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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稱雄》第四百七十一章 投獻
( )開封是河南重鎮,歷史名城,古稱汴京,為八朝古都。

 處於黃河中下遊平原東部,地處河南中東部,東與商丘相連,西與鄭州毗鄰,南接許昌和周口,北與新鄉隔黃河相望。

 境內河流眾多,被稱為北方水城。

 開封一帶地勢平坦,水源豐富,田地肥沃,是中原的富裕之鄉,產糧大區。

 可開封雖然地平水足,田地眾多,但開封卻也近年來出產流民極多的地區。其根本的原因就是開封的田地,被兼並的最嚴重,絕大數的土地被兼並到了少數大地主們的手中。而這其中,佔有土地最多的則是前明周王以及周王一系的諸宗室各家。

 明代宗室們待遇向來優厚,厚祿之外還有優賞,以及大量的賜田。

 而到了明中葉以後,土地投獻之風盛行。所謂投獻,在投獻一方,有有“妄獻”和“自獻”兩種;在“納獻”一方,有皇族、戚畹、功臣和官紳。

 “妄獻”,系指庶民田地被“奸猾之徒”妄稱為“己業”或“無主閑田”奉獻給權豪勢要;“自獻”,系指庶民將自家的田地無償地奉獻給官豪勢家,而本身淪為莊佃、佃戶或奴仆。

 投獻到了明中葉以後,非常普遍。

 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明代的役重。

 許多自獻聽起來難以相信,百姓居然把自家的田地無償獻給那些官豪勢家,自己去給他們當奴仆。可這卻是事實,而且不僅是明代才有,事實上歷朝歷代都有的事情。

 原因就是在封建時代,土地捆綁著百姓,人丁也是稅役。國家的稅賦瑤役攤到每個百姓頭上,負擔極重。而那些宗氏勳戚們,卻享有種種特權。

 在明朝,勳戚們受賜的公田,載在“金冊”。並不報官入籍,享有免除稅糧和差役的特權。

 雖然法律條文上也規定,賜田以外的田土一般稱為自置私產,應與“齊民一體當差”。但由於貴族的權勢,法律很難執行。勳貴“私田”“不肯與民一體當差”的弊病,早在洪武年間就出現,中葉以後,法律廢弛。權貴們更加肆無忌憚,“廣收民田為己私業,而陰以勢力把製,使有司不得編差征稅”。因此,在實際上,王府、勳貴的所有田產都享有優免一切糧差的特權。

 百姓當自耕農,就得向國家納稅,甚至還得承擔比田賦更重的雜役。為了逃避這些沉重的賦役,許多百姓便開始主動的投獻那些享有特權的勳戚們。

 把自己的田地送給勳戚,主動給勳戚們做奴仆。如此一來他們就不再是大明的納稅子民,而只是一個勳戚們的奴仆。

 勳戚們多得許多田地,自然樂於其成,他們甚至為了吸引更多人投獻,主動把那些投獻來的土地,再交還給那些投到門下的奴仆佃種,也就是依然把田地給原主人佃種,甚至他們征收的佃租還主動降到比國家征收的稅賦還低一些的份額。

 如此一來,勳戚們平白得了田地,還得了許多奴仆。而那些投獻賣身為仆的百姓。雖然名義上當了仆人,也沒了自己的田地,可他們身上的賦役卻輕的多,向勳戚交更少的租。不用承擔煩重的雜役。

 勳戚和百姓都享受到了實際的利益,損失的只是朝廷的利益。

 一般來說,投獻也不是那麽隨便的,會有一個形式。投獻者提出奉獻,受獻者要向朝廷奏討,然後皇帝欽準賜予。這樣。原來的庶民百姓的田地,便轉變為欽賜田地。

 受獻者在沒有任何支付的情況下,不僅獲得了土地所有權,而且免納糧差。這坐收無窮之利的好事,歸根到底還是因為他們享受受賜和優免的特權。

 甚至到了晚明,不僅那些宗室勳戚們享受這種受賜和優免的特權,連那些有功名的士人和官員們也享受這種特權好處。

 一些窮困百姓之子,一旦科舉得中,只要進了舉人,就會有百姓前來投獻土地,和賣身為奴,一旦中了進士,那更是不得了,許多生意不小的商人都會主動前來做奴仆。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明末之時,天下雖有十余億畝土地,過億百姓,然則實際上朝廷卻收不到稅,征不到糧,朝廷的開支最後都隻壓到了極少數的一部份百姓的頭上,還全是些窮困百姓,終究導致了各種民亂產生,社會崩潰。

 就如開封,一個產糧大區,但田地卻多兼並到了以周王為首的這些勢家之中。

 明代徭役之重,甚至超過稅糧。

 但是,王府和勳貴莊田卻享有優免權。一旦成為他們的莊佃,即可在其蔭蔽之下,免充國家差役。走頭無路的農民,甚至中小地主,為了躲避“差役苦累”,便往往“將自己田產投進王府,將子弟投獻,充當奴仆。

