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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影神功五百錢》第53章 古惑仔
  小馬回頭一看,不由暗歎:珍珍就是珍珍,旗山鎮街上懂得美、知道如何打扮自己的年輕女子大慨無人比得上她。藏青色春衫,露出一葉棕綠色鑲著雪白牙兒邊帶皺褶的圓翻領,大紅色的西裝褲子的兩條褲線似刀削過一樣,褲腳半掩著一雙雅致的棕色高跟皮鞋,真似一株迎風而笑的美人蕉,直看得小馬心裡象上了發條格登直跳。這時他又聞到了珍珍身上那股獨有的香水味,淡淡的,若有若無。  “快說呀,為什麽這麽長時間不上我那兒玩?”珍珍媚眼如絲地斜了他一眼。

  小馬忙將目光收回到辦公桌上的那疊稿紙上:“珍珍,你沒見我忙不過來嗎?咦,奇了,你今天怎麽會有空到這裡來玩?”

  珍珍嫵媚的臉上立時被一片陰雲籠罩:“唉,別提了,我是偷偷溜出來的,早已經和我分了手的前男友又跑來糾纏我,我都煩死了。”

  小馬一愣,問:“你有過男朋友,怎麽以前從沒聽你說起過?”

  珍珍怔怔地望著小馬的臉,半晌才說:“都是過去的事了,我真的不想再提,就象做了一場噩夢一般。他,他就是個混混,是在城裡打架出了名的地痞無賴,一個流氓團夥的頭目。”

  小馬皺了皺眉,不滿道:“就這種人你還和他交往,當初你的眼睛幹什麽去了!”

  “別說了,我求求你別說了,”珍珍立刻喊起來,“當初的事情誰會料到,難道你是神仙?你能知道你過了今天明天又會怎麽樣?你能知道你自己腳上的皮鞋今天穿了明天還會穿?當初,當初人家就是不知道結果嘛!”說著說著,竟已泫然欲泣。

  珍珍的記憶如同渾濁的波浪一般湧來,從她的眼前緩緩流過。

  那是一個秋日的黃昏,讀高中二年級的她又一次逃學了。她不想坐進令人頭痛的教室埋頭做那些索然無味的數理化習題。自從升入高二以來,珍珍就開始厭學了。她原本是重點班的學生,結果高二一開學就被刷進了差班。

  重點班的升學率是百分之八十以上,而差班卻不到百分之五。珍珍認為分在差班的學生還玩命讀書,簡直可以說是一種可笑的愚蠢,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做法,珍珍向來不欣賞。

  黃昏的灰色小巷中行人寂寥,珍珍茫無目的的走著,後來她聽見前面有人在打鬥,撕打、喝罵、慘叫之聲似從地底冒出。珍珍自己也說不清為什麽心中會生出一股好奇感。

  她慢慢地尋聲走去。在一個胡同裡十幾個男孩子在瘋狂地揮動拳腳、揮動磚塊、揮動雪亮的短刀……,有人應聲倒下,有人怒吼著爬起來,有磚塊、刀子落地,也有鮮血迸流。

  珍珍倚牆看著,象欣賞精彩的電影片斷一樣,默默品味,但神情又是那樣的疏懶冷漠。她忽然生出一個念頭:我是不是魯迅先生筆下的那種看外國人槍斃中國人而麻木不仁地的叫好的觀眾。

  她看見人群中有一個高大健壯的男孩打架很凶,他身上也挨了許多下,但他一聲不哼,反而越鬥越勇。在珍珍的眼裡他就象武俠片中所向披靡的英雄俠士。後來群鬥中有一方落敗了,倉皇逃竄,勝的一方正是那個打架非常凶猛的男孩這邊。看情形他似乎還是這方的頭領,因為珍珍看見他正在指手劃腳地命令其他人去追擊逃跑者,而他自己並沒有追去,他踩在一灘血跡上,用一條潔白的手帕拭擦口鼻間的血跡。

  男孩看見了她,走過來問:“你喜歡看打架?”

  珍珍漠然地點頭說:“看著好玩,

剌激。”  男孩笑了,凝視了她幾眼,然後自我介紹說:“我叫程亦明,程是程咬金的程,亦嘛,亦就是那個,那個亦……”男孩有點兒煩躁地用手連比帶劃,卻想不出用合適的詞語來表述。

  珍珍微覺好笑,代他說了:“是不是那個反之亦然的亦。”珍珍記得數學老師講解證明題時常用這個詞語。

  “對,對,就是這個亦。明呢,明就是明天的明。你呢,你叫什麽名字,小妹妹能不能告訴我,你到底叫什麽名字?”男孩高興地說。

  珍珍第一次聽人稱自己為小妹妹,很開心,莞爾一笑說:“我,我叫珍珍,你就叫我珍珍吧!”

