人的資料都給我準備好,已經去世的也要。”

  吳隊長答應了下來,但是掛了電話卻心中忍不住疑惑:連死了的都要查?那難道還能有鬼來作案麽?

  慕森和莫子棽果然是用了最快的時間趕回了隊裡。一見到吳隊長,慕森馬上就火燒眉毛似的找吳隊長要那五十來份檔案。

  或許其他人不能理解慕森到底是為什麽這樣的急切緊張,但只有他們自己心裡最清楚,調查完這五十多個人,就又半天的時間過去了。一切都迫在眉睫!

  吳隊長有心想跟慕森講講自己查閱後的“心得”,但是卻被慕森拒絕了。他只要一間單獨的房間,不許人打擾,隻留他和莫子棽兩人在裡面。吳隊長又說再找兩個人幫幫他們,但是卻也被慕森拒絕了,他說人多反而靜不下心來。

  就這樣,慕森和莫子棽很快的就在一個安靜房間裡翻查起了那些十五年前的卷宗。

  案子很簡單,但是卻也很複雜。簡單的是,鍋爐爆炸起火,似乎實在是沒什麽可說的。而且在現場也沒有找到任何爆炸物,那就只能是鍋爐自己爆炸的了。

  而複雜的是,涉及人員太多,當時正好是工作時間,根本就沒有辦法一一排查這個爆炸案是不是有人為縱火的可能性。

  至於吳隊長“海選”出來的這五十多個人,都是當時嫌疑大的、有動機的、不在場證明不明顯的、以及受傷害最深的。

  當時除了因爆炸而死的工人以外,還有很多被大火燒成重度燒傷落下終生殘疾的。慕森之所以要吳隊長把這些人也查出來,是為了看看現在這個溺死案有沒有報復作案的可能性。

  不過吳隊長對此卻並不以為然,因為他認定那些重度燒傷終生殘疾的人是絕對辦不到用五十個小時來折磨並且殺死被害人的。

  在這樣的時刻,慕森也沒有過多的閑心去解釋。他現在要做的,就是仔細翻查這五十多個人當時的筆錄、檔案。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他們卻還沒有什麽進展。看上去這些人似乎都是沒有機會能成為今天洗衣婦殺人案凶手的。可是慕森心裡知道,凶手就藏在這五十多份卷宗之中!

  就在這時,坐在對面的莫子棽忽然感歎似的說了句:“這個人是真的很慘啊,最後的結局也是令人唏噓。不管當初那場爆炸是人為的還是意外事故,對這些無辜人造成的傷害真都是無法估量的。”

  慕森聽著莫子棽的話,不由得追問了一句:“怎麽了?”

  莫子棽拿起那疊卷宗,然後對慕森說道:“這個廠裡有一個鍋爐清理工,叫張國建。他的生活已經很苦了,由於身體不好,掙錢也不多,為人又老實,最後老婆跟人跑了,留下了當時只有十歲多點兒的兒子。父子二人本來就靠這點兒根本就不夠的工資勉強糊口度日,但是那場爆炸卻又偏偏把張國建給炸殘了,而且大火將他燒的面目全非。全身近百分之七十的三度燒傷,使他徹底失去了工作能力。而他的結果更是令人唏噓,四年以前,他已經自殺身亡了。”

  “自殺?”聽到這裡,慕森忽然睜大了眼睛。然後連忙問道:“他是怎麽自殺死的?在哪兒?最主要的是,他那個兒子呢?”

  莫子棽又仔細的翻了翻卷宗,然後搖了搖頭說:“卷宗上只寫了四年前他自殺的事情,並沒有寫明是怎麽死的,而且對他那兒子也只是在十五年前一帶而過,沒有再提過。”

  慕森微微的眯起了眼睛思考了一會兒,然後便有些激動的對莫子棽說道:“子棽,住在廠房裡的人,應該就是他們!”

