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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原始社會》第3章 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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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拿來這張羊皮卷的目的,顯然是為了辨別自己是不是神靈,或者是聖人。

  林修微微一笑,隨手拿起地上的樹枝,便在地上畫出了十幾個不同的象形文字。對於一個現代人來說,隻要稍微動點腦筋,這並不是什麽難事。

  昔者倉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文字一出,人類從此由蠻荒歲月轉向文明生活。

  老人大驚,此刻他就算再不開化,也明白了林修果然不是凡人,於是立刻戰戰兢兢跪在地上磕頭,要不是林修去扶,他估計得磕出血才肯罷休。

  但無論林修怎麽試著詢問,卻也得不到心中想要的答案,老人顯然也不知道這張羊皮上的象形文字是什麽一回事,只知道那是部落裡最珍貴的寶貝。

  林修的地位瞬間被提升了好幾個檔次,這回部落裡的人看見他不僅是崇拜,更多的是帶著敬畏眼神。

  老人雖然認得幾個象形文字,卻也僅僅是好認的那幾個而已,所以他很是費勁地解釋了一個多小時,林修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他希望能讓自己教給部落裡的原始人認字!

  文字是人類的知識傳遞,文字是思想最重要的載體,顯然,老人已經意識到了文字的重要性;從這點上來說,他已經算是個不簡單的人物。

  林修點點頭,又搖搖頭,心中很是矛盾。

  一方面,教他們認字,肯定會是個了不起的成就;但另一方面,這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十分之難。

  林修自認為,自己除了二十六個英文字母能背全,其他任何一種文字,都不能完全記下來,包括漢字。

  漢字太多了,漢字是語素文字,總數非常龐大。漢字總共有多少字?到目前為止,恐怕沒人能夠答得上來精確的數字,更沒有人說自己能全部認完。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原始部落裡的人,明顯是屬於漢字文化系,也就是說,在地球上,他們就是華夏的老祖宗,所以教授他們英文,顯然是行不通的。

  而且林修也不願意教他們英文,那多扯淡啊!

  還有個問題,教授文字,並不是隻要讓他們知道這個字的讀音而已,是要讓他們懂得這個字的意思,並且能靈活運用。

  林修不知道這群原始人的智商如何,人類進化起源於類人猿,從靈長類經過漫長的進化過程一步一步發展而來。經歷了猿人類、原始人類、智人類、現代類四個階段。

  他們應該是屬於智人類,介於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之間,會製作一些簡單的工具,懂得遮羞,但尚未發明火,更不會記事,不懂倫理道德。

  進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林修自認為自己沒有那麽厲害的能力可以使他們加速幾百倍進化,隻能盡力而已。

  但這自己死後重生,本來就是不符合科學的事實,更別說頭頂上的兩個太陽了。

  來到部落的第三天,林修充當起了老師的角色,更確切地說是聖人,神靈!

  老人安排那個男性首領,給林修另外搭建了一間“房子”,勉強能擋風避雨,並且不用勞作,這已經是極高的待遇了。

  就連男性首領自己,也是就地而眠,每天都要進森林裡捕獵。

  上課就安排在這屋裡,本來林修是想批量製造,但效果卻非常不好,他發現這幫原始人還真是得了多動症,隻要多人聚集在一起,基本就不能靜下來。

  於是林修放棄了這個想法,決定單個地進行重點培訓,第一個徒弟,當然就是那老人。

  老人的智商應該達到了一個不錯的高度,林修畫出的大部分象形文字,他都能知道一點,要知道這可是林修自創的象形文字,並非正版!

  不過,也許正版的就是這樣呢!林修覺得自己的想象力還是挺豐富的,能想出這麽多字,算了下起碼也有一百多個,這個上課的過程,不但學生累,自己也很累。

  比如吃東西的吃,林修就想了半天,這個字是極其常用的,人類幾乎每隔幾個小時都能用到,而且很容易表達出一絲。

  林修先是畫了一個圈,代替那個口字,然後又畫了個簡單的人,代替自己,下面是個象形的嘴巴,代替乙字,就這樣吃字出來了。

  不但是文字,林修的野心在教授過程中慢慢地膨脹起來,既然自己可以教他們寫字認字,那麽乾脆連語言也一起教了吧,這樣溝通起來就更加不是問題了。

  有了文字當先,其實語言並不是很難的問題,這些原始人看起來就像是地球的東亞人,再加上象形文字和漢字都為語素文字,所以老人很快就能讀出每個字的讀音,並能和字對上號。

  時間不知不覺地就過了半個多月,林修沒有想到自己的工作量是如此的大,這段時間裡,自己教授了老人將近200個常用字,其中有大半是自己發明出來的!

