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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狂醫》第279章 狂龍王長生
惡人榜在手,好事不用愁。

 除掉那些惡人,神針就能恢復不少,對他幫助極大。

 此外,惡人們手裡的錢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總之,好處多多。

 看著電子,沈非是感歎不已,要不是電子,他要得到這些資料,還不知道花多少功夫,等上多久。現在,就這麽輕松就得到了。

 而這,僅僅電子的冰山一角。

 去黃原救電子,救得太值了。

 其實,電子比沈非感慨得更厲害,是沈非將他從十八地獄救出來,讓他新生,不然,他還在痛苦煎熬,電子說道:“這是第一批,後面的我會陸續整理出來。”

 “辛苦你了。”

 “比起以前,現在就是天堂!”電子笑來,“對了,那些人應該就在這兩三天便到。”

 “來得正是時候。”沈非大喜,等那些人一來,爸媽、蘇錦瑟等人的安全就要有保障一點了,到時他外出也要放心一點。

 “那麽多人,你準備怎麽辦?”

 “你有想法?”

 “我覺得可以開一個保安公司!走精英加互聯路線!”

 電子說這句話的時候,眼睛裡閃著亮光,顯然他的這個互聯會很不簡單,絕不止是一些小兒科的跟蹤鎖定那麽簡單。

 沈非笑道:“那是你的地盤,你做主。”

 “不過……”電子有些不好意思。

 “不過什麽?”

 “以前我覺得不差錢,就算差,我也可以弄來。但現在這情況,我也可以弄,只是會引起很多人很多勢力的注意,包括……”電子手指朝天指了指,“要是惹得那麽多人的關注,發展會很困難,所以,初期資金,來路要乾淨一點才行。”

 “沒問題,得多少?”

 “不知道。”電子搖了搖頭,“我只能說,會花很多很多。”

 “很多很多?”沈非咀嚼著,這幾個字說明電子要做的很大很大,沈非揚起嘴角,笑道:“怕的就是你花錢太少,要做什麽,要花多少,盡管花。”

 得到沈非這樣的承諾,電子也是滿臉笑容,接著說道:“現在我們需要的,就是一塊大大的地,按照我的思路來修建。”

 “多大?環境有什麽要求?”

 “越大越好,有山有水更好,離錦城不要太遠。”

 電子這麽一說,沈非立馬眼睛一亮,“我家那邊有一座山,叫半邊崖,很是符合你說的條件。等忙過這一陣子,我帶你去看看。”

 “太好了。”

 電子極為興奮,兩人又扯了好一會兒,沈非回到了房間裡,蘇錦瑟還在看著資料,看得很認真,沈非走進來她都沒有發現。

 沈非很是心疼,走到蘇錦瑟身後按摩起來,蘇錦瑟回神,旋即沉醉在沈非的妙手回春裡,陶醉在他的關心深愛裡。

 “錦瑟,你不用這麽拚的。”

 “以前我最討厭的就是這些,現在,我很喜歡,這是我的方向。”

 蘇錦瑟幸福的說著,心裡還有話,沈非是要站在最巔峰的男人,她不能成為他的拖累,她要站在他的身邊,與他同天上,共人間。

 沈非感覺到錦瑟濃濃的愛,“那你繼續看,我陪著你。”

 “好。”

 蘇錦瑟深情一笑,又埋頭在那浩瀚的資料裡面,有沈非在身邊,聽著他的心跳,聞著他的味道,蘇錦瑟覺得動力十足。

 沈非就那麽看著蘇錦瑟,兩人雖沒說一句話,情意卻無聲無息更濃。

 不知不覺,天亮了。

 新的一天開始了,蘇錦瑟雖一夜無眠,可在沈非的妙手回春下,蘇錦瑟一點疲憊感都沒有,相反精力極為充沛,一家人吃過早飯後,沈非將蘇錦瑟送到沈氏集團的臨時工作點,沈氏集團今天開始招聘,蘇錦瑟得以應聘者的身份進入。

 隨後,沈非往學校趕去,他已經很多天沒去學校了,昨天想去沒去得成,今天怎麽也得去轉一圈才行,可等他將車子停在蘭姐飯店門口,剛走到學校門口時,一個人擋在了他的面前。

 這人,一頭長發又髒又亂,滿臉絡腮胡子,渾身散發著酒味、臭味,極為刺鼻;這還不算,他連站都站不直,身子就像被狂風吹過的樹會,斜斜地站在那裡,隨時有可能倒地。

 就是那雙眼睛,也是一片渾濁,半點色彩都沒有。

 這個怪人,就用如此一雙眼睛,直直盯著沈非,一言不發。

 沈非上下打量了怪人一番,開口道:“你有病!”

 怪人回道:“你能治?”

 沈非口綻一字,“能!”

 怪人渾濁的眼睛,突然精亮似空破軍星閃耀,一字一句地說道:“我的命是你的!”

