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尚玲在現場收集的東西,絕對是普通人不可能想象的,包括了廁所裡未衝走的水,沒有倒掉的擦便紙,便池壁的殘留物,所有的餐具,任何一個房間垃圾簍中的一切丟棄物,以及可能撿到的全部煙頭。總之,只要在現場可以見到的物品,她全都搜走了。與此同時,王會莊專案組成員到達雍州後,並沒有回到省紀委也沒有放他們回家,而是直接拉到了郊區的一家賓館。不是省紀委辦案的定點賓館,而是另一家和公安部門關系密切的賓館。在那裡,省紀委和公安廳刊警總隊早已經派人等著他們。他們剛剛下車,便被集中告之,由於王會莊案出現新的疑點,目前難以排除他殺嫌疑,省公安廳已經正式介入此案。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專案組任何成員,不得離開這間賓館,不得和外界聯絡,不得相互串聯。所有人的行李,均由公安廳專案組統一檢查。每個人的房間早已經準備好,房間裡為大家準備了襯衣和內褲等,所有人回到房間後,在公安人員的監督下,換下內衣交給公安人員。之所以如此興師動眾,隻為一個目的,那就是找到某人曾使用過安眠藥的證據。王會莊死亡已經三天時間。三天時間裡,足夠做很多事,還能殘留些什麽痕跡,梅尚玲一點把握都沒有。當然,找不到也不要緊,至少可以給某些人一種巨大的精神壓力,讓他明白,上面已經懷疑王會莊的死因並且開始調查了。上面也不可能無端地懷疑,一定是發現了某種證據。從刊事偵察角度看,只要你作案,就一定會留下證據,關鍵在於,這類證據是否被發現。面對調查,某些人還穩坐泰山,從容若定,那種情況隻可能出現在文學作品裡,現實中根本不可能。就算是幾進宮的慣犯,面對調查,也不可能當著沒事一樣,心理起伏會引起一系列生理反應,這就是美國研製出測謊儀的理論基礎,具體到殺人案這類大案,未犯案之前,你可以自我安慰,說你的心理素質好,任何巨大的壓力都可以承受。你也可以自我暗示,說你的計劃天衣無縫,能夠破獲如此精妙謀殺案的刑警隊長還沒有生出來。真的作案後,事情完全不一樣了,這就像你手裡拿著個橡皮擦,自信滿滿地說,能將任何白紙上面的痕跡擦掉。痕跡真的出現,你是否真能完全擦掉,就是另一回事了。即使你真能將物理的痕跡擦掉,心理那道痕跡,是無論如何擦不掉的。有關方面就此進行調查,你心理上的痕跡,就會愈加顯影。梅尚玲確實是在努力地查找證據,同時也是在打一場心理戰。
事實證明,這著棋走得很對。死人事件發生後,日常工作全被打亂,甚至從某種意義上說,一些工作停頓了。當然。這些停頓的工作,是一些細微的日常事務,也恰恰是這些細微的日常事務,為偵破此案,提供了關鍵性證據。比如說,專案組所在的二樓,每一個房間都沒有單獨的廁所,只有兩間公共的廁所,男女分用。生活組安排了專人打掃衛生,這打掃衛生的人,必須每天清理廁所垃圾簍中的髒紙,還需要每天清洗便池。死人事件發生後,大家都意識到,在這裡大概住不了幾天了,這類事,能省就省。垃圾簍裡的紙,再沒有清理過,而便池就更沒有清洗,頂多也就放水衝一衝而已。有時候,衝得不徹底,便池周邊,便會有殘留,下一次有人來大便,新的糞便又會沾在殘留物上面,
最後會越結越多,僅衝一衝,肯定衝不掉。所以,梅尚玲著手搜集證據的時候,在兩個廁所裡,全都收到了未曾倒掉的便紙以及殘留在便池裡的糞便。作案者自然也清廷這些東西很危險,但他不能自己去處理。專案組畢竟有明確分工,你如果對那些便紙顯得超於工作范圍的熱情,那就實在太可疑了。為了避免與外界接觸,專案組安排了專人做飯。二樓自然不能做飯,做飯只能到一樓食堂。吃飯的時候,專案組成員不能離開二樓,因此只能集中在二樓的會議室。生活組的同事在一樓將菜做好後,抬到二樓會議室。通常的夥食標準是三菜一湯。