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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末當軍閥》第96節 軍律
  “你為什麽要打他?”

  一開口楊潮就問道。

  打士兵,楊潮也打過,訓練趙康、王璞這些人的時候,他就采用了打的做法,可是用力上還是有分寸的,這次王璞顯然失去了分寸,出手過重了。

  “他,他太笨了。我們隊,就是被他拖了後腿,就他一個人站不好。害我們被人笑話!”

  王璞有些委屈的說道,接著就低下頭去。

  “立正!”

  楊潮歷喝一聲,王璞這才抬起頭來。

  “記住,不要低下你的頭。”

  一個人時刻都高昂著頭,代表的往往是一種驕傲,這是一種潛意識,就好像人犯錯後,總是習慣性的低頭,遇到挫折的時候,也會顯得傴僂,因為他不自覺的彎腰駝背。

  相反,如果能時刻保持一個昂揚的外觀,也會慢慢影響到心理。

  “今天訓練完後,你繞場跑十圈!”

  “是!”

  跑十圈,就是楊潮對王璞的懲罰,不重也不算輕,操場很大,長百丈、寬三十丈,一圈下來接近三百丈,十圈接近二十裡路,絕對累個半死。

  “你服氣嗎?”

  “服氣!”

  楊潮沒有再問,只要說服氣就好,至於為什麽服氣,楊潮沒興趣知道。

  晚上,楊潮將所有的軍官叫道自己房間,認真宣讀了一份軍紀。

  “士兵必須絕對服從軍官。”

  這是楊潮頒布的第一條軍紀,後世有句話‘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其實就是個意思,一隻軍隊,講究的就是從上到下的線性服從結構,官大一級壓死人,士兵只能服從,不能提出質疑,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服從命令。

  這看似很不民主,但是即便放在後世的軍隊中,她依然是鐵律。

  “明天讓每個士兵背熟了!”

  楊潮繼續道,八個隊正都立正道‘是’。

  “如果違犯,嚴懲不殆!”

  接著楊潮將自己這段時間觀察到的,和能夠想到的情況全都列了出來,制定出相應的軍紀和軍法。

  軍紀規定士兵該做什麽,比如服從長官,比如認真訓練,軍法則是用來懲處違反的人。

  “消極訓練,責打五棍!”

  有些士兵嘴裡不說,但是以各種方式消極對抗,態度不積極,往往軍官還無法定罪,對這一條楊潮的對策是打五棍。

  至於是不是消極,是不是不積極,判斷上有些主觀,為了防止軍官借故收拾跟自己不和的士兵,因此量刑較輕,只有五棍。

  “頂撞上官,責打十棍!”

  士兵如果公開的頂撞軍官,顯然有損軍官的威嚴,人跟人性格不同,有的人天生嘴拙,若是跟士兵爭吵起來,未必吵的過士兵,而且軍官跟士兵爭吵,嚴重影響到軍隊的嚴肅性,因此要防備,所以哪怕軍官說的不對,也不允許當面頂撞。

  “毆打上官,責打三十!”

  如同今天發生的那樣,士兵和隊正互相廝打起來,這也太不成樣子了,哪裡有半分軍隊的模樣,打三十棍也是跟今天的處罰措施一致。

  楊潮一條一條的說完,這些他全都寫在了紙上,只是這些人都不識字,因此楊潮一條一條讀給他們。

  “有問題嗎?”

  說完之後,楊潮才問道。

  “報告大人,我有問題。”

  “說。”

  趙康第一個說道。

  “報告大人,標下覺得太輕了,毆打上官應該割耳!”

  楊潮讀兵書,戚繼光大帥碰到這種事情,是會將小兵當眾按下跪在軍官面前,然後割掉耳朵或者鼻子,比楊潮的打軍棍要恐怖多了。

  但是楊潮反對肉刑,不想給士兵造成非必要的傷害,士兵身上的傷,只能是戰場上,他的敵人留給他的,而不是他的同袍戰友給他的。

  而且嚴酷的刑罰未必能夠禁止士兵犯錯,只有嚴格的執行才是最重要的,懲罰的目的,是讓士兵知道對錯,而不是要他們為錯誤付出嚴重的代價。

  用打軍棍讓士兵知道他們錯了,讓他們知道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

  楊潮道:“本官軍中,不設肉刑!”

  趙康顯得有些沮喪,他這樣的軍戶從小就常聽軍中的故事,他也沒少聽過。

  其他幾個隊正也一樣,孝陵衛中他們這樣的小子,常常跟在那些老的走不動,在城牆邊整天曬太陽的老軍戶講故事,講的都是一個個軍中奇聞,包括穿箭、割鼻、割耳這些刑罰,他們是有耳聞的。

  楊潮繼續道:“還有——

  “軍官無故責打士兵,責打五棍!

  “軍官毆打士兵致傷,責打十棍!

  “軍官毆打士兵致殘,責打百棍!”

  八個隊正一臉吃驚,沒想到還有懲罰軍官的。

  但楊潮還沒說完:“還有——

  “無論官、兵,傷人致死者,斬首!”

  訓練中沒有體罰也不行,但是為了防止軍官故意挑刺,借故欺辱士兵,也需要懲罰,不能讓軍官肆無忌憚,否則官兵感情比如勢如水火。

  一旦冒著被打軍官的風險, 軍官絕對不會無故責打士兵了,起碼他們會找到合理的理由,而他們能找到合理的理由,那也就證明了士兵肯定犯錯了。

  至於傷人致死的事,楊潮不想看到,無論是軍官打死士兵,還是士兵打死軍官,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殺無赦!

  “好了,都出去吧,把軍紀、軍法給我記清楚了!”

  全部說完後,楊潮把軍官一個個都趕了出去。

  然後自己再次總結起來,軍紀軍法許多兵書上都有涉及,光殺頭的罪名就種類繁多,有什麽七禁令五十四斬,楊潮自己都需要不斷的時間才能背誦,更不用說那些士兵了。

  因此楊潮想要簡化,而且楊潮不認為有些情況會出現,他更相信自己看到的,他看到什麽就設置什麽軍紀和軍法,這也是一種學習和積累的過程。

  金釵樓那邊,一切都步入正軌了,楊潮也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軍營這邊。

  各種軍紀也不斷出台,違犯軍紀懲處的軍法也一起制定出來。

  雖然不要求士兵被褥都疊成豆腐塊,但是要求每日必須折疊被褥,違反者責打十棍,軍官負有監督不嚴之過,責打五棍。

  軍營中修有專門的廁所,隨地方便的責打十棍,軍官負有督導不嚴之過,責打五棍。

  隨著一條條軍紀、巨煩的出台,軍營也越來越像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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