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不可怕,就怕罪犯有文化。
許秋明不僅有文化而且有錢,像一條隱藏在暗處的毒蛇,讓人不寒而栗。一計不成,誰也不知道他會不會生出第一計,誰也不知道他下次會以什麽樣的方式出手。
只有千日做賊的,沒有千日防賊頭的道理。
薑怡越想越害怕,想了好一會毫無底氣地說:“他現在是留學生身份,持f1簽證。如果申請不到綠卡,不就要回來嗎?”
“別想好事了。”
韓均拿起小杓子,一邊攪動著咖啡,一邊淡淡地說:“南加州大學馬歇爾商學院雖然沒法跟斯坦福、沃頓以及你師傅我念的斯特恩商學院比,但也是算名校。充分利用好萊塢的優勢,專門培養娛樂界的商務人才,極具特色。畢業生基本上不需要為工作發愁,想申請綠卡留在美國並非難事。
況且他有錢,完全可以投資100萬美元,成立一家公司,招10個本地全職雇員,申請eb5簽證,也就是白主任她們前些時候幫客戶辦理的那種投資移民。其實根本用不著這麽麻煩,他有錢,長得不難看,在學院又吃得開,找個美國女孩結婚太容易了。”
夏莫青將信將疑:“這麽容易?”
“錢不是萬能的,但錢能解決很多問題,比如申請綠卡。”
他肯定有辦法,不然絕不會如此淡定,韋樂山乾脆不想了,而是一臉好奇地問:“韓均,你的綠卡是怎麽申請到的?”
“韓老頭是美國公民,我雖然不是他直系親屬,但我情況特殊。我姐嫁人之後。在國內就沒有能夠照顧我的親人,並且當時未成年,移民法官只要有那麽一點同情心。就不會駁回我的申請。”
父母雙亡,當時確實挺可憐的。韋樂山感歎道:“原來是這樣。”
江慧如沒心情了解這些,急切地問:“處長,人在美國,我們無能無力。您在美國生活十幾年,又有加州律師執照,快想想辦法,不能讓他逍遙法外,更不能給他再次出手的機會。”
“是啊師傅。這個許秋明太危險了,他現在就像個瘋子,什麽事都可能乾得出來。”
“確實很危險,一天之內沒了父母,差點沒了姐姐,同時又很可憐。如果王主任沒受傷,我真會考慮放他一馬。但王主任已經受了傷,很嚴重的傷,而且威脅到我和我家人,他必須為他所做的一切負責。在這個問題上我不會婦人之仁。”
“您打算怎麽做?”
韓均深吸了一口氣,意味深長地說道:“不同的活法,造就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環境、閱歷和所處的高度。決定了不同的眼界。他太年輕,太自信,太自以為是,不知道這個世界有多險惡,不知道很多事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樣。”
韋樂山糊塗了,掐滅香煙催促道:“說具體點,別賣關子。”
“他自以為對我比較了解,其實一點不了解,或許在此之前都沒聽說過我。玩黑社會。找一幫下三濫,難道我不會。難道我玩不起?”
韓均冷哼了一聲,面無表情地接著道:“在唐人街呆那麽多年。打過交道的幫派成員沒一千個也有八百個。別說教訓一下,就算讓他人間蒸發也不是什麽難事。他躲在美國,公安拿他沒辦法。我在國內,美國警察同樣拿我沒轍。更不用說我要麽不乾,乾肯定比他乾得漂亮。”
韓老爺子長期擔任幾個華人商會法律顧問,說白了就是幫派律師,瑤瑤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被喬治-克裡斯法官搶走監護權的。
黑白兩道通吃,他絕對不是在開玩笑。
韋樂山不想他知法犯法,頓時連連搖頭道:“以暴製暴不好,換個辦法。”
不到萬不得已,韓均絕不會出此下策,喝了一小口咖啡道:“第二個辦法比較麻煩,要投入很多警力做很多工作,甚至需要紀委監察部門幫忙。”
他現在不僅是“大仙”更是“寶貝”,在這個危及到他和他家人安全的問題上,省廳會不遺余力去查,連部裡都不會坐視不理。
韋樂山再次催促道:“到底什麽辦法,先說來聽聽。”
“我辭職前不是乾過幾天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江省聯絡處長嗎,這個案子完全可以啟動國際刑警協調機制。別輕舉妄動,先收集證據,確認他是主謀之後,在最短時間內向國際刑警組織提交他們認可的證據和材料。
這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他們對案件性質的認定與國內有所不同,所提交的證據材料要經過公證部門認證,要全部翻譯成英文,估計高達到數百頁,如果稍有差池,會直接導致紅色通緝令能否發出,境外緝捕行動能否順利進行。”
這才是一個律師應該做的事,韋樂山想了想,一臉疑惑地說:“中美沒簽引渡協議,想引渡一個貪官都那麽難,想把他抓回來估計沒那麽容易。”
“聽我說完。”
韓均笑了笑,胸有成竹地解釋道:“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緝令沒什麽法律效力,但可以在第一時間向美國司法部通報案情,讓司法部的檢察官和芝加哥分部主管有個印象,為下一步行動創造有利條件。”
“怎麽行動?”
