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話從艾小妮口中出來完全不一樣!
想到曹美玲為了貶低明歌,連明歌的內褲都得拿出來說叨,大家對曹美玲的人品再次點了個XX!
中午群裡不知道是誰發了一段視頻,竟然是首席大人和明歌在沙灘上翻滾的一段錄像。
錄像裡首席大人不停的被明歌掀翻暴揍,要不是辦公室裡的人對明歌再熟悉不過,簡直都不敢相信視頻裡那個把首席大人狠狠虐的人會是明歌。
各部門有八卦者專門來明歌的部門裡詢問,群裡更是炸翻了天。
公司的事兒明歌絲毫不知道。
明歌這一次很執拗,她不吃烙餅,她要了白米飯搭配了菠蘿咕嚕肉。
順便還要了一杯豆漿,自己一個人吃的香甜。
桌子對面的李斯要的是一張烙餅以及一碟子熟牛肉片,還有涼拌三絲外帶一杯牛奶。
兩個人的吃食完全不是在一個頻道。
各自為了炫耀一般,低頭吃的歡快,當然,還不忘在期間惡狠狠瞪一眼對方的盤中餐。
米飯有什麽好吃的,一粒一粒的,看著就讓人沒胃口!
烙餅有什麽好吃的,滿口的油,一嚼一嚼的,和羊吃草有什麽區別,簡直沒食欲!
中午李斯將明歌送回,他自己貌似離開了公司,具體去了哪裡明歌不知道,她意外的是下午的時候,樓上的秘書親自給明歌送了一個鍵盤來,說這是首席官大人自己掏腰包買的,不算是公司裡的配置。
明歌簡直受寵若驚。
更驚訝的是一起的同事們,他們看明歌那目光,已經不是打量小三的目光了。
這個時候,誰也不會相信明歌是章叔的小三,他們深切覺得,明歌就是首席大人的遠方親戚。
讓明歌更驚訝的是,她的駕駛證也被李斯弄好了,沒用她去學習去考試,秘書直接將裝有駕駛證的信封給了她,說是首席官先生要交給她的。
秘書一走,同事們全都圍到了明歌的桌子前八卦的眼睛忽閃著詢問明歌信封裡是什麽東西,該不會是錢啊銀行卡之類的東東吧。
明歌自己也好奇,她拆開了信封,就看到了裡面的駕駛證。
那一刻的明歌實在感動啊:果然有錢能使鬼推磨,她本人都沒露臉過,駕駛證就辦了下來,簡直不要太爽。
經過這幾次事件,眾人看明歌那目光簡直是各種的敬畏諂媚啊。
曹美玲和陳鳴也申請了調組,簡直一刻也呆不下去了有木有。
組裡如今有個項目缺人手,這兩人的調離,組長隻同意了一個。
曹美玲和艾小妮一樣,去了出差機會多的項目組,而陳鳴只能等項目組招了新人或是這次的項目完成才能離開。
陳鳴也聽了別人說了那天首席官大人和明歌互動的事了。
明歌竟然是個富二代?
他簡直不能相信,某次休息的時候,他偷偷的點進明歌的微信裡看明歌以前的那些動態。
上學的時候,陳鳴在沒有確定曹美玲是他女朋友的時候,錢明歌就偷偷的暗戀他。
這件事情曾經的陳鳴以為是個恥辱。
錢明歌長的胖,又不愛打扮,鄉土味兒十足十足的,他知道她經常在圖書館和他“偶遇”,他也知道她經常會幫他整理桌子裡的書籍,她更是拿著學習的借口經常詢問他一些問題。
他心底對錢明歌這種行為實在厭惡。
可有時候又覺得能讓一個女人這麽想方設法的想接近他,還是挺有成就感的。
雖然對錢明歌極盡鄙夷,他從來沒在面上表現出他厭惡錢明歌,他還因為錢明歌認識了曹美玲,和錢明歌一比,曹美玲簡直就是白天鵝一般。
他開始瘋狂的追曹美玲,有了真正的女朋友,他當然也不會再和錢明歌走近,在他看來,他就是個十足十的好男人。
可是現在想到自己當初舍了鑽石撿了魚目,想到明歌是首席執行官的妹妹,他的心就在一抽一抽的疼。
辦公室裡不知道誰說了一聲,“哎呀我覺得明歌最近真是越來越漂亮了,哎呀真不知道她是用什麽方法改變的自己,那天她坐在椅子上,我看到她的側臉,瞬間還以為是哪裡來的大美女呢。”
大家七嘴八舌的說著,陳鳴一直在沉默。
下午明歌回來後,陳鳴便偷偷的打量了打量明歌,真的瘦了好多,皮膚也白了好多,臉上沒有撲粉的明歌,皮膚細嫩細嫩的,笑起來還有兩個酒窩,真是好看得不行。
和曹美玲在一起後,陳鳴才知道女人的好皮膚都是化妝畫出來的,曹美玲每天上班之前在鏡子面前磨蹭有半個多小時呢。
有曹美玲做對比,陳鳴幾乎不用辨別都能看出明歌臉上沒有半點的所胃隔離霜或者粉底液。
發覺明歌比以前好看了不止一星半點,陳鳴這心底更加不是滋味。
下班出了公司的時候,陳鳴在眾人的指點下看到了開著一輛歐陸的明歌從公司門口呼嘯而過。
他自己就是個車迷,對車況再了解不過了,這輛歐陸最低標配也得在三百萬以上。
三百萬,他一輩子都不知道能不能攢下。
要是當初,要是當初他和明歌在一起,現在開著這輛車接受大家羨慕嫉妒恨的目光的肯定是他。
這段時間,新婚的曹美玲和陳鳴一直都是冷戰或者爭吵的狀態,別人都是新婚幸福甜蜜,陳鳴卻覺得自己從新婚開始就一直是在各種煩心事中度過的,他深深的懷疑,自己和陳美玲結婚是不是個錯誤!
周末時候曹美玲出差,老家給陳鳴打來電話,老家那些人判刑了,因為媒體的介入,這事兒拿錢也解決不了,而且判刑還不低。
電話那頭的父母在向陳鳴哭訴的同時也責備他怎麽就找了那麽個女人當伴娘,如今村子裡的人對他家各種戳各種找事,感覺家裡都快過不下去了,問陳鳴能不能想辦法讓他們也來城裡,給人打工之類的,當個清潔工也能賺點錢啊。
陳鳴掛了電話,想到村裡那些人的尖酸刻薄,又想著反正明歌離開後,空了一間屋子,不如讓自己的父母親過來住在那,然後在附近找那種保潔一類的工作,但凡在外面賺點錢也要比家裡種地強。
~~~都不喜歡這個故事嗎,看到大家的評論,有點懷疑我腦子最近是不是不太好,寫出來的好像都不合大家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