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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蘭》第179章 真理
皇帝永遠都是對的。

 在皇帝身邊當差。就得有時刻替皇帝背黑鍋,打馬虎眼的覺悟。

 太監總管從隆慶皇帝還是裕王的時候。就在他身邊伺候,這會兒,聽了他突然這麽說,哪還能不明白他的意思?

 “老奴糊塗!老奴見陛下睡著了。沒敢打攪,老奴這就去為德平伯搬椅子來!”

 太監總管面無表情的跟隆慶皇帝告罪一聲,就快步往一邊去搬椅子給李銘。“老奴上了年紀,老糊塗了。德平伯恕罪!”

 “誰還沒個老的時候呢……”

 李銘又不是個傻子,怎可能聽不出來,隆慶皇帝和太監總管兩人,是在演的雙簧?心裡沒底,不敢叫板,自然只能是打落了牙齒往肚子裡咽,強壓著心裡的火氣,裝得一臉大方的跟太監總管表示,自己半點都不介意。

 “人老了,就該做些老人該做的事。”

 見李銘服軟,隆慶皇帝也跟著歎了口氣,李銘說的沒錯,誰還沒老的時候呢,光陰對任何人都是公平的,李銘老了,他,又何嘗不是老了呢?

 “臣今日拜見陛下,是來辭官的。”

 隆慶皇帝話裡的警告,清楚的傻子都能聽得出來,李銘心思急轉,當即決定,以退為進,先抱住了自己性命,再圖後事,“臣老了,耳聾眼花,腦子也不靈光了,前些時日生病臥床,時常夢到妙兒幼時,揪著臣的衣擺,懇求臣在家裡多住幾日,不要著急去軍營的情景,想來……也該是大限將至了……”

 隆慶皇帝的原配嫡妻名喚李妙兒。也就是李銘說的“妙兒”。

 李妙兒年幼時候,李銘還是東北軍中的一名偏將,大明律有規定,將帥妻兒必須留居燕京,主將可帶一妾隨軍,偏將可帶一婢隨軍,隨軍妾婢不得生子。所以。李銘說的,他要離開燕京,去往軍中時候。李妙兒扯著他的衣擺懇求他別走的事,也不是什麽不可能。

 聽李銘提起已故的李氏,隆慶皇帝的心不禁軟了幾分。

 她是他心中永遠的痛,永遠的愧疚。從她亡故至今,這麽多年了。這痛和愧疚,也不曾消減半分,他本以為,他給李家多些優待。多些照拂,便能讓心裡多得些安慰和寧靜,卻不想……安慰和寧靜沒能得著。麻煩,卻是給自己留下了一堆!

 “德平伯休要胡說。朕瞧你這身體還硬朗著呢,哪至於大限將至那麽嚴重!”

 隆慶皇帝知道,李銘這是在跟他討饒,跟他求不死的許諾,心裡不禁一笑,臉上的面無表情,也隨之土崩瓦解,“朕年幼時候,多少也學過些玄學,依朕看,德平伯若能安穩處事,少些急躁和功利,活到死沒什麽問題!”

 活到死。

 哪個人不是活到死的!

 隆慶皇帝的這話說的,可以算是許諾,也可以算是沒說,關鍵在於,是說給什麽人聽,以及……那聽的人,是不是有心!

 “多謝陛下!臣回去以後,定修身養性,安穩處事,不負陛下指點之功!”

 聽隆慶皇帝這麽說,李銘便是知道,他今天是沒事了,忙不迭的從剛剛坐下,還沒暖和過來的椅子上站起來,就朝著隆慶皇帝又跪拜謝恩下去。

 有人說,人-大都是天生賤骨的,得到的越多,期望的就會越多,一旦那施恩的人給不出恩澤了,就會覺得自己是遭了虧欠,對那施恩之人生出怨恨來。

 李銘,明顯也是屬於此類。

 知道隆慶皇帝不會在剛剛說完不讓自己死的話之後,就出爾反爾的降罪自己,李銘的膽子也是又大了起來,原本,他來皇宮拜見隆慶皇帝的目的,在這一刻,也是又湧上了心頭,打算付諸實施了。

 “德平伯還有事?”