 貴族以外的官紳同樣是特權等級。

 在等級的階梯上,他們雖然低於貴族,但卻高居於庶民之上。

 在政治身份上,他們是“官”、是“紳”,因此在戶籍上稱為“官籍”、“官戶”、“官甲”,與無身份的庶民截然不同。明代律令嚴格規定,“富貴貧賤”之間絕不能“越禮犯分”;庶民不準擅自以官相稱,“稱者,受者各以罪罪之”。官紳們憑著尊貴的身份,煊赫的勢力,“視細民為弱肉”,“受奸人之投獻”。在那個時代,士一登鄉舉,輒皆受投獻為富人。

 在經濟地位上,他們也享有優免權。

 與貴族優免不同的是,他們是論品定額優免。明代官紳優免制度日趨完備。洪武年間規定,現任官員之家“悉免其徭役”;致仕官員“複其家,終身無所與”;生員除本身免役外,戶內優免二丁。中葉以後,發展為“論品免糧”或“論品免田”。以萬歷三十八年《優免則例》為例,現任京官甲科一品免田一萬畝,以下遞減,至八品免田二千七百畝,外官減半,致仕鄉官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鄉紳優免田最高達三千三百五十畝,生員、監生八十畝。

 “優免糧”、“優免田”,雖然在事實上已具有優免稅糧的性質,但在法律的意義上仍然指的是“免役”。明代役法。“以民為役,以田製役”。役的編僉對象有二,一是人丁,一是田畝。來自田產之役,在法律上稱為“有賦役”。即因田糧而僉派之役。來自人丁之役,在法律上稱為“無賦役”,即不是出自田糧而出自人身之役。《大明律纂注》雲:“賦者田產稅糧,役者當差。有賦役謂有田糧當差,無賦役謂無田糧止當本身雜泛差役”。

 不僅官紳本人及家庭人丁有免役之特權,而且其田產也有部分或全部免役之特權。

 在法律上,限額優免要求優免田之外的“余田”與民一體當差。

 但是,官紳等級同貴族一樣,無視國家法令,大都衝破法定權利界限。而按習慣權利行事。因此實際上實行的是全額優免,“田連阡陌而不任分毫徭役”。不僅官戶本戶如此,而且依附於他們的“佃戶叢仆,疏屬遠親,與其蔓延之種”,也“無一手一足應公家之役,無一錢一粒充應役之勞”。

 周王是大明各親王藩中最久遠的一支,久鎮開封,各代周王得到的朝廷賜田加上他們歷代以來奏討、納獻、侵奪等,到如今已經達到五萬余頃。其中周恭王睦嗣位,就一次賜地五千二百余頃。

 周王不但兼並了大量土地,而且還利用特權經商,佔據關津設立收稅。甚至還享有鹽茶專賣等特權。

 河南是大明宗藩最多的一個省,遍地都是宗室藩王,洛陽的福王、開封的周王等。

 僅開封的周王一系,除了周王外,下面還有三十六家郡王,以及數不清的鎮國將軍、輔國將軍等。

 開封一地的田地。半數以上都是周王一系各家的。

 不過現在,周王府裡,周王一系各家卻都打著為周王賀六十大壽之名齊聚一起。

 各家的郡王、將軍、中尉們齊聚一起,各個哀聲歎氣。

 老壽星周王朱恭枵是朱元璋十一世孫,第一任周王的十世孫。開啟元年襲封周王,至今也有二十余年了。

 朱恭枵坐在上首,目光在自己的九個兒子身上一一掃過,最後落到下面的周王系其余二十余位郡王身上。

 許久,他收回目光,長歎一聲。

 周王一系,子孫繁衍眾多,可他放眼望去,卻找不到一個能讓他寄希望之人。

 周王系的子孫們安享太平富貴太久遠了,以致於無一人能在這個時候重振大明的江山。

 “老大,你明天親自去一趟軍營,送些銀子去犒賞下他們。”

 世子朱紹烱連忙站起來,肥胖的身體似乎有些不堪重負。“父王,這事隨便叫個管事去就行了,何必非要我去一趟。”

 “糊塗,這事非得你親自出面。而且我們銀子還不能送少了。”朱恭枵一把年紀了,歷經幾朝,很清楚眼下他們到了什麽局勢。

 “給開封鎮送五十萬塊銀元過去,再給總兵官和那些軍官們送五十萬。”

 “父王,送這麽多?”

 朱恭枵並不理睬自己的兒子,“老三,你準備一下,過兩天隨我親自入京,到四海銀莊換些銀票,大額的。”他對自己的嫡三子朱紹烥道。

 “準備多少?”朱紹烥問。

 “先換兩百萬銀票吧。”想了想,朱恭枵又搖頭,“算了,多換些,準備五百萬塊的。”

 老二仁和郡王大驚,“父王,你不能進京,現在入京,那不是自投羅網,羊入虎口嗎?”

 “我若不走這一趟,只怕我們周王一系就要被人連根拔起了。”朱恭枵道。

 “父王,府裡一時怕是湊不出六百萬銀元來啊。”世子抹著額頭的汗水道。六百萬不是個小數字,但對於周王府來說其實也算不得什麽,要湊還是能湊的出的。不過世子朱紹烱明顯不想這筆錢都周王府一家出。

 “父王要的如此急,要不各郡王府以及諸鎮國、奉國將軍府等也都一起湊湊。郡王府每家出十萬塊,鎮國將軍府出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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