飯菜是不方便置於樓下廚房裡的,那裡是公共場所,每做好一個菜,就需要有人將菜抬到二樓。所有菜做好後,生活組的同事,開始分菜,分在餐盤之中。吃的時候,每人一份,包括王會莊在內,全都以同樣的方法進餐。偶爾,王會莊如果抱怨飯菜不好,會給他特別加點菜。為了方便清理,要求所有成員,在會議室裡集中用餐。大家吃完後,肯定會有些殘菜剩飯,生活組便會將所有餐具清理一遍,並將會議室簡單打掃一下。一般情況,辦公室裡的垃圾,只會被打掃後堆在一起,待第二天打掃衛生的時候,再一齊清理。可第二天發生了王會莊死亡事件,這些垃圾,便再也沒有清理過。不僅廁所和會議室的垃圾沒有及時處理,每個房間的垃圾,也沒有及時處理。正常情況下,所有房間的衛生,均由生活小組負責打掃。每天打掃一次。出事後,生活組倒也還打掃衛生,只不過,沒有像以前那般認真負責,他們僅僅只是拿掃帚將房間掃了掃,垃圾簍裡的垃圾,並沒有及時倒掉,煙灰缸裡的煙頭,也沒有及時處理。這所有垃圾,全都被送到了金昌市公安局進行檢驗,檢驗項目也只有一個,這些垃圾裡面,是否含有安眠藥成分。結果也正如梅尚玲所料,從某些垃圾中,
檢出了安眠藥的存在,最後通過分析,認定安眠藥是被安放在當晚的湯裡面的。將藥放進湯裡,顯然是最佳選擇。作案者將藥倒進湯裡,只要稍稍攪幾下,基本就勻了。有關人員舀湯的時候,通常也會將杓子在湯裡攪動,又可以避免藥物沉澱造成過分集中。相反,如果放進菜裡,就不那麽容易攪勻了。安眠藥不勻,便可能出現一種後果,某人攝入嚴重超量的安眠藥,導致深度昏迷甚至死亡,這樣的事件一旦出現,整個謀殺陰謀就暴露了。此事的要點在於,每個喝湯者,都攝入適量安眠藥,能夠起到增強睡眠的效果,卻又不引起懷疑。案情已經基本清趁,有人在當晚的湯裡放了安眠藥,目的就是當晚作案。所有喝過湯的人,當晚都會犯困,一旦睡著,因為藥物的作用,不那麽容易醒來。此時,安眠藥就起到了兩個作用,一是讓王會莊進入熟睡狀態,在作案者將他吊上去之前,他不那麽輕易醒來,自然也就不會掙扎,避免了因為掙扎抓傷作案者的可能。只要將他成功地吊上去,畢竟,他只是睡著了,一旦頸部出現壓迫,肯定會立即醒來,醒來之後,便會掙扎。這種掙扎,便能給日後警方勘驗時,留下死前上吊的關鍵性證據。畢竟,公安局認定他是上吊死亡,而不是死後被吊上去的話,通常不會考慮檢測他的胃內消化物。而王會莊被吊上去後,就算再怎麽掙扎,時間短,力度也相對較弱,除了作案者,其他人都囚為安眠藥的作用,正處於深度睡眠之中,醒來並阻止事態發展的可能非常之小。接下來需要查清一件事,當天晚上,有哪些人沒有喝湯,或者隻喝了極少量的湯。可以肯定,作案者當晚要保持清a,絕對不能過多地喝湯。有關這件事,調查起來並不難,因為此前的湯,大家都喝了,偏偏當晚,有三個人的湯,一點都沒喝。生活組負責清理的人記得很清趁,他們是組長曹滿江,當晚有值班任務的薛靖海,以及另一個組員江勇剛。這三個人,立即被列為重點調查對象。曹滿江承認自己沒喝湯。他說沒喝湯僅僅只是不想喝,因為當天喝多了水,嘗了一下那湯,覺得味精放得太多,就不想喝了。薛靖海卻不承認自己沒有喝湯,他說,他把所有的湯都喝下去了,記得還曾和身邊某個同事說過,今晚的湯真好喝。他說出了那個同事的名字,相關人員找那位同事求證,那位同事卻說,他是說過類似的話,但不是那天,而是前兩天。薛靖海便說,最近發生的事太多,而且每天晨昏顛倒,過得稀裡糊塗,可能記錯了。江勇剛沒有喝湯的理由非常充分,他說,他確實沒有喝當晚的湯,那是因為湯裡面有豆腐,他有膽結石,不能
吃豆腐。事後證實,他確實有膽結石,因為豆腐製作過程中使用石膏,石膏具有凝結作用,因此結石患者不能吃豆腐製品,屬於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