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被抓,又莫名其妙被釋放,今天的第普無疑是流年不利。.ww.●然而別樂觀得太早,他他的霉運之路才剛剛開始呢,一被扔出監獄,來到外面的大街上,第普就立刻現了一個很迫切的問題——沒錢。
第普這小子也確實夠倒霉的。如果到了魔界以後,遇上什麽生死搏殺、九死一生什麽的,那倒也認了。畢竟魔界不是遊樂場,第普更是一個敵對的人類。可現在的他都是些什麽亂七八糟的事呀?先是沒有食鹽,現在居然是沒有錢?還真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呢。
昨晚,第普折騰了整整一個晚上,他的肚子早就餓了,可是看著滿大街的飯店、酒館,他卻根本沒辦法進去。還真是一個銅幣憋死英雄漢啊!
其實第普倒也不是身無分文,應該說,他的身家現在也算是小康,起碼儲物袋中就有不少值錢的東西。.ww.●就是把那顆裂風豹的魔核拿出來,都可以花天酒地好一陣。然而……?也只能說,人只要一倒霉,連喝口水都會塞牙。
當時尤素福抓捕第普的時候,當然把他的東西全帶了回去。然而在釋放的時候,尤素福倒沒有貪汙,又把這些東西一股腦兒的塞進儲物袋中了。可壞就壞在塞進了儲物袋,叫現在的第普又怎麽拿?於是他就很悲哀地身攜“巨款”,但屁用沒有。照樣和乞丐沒什麽兩樣。
不過在沒錢的情況下吃幾頓飯?這本來也難不倒第普。他小時候可是自己小鎮上有名的“霸王餐小王子”。然而又一件悲哀的事生了,第普早已經現,他身後有幾個人在跟蹤,那肯定是就尤素福派來的。
如此一來,這叫第普還怎麽去吃霸王餐呢?想想都明白:一個單純如白紙般的鄉下少年,來到花花綠綠的皇城紐凱澤城,居然像個油滑的小無賴般,熟練無比地吃起了霸王餐?這……找死也不能這樣找吧?
所以面對如此窘境,第普也只能暗中苦笑了。▲■▼.ww.●他心中忍不住自嘲:自己曾經在比蒙王國戰鬥過,應該能獲得元生大6的最高勳章之一——勇敢勳章。現在又來到了魔界。更能獲得——光明勳章。自己應該算是全身金燦燦的榮譽了吧?以後誘騙那些無知的少女們都會容易許多。可就是這樣的大英雄,居然在魔界因為沒錢而餓死?那簡直……?
第普就納悶了:騎士小說裡的大英雄們好像從未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吧?難道劇本真的搞錯了嗎?
反正第普現在也只能胡思亂想了,他要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不去想那些美酒佳肴。所以在窮極無聊之余。他就開始在大街上東張西望,索性欣賞起了魔界的異域風情……
而跟蹤第普的那倆人也同樣很納悶,他們在後面竊竊私語:“誒?那小子在看什麽?”
“鄉巴佬進城唄!都這模樣。▼.ww.▲”
“嘿!我說為什麽呢。那咱們還跟?”
“不跟怎麽向大人交待?算咱們倒霉,陪他胡亂逛吧!”
“等等,你看他停下了。好像有情況。快跟上。快!”
第普之所以會停下腳步,因為他終於有了脫離苦海的希望,因為他剛現了一家當鋪。而看著這家當鋪的招牌,他差點兒就淚流滿面。不管了,如果把自己的外衣當了,總能換幾隻肉餅把?
……
走進當鋪,與元生大6的所有當鋪一樣,靜悄悄的,沒人過來迎接。■當東西已經夠丟臉的了,誰喜歡當鋪大聲吆喝呢?不過見生意上門。櫃台後的那位掌櫃也停止了動作,看著第普的眼神也像是看到了金幣一樣。
這個“冒金光”的眼神,不僅僅是形容詞。那位掌櫃居然長著一對直豎的貓耳朵,連雙眼都有著寶石般的閃爍。可是他與比蒙中的貓人又有些不同,總感覺好像是拚湊起來的。
其實前面在大街上的時候,第普已經看見了許多種奇形怪狀的魔族。他們都有一個特點,似乎是把某種魔獸的部分嫁接在人類身上,讓人有種不和諧感。不像比蒙,狼人就像狼,虎人就像老虎。絲毫沒有那種很不順眼的感覺。
不過第普也不是“異族選美”的評判。他們愛長成什麽樣,那就什麽樣吧!對著那掌櫃,他笑著點點頭,可還沒說話。那掌櫃就點頭哈腰地滿臉堆笑:“這位元族老爺!您有什麽事嗎?”
“元族?”第普對這個名詞有些莫名其妙。不過他現在的心思就在當衣服上。也不廢話,脫下外衣就遞了過去,“您看看。”
“好勒!破爛繡紋外衣一件!”那掌櫃一邊接過衣服,一邊例行的唱票。接著就問道,“死當還是活當?”
“死當!”這衣服反正沒花錢,第普也不心疼。
那掌櫃拿過衣服。開始細細驗看。然而當他翻到領口繡的那個花紋時,卻突然嚇了一大跳。他揉了揉眼,再次仔細一看,沒錯啊!就是皇家的紋章。於是那掌櫃的雙腿一下子就軟了下來。
在魔皇皇宮內,也只有魔皇所穿的是男人衣服,於是姬莉公主就順手拿過來了。所以第普的被抓也不怎麽冤枉,女兒如此胡鬧,魔皇又怎麽會不生氣?不過這件外衣落到了那掌櫃手中, 他又怎麽敢收呢?沒嚇尿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仿佛這件外衣自帶了“雷電術”一樣,那掌櫃忙不迭地扔還給了第普:“這位老爺!這東西不收。”
“不收?你這裡不是當鋪嗎?”第普就覺得很奇怪。
“是當鋪。可這東西不收?”
“為什麽?”第普一下子急了。什麽玩意?難道這個魔族掌櫃還狗眼看人低嗎?“你不收我的東西?”
“對對,抱歉老爺!”
“抱歉你麻痹!”第普一下子就火了,“開門做生意,還敢挑挑揀揀?你……?快來看啦!這當鋪坑蒙拐騙,專賺黑心錢啦——!”第普那種小無賴的本性立刻就暴露無遺了。他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喇叭放了再說。先把這家當鋪的名氣搞臭,為自己出一口惡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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