  “哦?這麽判斷……會不會太武斷了?”莫子棽有些擔心慕森因為L逼迫的太緊,而失去了對案件判斷的準確性。

  而慕森這會兒卻十分興奮的站了起來,然後興致高漲的對莫子棽分析道:“凶手當然不會是張國建,但卻有可能是他那人間蒸發了的兒子!我一直在推測,凶手如此大費周章的殺人,他的創傷陰影到底是什麽?現在聽你說了他們的故事,似乎就都能對的上了。

  首先,如果凶手他從小就住在那個廠子裡,那他對周圍環境的熟悉了解也就理所當然了,對吧?

  十幾歲,正是青春期的關鍵時期。也是最容易改變人生軌跡和心理健康的時期。可偏偏就在那個重要時期,他經歷了一些世間並不美好的事情。

  對自己那拋夫棄子的母親的厭惡和憎恨,導致了他對女性極端的憤怒情緒。而手足套上那些刻意塗抹上去的紅色指甲,沒準兒也是他母親的一種象征。

  我們之前到過的那間廠房,你我都推測有人在那裡至少住了兩年以上。四年前張國建的自殺身亡,完全可能導致了凶手內心深處的極端情緒爆發。

  他性情孤僻,厭惡憎恨這世上的一切。唯有那面目全非、生不如死的父親,可能是他唯一的溫暖和掛念。最後,張國建也走了,對他而言這也算是一種拋棄。於是,他走上了這條路。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張國建的自殺應該是溺死。”

  莫子棽怔怔的聽著慕森的分析,他這樣並不是因為驚歎慕森的推理能力。在一起那麽久了,合作早已默契,他知道慕森是絕對有這樣能力的。而讓莫子棽發愣的原因,是那個凶手從一個無辜被害者的孩子走到了變/態殺人狂的整個過程。

  同樣經歷了悲慘命運的人可能很多、非常多,這世上的不公與傷痛,更是數不勝數。可是有些人選擇了堅強,有些人選擇了墮/落。而這個凶手,則是選擇了最極端的方式---報復。

  他將自身所經歷過的所有悲痛和不公,都以報復的形式回饋給了這個世界。不得不說,他是悲哀的。但是也正如慕森所說的那樣,在十幾歲的時候經歷了接二連三的變故,如果沒有特殊輔導,還希望這個孩子能夠身心健康……應該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

  但是也一如之前秦思思那個案子的時候,慕森和莫子棽說過的那句話:別人怎麽對你, 是他們的業報,而怎麽回應,則是你的。

  這個世界或許並不是那麽美好,但是懷恨在心,只能使它變的更不美好。

  現在,莫子棽也開始覺得慕森推理的十分準確了。一切條件都表明,十五年前那個可憐的孩子,才最有可能是今天的殺人狂魔。

  理出頭緒之後,慕森馬上找到了吳隊長,並且在隊裡召開了一個不算會的小會。

  所有的警員都在下面做著記錄,慕森則一臉嚴肅,明朗果斷的說道:“據我們分析,凶手很可能是十五年前鍋爐廠爆炸案受害者的孩子。當年的受害人名叫張國建,四年前自殺身亡。我們必須找出張國建的死後記錄,比如銷戶、火葬、墓地等等信息,從而,找出他的兒子。

  他的兒子如今應該是三十歲上下,170公分左右,偏瘦。內向孤僻,不願與人打交道,社交能力幾乎為零。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是不可能有一份正常工作的。在此之前,他一直住在那個廢棄的廠房裡。直到為了逃脫逮捕,他才跑了出去。這樣的他,是沒有在社會上生存的能力的。所以,按理說應該會比較好找。”

  慕森說到這裡的時候,莫子棽在一旁緩緩的開口補充道:“大家要多留意橋洞、拆遷舊址、建築工地、廢棄房屋工廠這一類的地方。是人就會有生活習性,他的生活模式已經固定了,逃出那個廠房,他也一定會去找個相同或者類似的地方暫時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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