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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獸場》第6章 去鎮子進貨
  “好啊。”

  張楓和杜大昌親如一家,杜小西是杜大昌的寶貝女兒,她從小和張楓一起長大的。小西的母親死得早,張楓所以很疼愛她,一直把小西當成自己的親妹妹看待。

  小西因為有杜大昌和張楓這個大哥哥的寵溺,童年也都是溫暖的回憶。

  “那你快過去吧,她估計都下車了。”

  “恩,我這就動身。”

  張楓正好計劃著去鎮子進趟貨,以前的那些豬料重新配置了,張楓是要采購一些材料回來。

  比如這富含維生素的水果,跟人吃不一樣,人是注重那份口感,豬呢,它們需要的是那些能量。

  騎上三輪車,優哉遊哉地張楓便出發了。

  水光瀲灩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比起城裡來,農村的空氣,陽光,環境都要好上許多。

  雨時,那泥土的氣息鋪面而來,香草配著雨露,清新爽朗,叫人的毛孔都跟隨著賁張。

  雨後,陽光初現,天際邊還可能掛上一條七色的彩虹,即使沒有,那雨水潤澤後的萬物,樹更綠了、山更青了、水更藍了,絕逼不像城裡雖處處都是高樓大廈,但繁華背後,垃圾遍布,汽車尾氣,塵土沙礫,霧靄,地溝油彌漫了整個城市,別提多糟糕。

  張楓蹬著三輪車,哼著歌曲,沒多會就到了鎮上。

  每月陰歷的四和九號是新城鎮的集市,而杜小西回家的今天,剛好是四號。鎮上車水馬龍,人們比肩擦踵,特別的熱鬧。

  在車站沒有看見杜小西,張楓料定這丫頭一定趕集去了。

  張楓騎著車子,先到了水果批發市場,買了兩袋子蘋果,一袋子香蕉,七八個大西瓜。

  別人看起來還不太熟的西瓜,恰恰張楓覺得正好,這西瓜並不是當下買回去吃的。

  放在家裡兩天,它自己就會悶熟。西瓜裡邊富含著大量的糖分,糖分容易促進脂肪的增長,對於小豬們長肉,那就是最合適的選擇了。

  不過,買這些水果花了張楓不少錢,說眼下給這幾頭小豬吃沒什麽問題。如果以後要開養豬場,張楓怕是要租一片地,整個果園。

  說起來,新城背靠著的就是一座小山,新城其實是處在平原和丘陵的交接帶,這裡的地理位置適合果農的生存,村裡的這些山頭,村主任張文海早就說過,誰要承包山頭,村裡會大力支持。事實上,山上已經打了幾口水井,水井裡邊的水就可以實現對於果樹的灌溉。

  另外,新城也承蒙老天爺的恩澤,氣候不錯,夏天的雨季正是果樹生長結果的旺季,幾場雨下來,都用不到水井裡的水,老百姓靠天吃飯,素來都是這麽一個理。

  買好了水果,張楓蹬著車子,繼續在集市上尋找杜小西。

  騎著騎著,前邊新開的一家移動手機營業點吸引了張楓的注意。

  這家營業點是在做活動,其實,這種活動每逢新城的集市都會有,可今天,還是有點不一樣。

  營業點的老板是在露天的門口搭了一個台子,半米高的台子上邊鋪著紅色的毯子,紅毯左右,堆放著兩個大號落地式的音響。

  黑色音響的聲音很嘹亮,放著的是一首歌的伴奏,前奏漸入,站台上,一個女孩的聲音遠遠飄來。

  “nobodynobodyBUTyou”

  “nobodynobodyBUTyou”

  女孩俏皮的笑著,臉上楚楚動人,嫩白的小腿往前一伸一伸,但還很含蓄地並未完全甩出,一隻胳膊做出了打槍的動作般,一點一點的,那些大叔和小夥子們早已被迷得春心漾動,嘴邊都要流出口水了。

  張楓距離看台還比較遠,目前隻是聽到了那動人的歌聲,這首歌張楓是第一次聽到,但旋律,還是相當不錯的,甜美,明快。如果拿這首歌當小豬們的進食曲,想必也是超棒的嗎。

  在女孩唱歌的附近,就有一個擺攤賣磁帶的。張楓吃力地蹬著三輪車,靠近攤位。

  這老板是個三十歲的青年,張楓把車子停下,發現那老板的目光都被看台上的女孩吸引了。

  張楓對這種表演沒多少興趣,實際上他是想著自己的豬聽了歌的反應,打斷老板道,“老板,還做生意不?”

  小老板竟然擺手,“不做不做,正看得帶勁呢,這小女孩跳得真不賴。”

  旁邊還有一個女老板,這老板不賣,張楓切了聲,問去旁邊的店,“老板,你這有這首歌的磁帶嗎?”

  女老板很熱情,“有啊,有啊,沒想這女孩還給我做了推銷,你是第三個過來買的了。”

  “是嗎?”

  張楓倒有點佩服舞台上那個姑娘了。

  “可不是,這家店今天做活動,就唱這一首noboby,我聽了好多人唱了,唱的都不行,這個姑娘唱的是最好的,她一唱,就有人過來問我買磁帶和光盤。應該,今天的大獎,三星智能手機是她的了。”

  “來,這就是有這首歌的磁帶,裡邊還有這個少女時代組合其他的歌曲,都很好聽。”

  張楓可並不曉得少女時代是誰,於他而言,他需要的隻是noboby這首歌。

  買好磁帶,張楓離開這,他又進了一家電子店,買了一台錄音機。

  這下裝備就算齊全了。

  重新騎上自己的三輪車,張楓有點懊惱的是,這逛了整個集市了,怎麽愣是沒看到杜小西人呢。

  按理說,杜小西的目標蠻大的,她裝著時尚前衛,長得閉月羞花,跟村裡人的風格完全不同。莫非是小西自己回去了。

  剛想就這麽作罷,回家看看,一道聲音劈天傳來,“前邊蹬三輪的混小子,快給我讓開!”

  下意識的把車把一甩,張楓駕駛三輪車的技術還是有口皆碑的, 三輪車頓時傾斜,落穩,同時一個身影砰的撞到了張楓的肩上,嗖地衝出。

  靠!

  張楓被猛撞一下,很覺不爽,他拍拍自己被戳到的胳膊,卻又聽見另一個聲音,“快給我抓住他,他偷了我好不容易唱歌贏下的手機。”

  這聲音極其明媚,就像是早晨起來百靈鳥的第一聲啼叫。清亮叫人享受,回聲令人回味。

  張楓沒看見喊出這句話的那個人,但隻是聽這流利好聽的普通話,熟悉的感覺叫他瞬間知道這個人差不了杜小西了。

  我家小西被偷手機了?

  唱歌贏下的?

  難道,難道那個唱noboby的是她?

  來不及想那麽多了,一聲“格老子的”由心底謾罵而出。

  張楓對著前方大吼道,“給我站住!”

  從小到大,但凡誰欺負杜小西,張楓都不會叫他有好下場,他就是杜小西的哥哥,用盡全力保護自己的妹妹。

  小時候,張楓為杜小西打了多少次架數都數不清了,沒再多想,張楓眼前一亮,一個飛身便躥了出去。

  那小偷跑得很快,一點不能說對不起他的“職業”,可張楓的速度更是驚人,隨著這段時間的勤加練習,張楓在跑步上也是突飛猛進。

  於是,兩人的距離在快速縮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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