“概括起來主要有兩點,一是想方設法收集其洗錢的證據,搞清楚許凡海當時是怎麽把錢轉到美國,轉到許秋明帳戶上的。他舅舅應該知情,酒店財物人員也應該知道一些,我想不是很難查;
再就是證明這筆錢不乾淨,屬於非法所得。企業家多多少少有點原罪,尤其像許凡海這種包工程的。偷稅漏稅也好,涉嫌行賄也罷,哪怕是搞豆腐渣工程,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只要有一條沾上,就可以證明這筆錢有問題。”
刑事案件變成了經濟案件,江慧如百思不得其解,禁不住問道:“然後呢?”
韓均放下杯子,詭秘一笑道:“然後我就可以受公安部駐美國警務聯絡官委托,去跟美國司法部談判,根據《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相關規定,請求國與被請求國可以通過締結條約或協議,分享犯罪所得或變賣這類犯罪所得所獲款項。有錢賺,有證據,又不涉及政治,他們會感興趣的。”
夏莫青反應過來,一臉驚詫地脫口而出道:“處長,您是說讓美國司法部沒收許秋明在美國的財產?”
“不是沒收,是分享。”
韓均笑了笑,耐心地解釋道:“這是國際慣例,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都與其他國家簽署了類似協議。‘獵狐行動’小組跨國追逃抓貪官,人抓回來,錢不一定能全部回來。其它國家我不知道,在美國,分享被沒收資產的比例,取決於美國司法機構在執法合作中做出的‘貢獻’。
重大協助分享比例為50%至80%,較大協助分享比例為40%至50%,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0%以下。又不用我們自己掏錢,多少還能賺點,為什麽不試試?”
專案組隻想把許秋明抓回來,他不僅想把人抓回來,而且想讓許秋明破產。
他在美國乾過地方檢察官,“老丈人”擔任過地方法官,在美國的老師同學不是擔任過檢察官就是在做探員,sh總領館的那個更厲害,政治家族出身,已經乾上政治處領事了。
他既然這麽說,肯定有幾分把握。
太狠了!
相比之下,許秋明就是個不諳世事的小孩。想跟他玩,怎麽被玩死玩殘的都不知道。
看著眾人面面相窺的樣子,韓大教授臉色一正:“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辦法,只有這樣才能把他弄回來。鑒於他家庭遇到這麽大變故,事出有因,收集到其雇凶殺人未遂的足夠證據後,可以給他一個機會,試試能不能勸返。如果執迷不悟,那只能展開進一步行動。”
許秋明很可惡,同時很可憐。
韋樂山同樣想給他一個機會,但想了想之後還是憂心忡忡地問:“這麽做會不會打草驚蛇,萬一他出逃了,美國警方可不一定會幫我們追捕。 ”
“美國追捕逃犯是聯邦法警的事,和地方警局肯定不會幫這個忙。逃犯那麽多,法警忙都忙不過來,同樣不會管我們的事。但除了警察還有私家偵探,還有賞金獵人,事實上我已經托人盯著他了,而且不止一個。”
薑怡忍不住問:“師傅,您花錢了?”
韓均側身看了一眼,輕描淡寫地說:“錢賺來不就是花的,從昨夜11點開始到他被遞解回來前,別想離開我視線。”
美國的事他熟悉,韋樂山實在提不出更好的意見,深吸了一口氣道:“好吧,我向廳領導匯報一下,至於接下來怎麽搞,聽領導指示。”
“沒問題,反正我是一顆紅心兩種打算,他不讓我好過,我會讓他更難過。”
“等我消息,別讓你美國的朋友輕舉妄動。”
韓均當然知道他擔心什麽,不禁笑道:“放心吧,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髒自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