 見李銘謝恩之後,就跪在地上不起來了,隆慶皇帝不禁一愣,擰眉,看向他的臉,張口跟他問詢了一句。

 “回陛下的話,老臣是還有一件小事,只是……不知當講不當講……”

 李銘裝的一副謙卑恭謹的樣子,小心翼翼的抬頭,與隆慶皇帝四目相對,“這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能算小……”

 “若是給那假皇子求情,就不用說了!”

 看李銘的表情,隆慶皇帝便知道,他接下來要說的事,是要跟蕭遠有關,心下一惱,當即便臉色不虞起來,“那假皇子得朕厚待而不知報恩,先是與人勾結,假扮歹人搶奪孝恪太后壽辰賀禮,謀害押送賀禮官兵幾百人,後又攛掇神機營兵將,欲策反謀害於朕,赦他不死,已是朕極大寬容,你休要再勸!”

 “陛下誤會,臣今日前來,是要跟陛下懇求跟大皇子有關的事,但臣要懇求的事情,是關系真正的大皇子,與那個假的大皇子,沒有半分關系。”

 聽隆慶皇帝說話的意思,李銘便是明白,蕭遠將要被發配西北的這事兒,是不可能有轉寰的余地了,當即話鋒一轉,就依著他之前在路上想好的話,跟隆慶皇帝懇求起來,“陛下詔書裡說,大皇子殿下早已於五歲之時,亡於天花不治……民間舊例,未至成年,便因病夭折之人,不得立塚,可大皇子殿下終究是陛下的嫡長子,妙兒唯一的兒子……時隔多年,大皇子殿下的屍骨,怕是已極難找到了,所以,臣懇請陛下應允,讓老臣為他在妙兒墳邊,立一座不落名的衣冠塚,將來祭拜時候,也好有處地方,為大皇子殿下擺一處碗筷,燒幾張紙錢,盡一盡臣這當外公的心意……逢年過節,哪家長輩不給孩子包個紅包賀歲呢,臣……”

 “準了!”

 李銘的話,說的感人肺腑,隆慶皇帝聽在耳中,本能的,便紅了眼眶。

 子不教,父之過,蕭遠不忠不孝,是他這個當父親的沒有教訓好,怪不著早死的李妙兒半點兒,他因一己之怒,就讓她成了世人眼中的無後之人,這,很不對,確切的說,是很殘忍。

 大明律有規定,無後的妃子,不可與皇帝同葬,就算李妙兒是他的原配嫡妻,他的皇后,也不能壞了規矩。

 李銘只是讓他應允,在李妙兒的墳邊為蕭遠立一個不落名的衣冠塚,算是對她的陪伴,這個要求,並不過分。

 “來人,傳朕旨意,封已故大皇子蕭遠為裕世子,立衣冠塚於孝懿莊皇后李氏墳側,享太廟供奉!”

 於理,早夭的皇子,是不可以有封號的,因為,一旦有了封號,便就等於,他是要玉牒留名,享太廟供奉的,相應的,生他的妃子,也就不能算是無後……但,卻是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冊給他的這個封號,要是他父親當皇子的時候的封字,隆慶皇帝是裕王,封下的這個字,就要是個“裕”字……

 通常來說,皇帝都比較忌諱把自己曾用過的封字賞給一個死人使用,一來,是避諱一個“死”字,二來,也容易顯得這皇帝溺愛子嗣,給史官手裡留下“把柄”。

 像隆慶皇帝這麽一個愛惜名節的人,這無疑是一種極難做出的決定,但為了能跟李妙兒同葬,他也顧不了那許多了!

 李銘原本以為,隆慶皇帝只會有兩種態度,要麽饒了蕭遠,讓他去一處偏遠封地養老等死,要麽隨口應承下自己為蕭遠立衣冠塚的懇求,讓自己酌情去辦,且不要過於聲張。

 卻不料,隆慶皇帝竟是先選了第二種,又突然降下了恩澤,讓蕭遠在玉牒留名,讓李妙兒又變成了個有後的妃子,可以在將來,他百年之後,跟他一同入葬皇陵,一同享太廟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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