 沈非二話不說,直接出手施展妙手回春,眼前怪人的病比較重,五髒六腑皆損,渾身肌肉全都萎縮,骨頭也都脆如豆腐,更是有一股致命的寒毒侵身,也就是吊著最後一絲命。

 所以,沈非用了橙光。

 當第一縷熱流湧在怪人體內,當他感覺到許久未曾有過的舒服,當他發現自己能夠站得更直一點,他眼的亮光,就再未淡過。

 璀璨得能穿透整個星河。

 雖然沈非用了橙光,但他也整整花了三分鍾的時間,差不多將橙光都用盡才將怪人的病給治好。

 三分鍾,對沈非來說,多得不得了,畢竟平時治一些病,也就是幾秒十幾秒而已。

 可對怪人來說,簡直什麽都不是。

 三分鍾,在他從兵王變成廢人的痛苦生涯,在他生不如死豬狗不如的日子裡,區別就像是一座巍峨的大山和一粒豆腐渣一樣。

 然而,就是這樣的三分鍾,卻將他改變了。

 永遠的改變了。

 他不再廢了。

 他能感覺到每一塊骨頭每一寸肌肉甚至每一滴鮮血的活力,他感覺自己身有千斤力,能虎嘯深山,能象踏大地,能鷹擊長空。

 這力,比以前還強。

 那勁,給他無敵信心。

 他相信,在他以前最強的時候,也沒有現在強。

 這三分鍾,不僅讓他不廢,還讓他新生,浴火重生,更上一層樓。

 若不是他親身體會,他絕不會相信。

 因為,這一切如同神跡!

 人間,哪裡會有神跡?

 根本不可能有。

 但現在有了!

 他很興奮很激動,沒有一個字一個詞語能形容他此刻的心情,這就是從地獄到天堂。

 不過,雖然他欣賞若狂,可他畢竟是當過兵王的人,他在最短的時間將自己的情緒控制下來,然後,他眼裡璀璨的目光收斂。

 就像是一柄本來劍光耀十方的寶劍,此刻卻變得極為古樸普通。

 這普通,是歷經痛苦,千錘百煉之後,返璞歸真的普通。

 若他再出劍,威力更甚。

 他朝著沈非深深鞠了一躬,說道:“葉靜龍讓我來找你,我原不信,我只是抱著最後一絲奢望而來,來之前,我已經想好,若無奇跡,我便死去,這樣活著,太痛苦。沒想到,你給我的不是奇跡,而是神跡。”

 沈非說道:“其實,你自己就是神!”

 語氣裡,滿是認真的味道,還有莊重。

 沈非第一眼,不僅看出了他有不治之病,更看出了他的韌性他對自己的恨,明明他要死了,要撐不住了,可他還拚命讓自己的脊背挺得直直。

 以他的身子,說話都很困難,可他卻能忍巨大的痛苦,保持著一句話的完整性,控制著顫抖,這樣的毅力,不是神是什麽?

 怪人也是一愣,他沒想到沈非這樣說。

 同時,他也明白,沈非將他看穿,不然,說不出這樣的話。

 這樣一份眼力,很嚇人。

 他又說道:“我現在做什麽?”

 靠!

 沈非眼睛大睜,這角色也進入得太快了吧。

 不過,他喜歡。

 沈非說道:“先不慌,我還不知道怎麽稱呼你呢!”

 怪人腦海裡想起了以前的外號狂龍。

 狂龍一出,風止雨停!

 狂龍一吼,血海滔天!

 可以說,只要聽到狂龍的名號,敵人就會聞風喪膽!

 他條件反射要說出來,可到了嘴邊,他卻吞了回去,因為狂龍代表的是過去,他想了想,開口說道:“我叫王長生。”

 王長生,是他進入軍隊之前的名字,是他老爸改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希望他長生。

 “那你還有沒有要報的仇!”

 沈非一問出聲,王長生腦海裡立馬浮現出了一個美麗的倩影,他衝向千軍萬馬的時候,她陪著他;他穿槍林彈雨的時候,她陪著他;他身陷重重包圍的時候,她陪著他;他受傷昏迷的時候,她陪著他……

 可是,在那一個風雨之夜,她四面楚歌之時,他卻沒有陪在她的身邊,等他趕到,她已魂歸故裡,最可恨的是,他們還褻瀆了她。

 他發怒,他狂吼,他發誓行遍天下,殺盡沾她血之人,碰她發之人,毀盡一個個勢力。

 結果,前面等著他的,卻是一個天羅地。

 他從此,廢掉。

 若不是葉靜龍他們拚死相救,他已死去。

 這麽多年,支撐著他寧願受萬千痛苦折磨而不死的,就是這恨,就是這未報的仇。

 恨意滔天湧胸,王長生將這股散盡渾身每一顆細胞,回道:“有。”

 “那你先去報了,再來把命給我。”

 “我的仇很多很大很深,現在,我的實力還不夠,而且,我要的不僅僅是殺掉他們,我要的是毀掉,毀掉他們的所有!”

 說到這,王長生抬頭看向沈非,“我相信,你能讓我實力更強,讓我能有更大的勢力,更強的實力,親手報了那血海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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