  他基本上已經可以算是出師了,甚至可以將文字連成簡單的語句,雖然是斷斷續續的,但林修起碼能和他簡單溝通。

  “吃,神。”老人尊敬地端上幾個瓜果,和兔子肉。

  林修點點頭,很是鬱悶地說:“我不吃那個。”

  所謂兔子肉,聽起來很鮮美,但其實並非如此,因為這裡沒有火!所以都是吃生肉,本來這種可愛的小動物林修就不忍心吃,生吃更加是噩夢。

  但林修也不是沒有想過辦法,比如傳說中的鑽木取火。

  但試過幾十次之後,林修便徹底絕望了,什麽鳥,這根本就不可能辦到!

  幾乎每個人都聽說過鑽木取火對於人類的意義,但事實是絕大多數的人都隻是知道這個詞而已,一輩子也見不到一次,就別說自己實驗了。

  老人很快便發現了林修這個奇怪的舉動,畢竟在這個時代是沒有什麽隱私可言的,所以他旁觀了幾次之後,便也跟著實驗起來了。

  在他看來,林修就是神,神在做的事,他也必須得做!

  老人不知道火是什麽,在一個下大雨的晚上,林修指著天上的雷電,含糊不清地解釋了火的意思,也沒管他聽沒聽懂。

  老人加入進來,也帶了幾個青年男子,這幾個現在已經變成了他的學生,林修當然沒有時間一個個地去教,所以第一個徒弟選擇老人,也是早就想好了的。

  有了這些生力軍,林修覺得自己怎麽也不能放棄,於是又動起腦筋來。

  這些原始人的體力和耐力,以及爆發力,真是自己不能比的,林修終於在一個無聊的夜晚看到了希望,竟然真的有人鑽出了火星!

  林修認為自己絕對沒有煙花,那是火星,雖然隻是一點點,隻是一瞬間,但足以證明鑽木取火不僅僅是傳說而已!

  沒文化真可怕,林修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那個火星隻是持續了大概半秒鍾時間,根本就留不下來。

  很多人可能以為鑽木取火就是直接鑽出火苗來,但估計這很難行得通,林修認為,自己需要一個引火物,就是要抓住火星出現那個瞬間,點燃希望之火!

  看著被鑽出來的木屑,林修笑了,一個想法已經在心裡有了雛形。

  首先得準備一個乾燥的木板,這不是什麽難事,找那些乾枯的大樹枝,用石頭削個平面出來。

  在木板靠近邊緣的位置,挖個鑽坑,鑽坑旁邊還必須挖個槽子,這就是引火槽,引火槽裡放一些已經刮好的木屑,做引火之用。

  隻要能鑽出火星,掉到這些木屑上,那麽生火就成功了一半。

  把引火物鋪在槽的下面,這就可以開始鑽了,得有思想準備,這需要很長的時間,而且非常的累人,有時候努力了很久卻連個屁也沒有。

  之所以最後能有火星,就是靠不斷的摩擦一點一點的積攢熱量,要是中間停頓,或者鑽杆總是離開鑽坑暴露在空氣中,肯定會浪費不少的熱量,甚至於需要從頭再來。

  另外, 林修覺得自己也選錯了時間,既然是要靠熱量起火,那麽這事肯定不能在晚上做,這個世界不是有兩個太陽嗎,如此好的基礎條件不利用太可惜了。

  老人對於林修要全部青壯年一起鑽木取火還是頗有異議的,因為他覺得捕獵填飽肚子才是天大的事,不過他也沒有反對。

  熱熱鬧鬧的取火大會召開了,林修坐在所有人的中間,眼睛一下也不敢眨,因為指不定什麽時候火星就冒出來了。就算點燃了槽下面的木屑,還必須用那丁點的火種來點燃準備好的枯樹枝。

  他們不懂得火的意義,甚至身為火是不祥之物,比如打雷閃電之時,這些原始人都會非常害怕,他們認為這是天神降下的災難。

  林修可不僅僅是為了自己口舌之欲,火絕對是人類進化的關鍵所在!

  在地球上,人類最開始是使用自然火,而後想到的自己生火;在這裡,如果沒有自己,他們恐怕永遠都不會與火有關。

  人類對火的認識、使用和掌握,是人類認識自然,並利用自然來改善生產和生活的第一次實踐。火的應用,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上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能夠見證這個偉大的時刻,林修非常簡直激動到不行!(天上掉餡餅的好活動,炫酷手機等你拿!關注起~c/中文網公眾號(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眾號-輸入qdread即可),馬上參加!人人有獎,現在立刻關注qdread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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