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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版神話》第5章 主編楊晴
  “乾杯!喝個痛快!……我沒醉,讓我喝。”

  正在聚精會神看書的寧采臣,被這突然發出的聲音嚇一跳,手一抖,書本都差點掉了。

  女人的聲音,聲音是從隔壁發出的,這裡還有人麽?寧采臣拉開紗簾,在旁邊的一張病床上看到了一個女人。身上穿著一件白色的襯衫,最上面的兩個扣子沒有扣好,應該不是故意的,挺著那麽大的胸部,想要扣起來也不容易。下身是黑色的短裙,黑色的絲襪,床邊是一雙紅色的高跟鞋。

  長發用一根紫色的發帶束縛著,發尾微微有些曲卷,臉上看起來很乾淨,沒有化妝,隻是臉色有些憔悴。緊閉著眼睛,眉頭微微皺著,嘴裡在不停地嘀咕,不知道在說些什麽。人的容貌與精神狀態息息相關,精神差的人容顏都會褪色三分,即使是這樣,這個女人還能看得出有幾分的姿色。

  寧采臣對於喝酒,還醉酒的人,印象一直不怎麽好。而且在夢中還在喝酒的酒鬼,寧采臣更是不喜,所以寧采臣對於這個女人的第一感官不怎麽樣。

  看書,寧采臣喜歡在安靜的地方,身邊躺著一位酒鬼,就算沒有打擾到他,他也會感到不自在。

  現在時間也不早,算了,先去投稿吧。出版社的編輯下班那就麻煩了。

  “采臣,幫我看一下店,我現在要出診。”

  走出去,寧采臣便看到許仙正在非常熟練快速地整理著他的醫藥箱,看到寧采臣出來,說道:“有位病人得了急症,我現在要上門診治,店你先照看一下,如果到七點我還沒回來,你就直接關門。還有,病床上有人在休息。”說著,許仙已經整理好需要的東西,在一個年輕人的帶領下,走進門前的一輛黑色汽車。

  出診,在這個城市已經是非常少見。現在生病什麽的,大多都直接去醫院,科技的發展,也使得那些行動不便的病人,去醫院也不會困難。就算是一些急症,大多也都是叫救護車,很少有人要求醫生上門診斷。這其中也有一些硬件的原因,出診能帶去的隻是一些簡單的器具,比之去醫院詳細診斷遠遠不如。

  許仙出診,很大的原因是由於患者對許仙的信任。這是他在這兩年間治好無數病人,精湛的醫術讓患者認可,名醫之名的傳播,才會出現的情況。

  有一些人相信,許仙即使隻是用著簡陋的器具,只靠著望聞問切這傳統的技藝,也比在醫院用那些高科技醫療器具的醫生強。這自然是有些盲目崇拜在內,許仙一般會勸這些得了急病的人去大醫院,及時得到治療。他的醫術再強,也會受到客觀條件的影響,不比醫院的全面。

  但是總有一些頑固的人,他們就是要許仙去診斷,才會安心。所以許仙偶爾也會出診,去病人的家裡。

  許仙是一個心很細的人,出診的時候,一般是會直接關門的。現在讓寧采臣照看一下,很大的原因是在病床上休息的那個女人,不想打擾那個女人的休息。

  寧采臣很了解許仙,也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他坐到醫師的位子上。不是坐診,他對醫術沒有什麽研究,嘛,不過上門的人也不一定都是生什麽大病,也有不少的人隻是來買幾片創可貼,或者有些中暑,要幾瓶藿香正氣水,還有一些受驚的孩子,買幾盒珍珠粉……這些非處方藥,寧采臣還是能幫忙的。

  不知道是路途遙遠,還是病人真的病情嚴重,現在還沒穩定下來,許仙到七點的時候也沒有回來。

  期間,寧采臣接待了七位上門就診的病人,其中五位聽到許仙出診,說明天再來,有兩位在店裡等一會兒,發現許仙沒回來,也離開了。有兩位是上門買東西的,一個是筋骨有些扭傷,買了一瓶紅花油和治療扭傷的貼膏,另一個則是一位家庭主婦,手指不小心被切到,寧采臣簡單的幫她消毒,然後一貼創可貼完事。

  天色這麽晚,投稿是不可能,隻能改天,現在是該回家吃飯。

  隻是,病床上的那個女人,現在還在睡覺嗎?不管是不是打擾,現在也隻能強行叫醒她。

  拉開簾子,寧采臣看到一個女人正坐在寧采臣先前休息的床上,手上翻閱著一本白皮書。醒了啊,還一直靜悄悄的沒發出任何聲音,他還以為她一直在睡覺呢。女人手上的書,正是寧采臣自己裝訂的《福爾摩斯偵探集》,這個女人,隨隨便便就翻看別人的書,真是沒禮貌。

