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情願象池琳那樣與所愛的人拉大鋸扯大鋸地拉扯著,也不願意象現在這樣和展拓永別。甚至她連展拓的屍骨在哪裡都不知道。
她正晃神的功夫,忽地就聽樓梯口傳來腳步聲,應該是有人上樓了,聽聲音還不止一個,可能是另外有客人來了。
“駱大少,你居然請我吃西餐!”有一個爽朗的男子聲音傳上來。
“有什麽不好嗎?”另一個透著磁性的男中音說道,是林聽雨所熟悉的聲音。
可是林聽雨懶洋洋地,沒有動,仍舊望著窗外,靜等著服務生給她上菜。
那爽朗的男子聲音道:“只有兩個男人坐在一起吃西餐很別扭吧。要是你我各自帶了女朋友,這感覺還差不多。”
那男中音笑道:“呵呵,你上個月不是新交了個女朋友嗎,下回咱們就帶著各自的女朋友來好了。”
爽朗的男子聲音道:“那個啊,我已經吹了。”
男中音道:“就知道你是這樣。我說你,靜下心來好好地交一個女朋友吧,不要這樣胡鬧了。”語氣帶上了幾分嚴肅。
爽朗的男子道:“哎呀駱大少,這個問題咱們不知道討論了多少回了,今天可是我剛回國,咱們可別為這事鬧得不開心。”
兩人一邊說話一邊走了上來。然後那爽朗的男子聲音突地輕呼了一句:“哇塞,有美女耶!駱大少,你先找座位,我去跟美女打聲招呼。”
林聽雨便驚覺眼前一閃,一個壯碩俊郎的青年男子已經坐到了自己所在桌子的對面。
林聽雨看著他有瞬間的愣神。
“你好,我叫程浩。不知道可否冒昧問一下小姐芳名?”男子表現得風度翩翩,笑容可掬,開口說道,露出一嘴整齊的白牙,一看就讓人心生好感。
“陳浩?!”林聽雨還處在回憶當中,聽了男子自報家名,重複著男子的名字。居然又愣了愣。但很快。她就醒悟過來,眼前這個人是叫程浩,而非是她曾經穿越過的三十世紀大上海的那個“陳浩”。
她甜甜的笑。道:“我叫趙麗娜。”
程浩無比熱情地道:“原來是趙小姐。剛才我見趙小姐好象心情不太好,是想到了什麽傷心事嗎?”
“有這回事嗎?”林聽雨故作茫然地說道,“其實,我剛才只是在想。一加一是等於二還是等於三。”
“呵呵。”程浩笑起來,道:“這個問題不是很好回答嘛。沒生孩子之前是一加一等於二,生了孩子就是一加一等於三啦。”
“啊?”還有這種說法?林聽雨微驚之下,不由自主地就咯咯地笑了起來。
“咳咳!”一直在不遠處旁觀、且徹底被晾了的某人不悅地輕咳了一聲。
程浩不耐煩地道:“哎呀駱大少,你先去找座位坐。我跟美女聊兩句就過去啦。”
林聽雨這時才做出一副剛看到駱賓的樣子,道:“咦,沒想到駱總也來這兒吃夜宵。”
程浩奇道:“怎麽。趙小姐和駱大少認識?”
林聽雨臉上的笑容頗為耐人尋味,道:“我是駱總的前任秘書。”
“秘書?還是前任?”程浩嘀咕著。目光從駱賓臉上和林聽雨臉上來回打量,臉上透出幾分怪異的神色。
片刻後,他問道:“你現在是在外地工作嗎?”
林聽雨啞然失笑,看來駱賓喜歡將那些對他有所企圖的女職員調到外地去的事,連程浩都知道啊。
“沒有。我失業了。”她坦承地說道。
“啊?”程浩驚得一愣,好象變臉一樣的,臉上立刻現出極為暢快的笑容,道:“哦,正巧我剛回z市,而且還是單身,沒有女朋友。趙小姐呢?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想必你也是單身吧。”
林聽雨淡笑不語。
見她沉默,程浩又忙不迭地道:“也許你還不知道,我們程氏的背景可是絲毫不比駱氏差的,甚至可以說,要比駱氏強上不少。
而且,我老爸就我一個兒子哦,將來整個程氏都是我的。可是駱大少就不一樣了,駱氏是他爺爺的,他爺爺又有兩個兒子……”
“程浩,你的話是不是太多了點兒?”駱賓忍無可忍,慍怒地打斷了他。就算想泡趙麗娜,也用不著把他們駱家的事當做談資吧。
程浩道:“駱大少,這都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你就不要怕趙小姐知道了。”
林聽雨笑道:“程先生,就算你不說,這些事我也都知道的。”
程浩道:“你既然知道,那就考慮一下我唄。你放心好了,我絕對不會象駱賓那樣讓你失業的。就算是失業,也絕對不會讓你面對物質上的困擾。”
林聽雨卻道:“謝謝程先生的抬愛,可惜我並不曾面對物質上的困擾。”
程浩便保證道:“感情上的困擾我也絕對不讓你面對。”
林聽雨有些無奈,正巧服務生將她點的餐點端了上來。她向程浩抱歉地一笑,道:“對不起,我要吃飯了,程先生方便的話,可以坐到別處去嗎?”
程浩嘴角抽了一下, 面上閃過尷尬之色,卻道:“既然大家都認識,何不在一起吃?服務生,把這位小姐的餐點端到那邊那張四人桌上去。”
林聽雨卻示意服務生不用動,道:“程先生,恐怕駱總並不想要跟我一起用餐哦。”頓了一下,又道:“還有,我今天想一個人用餐。”
程浩知道再說下去也沒用了,臉上難掩失望,隻得說道:“既然趙小姐堅持,那我也不好勉強。”說完看了一眼駱賓繃得跟冰塊似的臉,“跟那家夥吃飯實在是無趣,不然我也不會這樣力邀趙小姐一起用餐了,希望趙小姐不要介意才好。”把剛才堅持要和林聽雨一起吃飯而引起的不快堂而皇之地推到了駱賓身上。
駱賓的臉黑如鍋底。
林聽雨抿嘴直笑。
見林聽雨臉上並沒有怒意和不喜,程浩暗暗松了一口氣,起身又遞了一張名片給林聽雨,這才離開,和駱賓一起坐到別的座位上去。
林聽雨將牛排吃完,提著包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