  寧采臣沒好氣道:“現在要關門了,麻煩把書還給我。”

  “這書是你的?”女人的聲音好像在極力壓抑著。

  “當然是我的,我要離開了,把書還給我,還要店門要關了,你也收拾一下。”寧采臣拿過書包,並伸手抓住白皮書,想要把書放回書包。卻發現女人很用力的握著書,寧采臣一用力,還拿不過來。什麽意思?寧采臣眉頭一皺,看著女人,發現這個女人抿著嘴巴,盯著他,眼神十分的火熱。

  “看樣子是新打印出來的,我能肯定這本書絕對沒有出版過。”女人的手緊緊地抓著書,直視著寧采臣的眼睛。

  “我正打算這兩天去出版社走一趟。”看她捏得太緊,擔心把書弄折皺的寧采臣一直看著她的手,發現這個女人還挺講究的,雖然很用力地握著書,但拿捏的位置和力道都不會太過分,並不會對書籍造成什麽損壞。

  聽到寧采臣這句話,女人的眼神變得更加熾熱,因為這句話透露出一個信息,這本書的主人就是這個男孩!

  她站了起來,以穿著高跟鞋,比寧采臣高出半個頭的優勢,靠近寧采臣。紅唇微動,吐出熱氣,微微貼身對寧采臣道:“這是一本好書。”

  寧采臣歎一口氣,放開拿著書的手,後退幾步,與過於靠近讓他有些不舒服的女人拉開距離。

  “有話直說。”寧采臣看出來,這個女人看上了這本書,她是一位出版社的編輯?

  “我是雜志社的主編,這是我的名片,我想簽下你這本書。”發覺寧采臣的不自在,女人也退一步,坐趕集到床沿上,把書輕放在床上,從口袋之中掏出一張名片,遞給寧采臣。

  主編?酒鬼主編,好像不怎麽靠譜。出於禮貌,寧采臣還是接過名片。

  名片很簡單,白底黑字,楊晴,智慧果雜志社的主編,旁邊還有她的電話和雜志社的圖標。看樣子這個主編還是貨真價實的,不過寧采臣對這個人的第一印象實在不好,把這本書交給一個酒鬼,似乎也太不負責了。而且雜志社並不能直接出版,隻能在雜志上連載,不怎麽符合他的初衷。以後要出版還是要找其他的出版社。

  太麻煩,還是直接找出版社,乾脆簡單。

  “我會考慮的。”點點頭,寧采臣沒有直接拒絕,他把床上的書拿起,放入書包之中,打算離開。

  楊晴在社會上打拚的時間不短,見過各色的人,寧采臣這樣的態度,她馬上明白過來,他這是在拒絕。讓寧采臣離開,錯過這個機會?

  雜志社的主編,聽起來好聽,若不是智慧果已經衰敗破落,又怎麽會讓年紀輕輕資歷尚淺的她當上主編。智慧果也曾經輝煌過,但也正是由於曾經的輝煌,讓其全體上下的眼睛都被蒙蔽,他們變得高傲盲目,固守著以前的策略,眼睛只看到過去。然後,他們的輝煌也終於變得隻存在於過去。讀者漸漸減少,一位位作者離開,一個個有實力的編輯離開,社長換人,主編出走。

  現在的智慧果,只剩下一個空殼,在苟延殘喘著,用不了多久, 就將完全倒閉。

  她當上這個主編,自然是希望雜志社在她手中重新崛起,但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智慧果衰敗至此,已經無力回天。就算她再努力,在一個缺少內容的雜志社,也沒辦法做成任何事。

  支撐了一年的時間,現今終於無法再堅持下去,這個她注入心血和青春的地方,將要消失。

  所以她借酒消愁,酒量不大的她就進了這家診所。

  然後她看到這本書,這書並不是在市面上買的,而是直接打印,個人裝訂的。當了多年的編輯,本能之下,她拿起這本書。

  《福爾摩斯偵探集》很普通的名字,這是偵探小說,是智慧果主打的類型。‘血字的研究’也就是說這隻是其中的一部,看來寫這本書的人心還挺大的,想把它發展成為一個系列。然後她看到了角落的筆名,盜夢者,沒有聽說過,看來是一位沒有名氣的新人作者。

  字寫的倒是不錯,不知道內容怎麽樣,懷著這樣想法,她翻開了書。她沒抱什麽期待,一位名不經傳的新人,寫的還是偵探小說,很難有什麽出彩的地方。

  然後……情節的離奇曲折,驚險引人;結構的巧妙安排,絲絲入扣而懸念叢生;前後呼應而跌宕起伏,使人讀起來欲罷不能,結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尋味。這本書,絕對是她見過的最好的偵探小說!她心中重新燃起火焰,這本書,這本書的作者,有可能會是智慧果重新崛起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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