  程亦明討好似的笑著說:“珍珍,珍珍,這個名字不錯,比我這狗屁名字好聽多了。”珍珍撲哧給逗樂了。

  程亦明說:“今晚有空嗎?我請你去看場電影,我請客。”珍珍仄頭說:“去就去,我無所謂。”

  電影院是製造愛情悲劇和喜劇的搖籃,多年以後珍珍這麽認為。夜場電影裡的燈光很昏暗,電影才開演,觀眾席上的一對對青年男女已是千姿百態了。

  這天放映的是一部港台明星主演的槍戰愛情片,隨著劇情的發展,緊挨珍珍而坐的程亦明被電影中的情節所吸引,以至常會旁若無人地吹響剌耳的口哨或開懷大笑,看到高潮處他的右臂自然而然地摟住了珍珍的雙肩。

  珍珍頭一回與陌生男子有如此親密的接觸,她有些害羞、恐慌,更多的卻是放縱自己,她認為學校裡的男同學一個個都成了書呆子,缺乏男子漢的氣質,迂腐不堪,而身邊這個男孩雖然粗野,但更多的是豪放。珍珍在校期間就常常考慮:我的學業大勢已去,徹底失敗了,如果在愛情上能一帆風順獲取幸福的人生,又何償不是有得必有失嗎?

  從電影院出來分手時,程亦明約她明天晚上七點,沿江公園玩。珍珍沉吟一下點頭答應了,她想反正自己不上自習,去公園同樣是打發時光的好地方。

  第二天珍珍跚跚而至時,程亦明竟不在公園等她,這令她十分委屈、氣惱。那是夏末秋初的夜晚,十八歲的珍珍已經發育成熟了,肩圓、腰細、腿挺。她特意穿上了當年街上很流行走俏的碎花紅底喬其紗連衣裙。

  她沒有料到程亦明在第一次約會就會失約,氣惱地暗罵:姓程的你以為你很了不起,我還不稀罕呢。就在珍珍怒氣衝衝剛要轉身回學校時,程亦明吹著口哨來了,手裡還拎著一個大塑料袋。

  珍珍哼了一聲,噘著小嘴,背過身去不加理睬。程亦明道歉說:“珍珍,對不起,我有點事耽擱了一下,讓你久等了。”

  珍珍沒好氣地說:“呵,你倒成大忙人了,還真看不出來。”

  程亦明扶住她的雙肩說:“好啦,好啦,別生氣,坐下來。”哄勸了半天,珍珍才順從地在他身邊的長條石椅上坐下。程亦明殷勤地從塑料袋中拿出飲料、水果、餅乾、點心來招待她。

  程亦明是個很健談的人,可是聽他說話珍珍總有一種天花亂墜、俗氣不堪的感覺。程亦明知識淺薄,愚昧可笑,珍珍開玩笑似的問他知不知道莎士比亞。他滿臉自信說:“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這一定是跟威士忌一樣的外國名酒。要不就是名牌衣服,反正不是名車,名車叫瑪莎拉蒂。”

  那年月許多中國人都在談論一個政治話題:蘇聯解體。程亦明卻像個生活在桃花源中的人,不知有魏,反而問珍珍,“師連”是不是一個軍隊?就是一個師和一個連的士兵投降了、解體了。

  珍珍樂得咯咯大笑,她好久沒有這麽開心了。除了文化水平不高,程亦明也有他成熟老到經驗豐富的一面,他善於運用街頭流行的挑逗和黃色笑話來打情罵俏,三兩句就能把個情竇初開的珍珍說得半羞半惱,並似懂非懂地領略其中的風情。

  程亦明滔滔不絕地講述他以暴力渲瀉快感的輝煌歷史, 他說他入道以來從未上過半天班,沒工作照樣活得比一年到頭辛辛苦苦的工人要風光自在。他說錢還來得不容易,只要你肯彎腰去撿就行了,別人罵我是個無業遊民,哧,老子不照樣比他們活得瀟灑,活得痛快。

  程亦明抓過珍珍的左手,用它來撫摸自己粗糙的下巴。珍珍一驚想抽回,但力量不夠,隻好紅著臉任由他把玩。

  程亦明接道:“我有一幫鐵哥們,一共是七個人,別人稱我們是七劍客,老大就是我,弟兄們管我叫程哥。”

  興趣上來了,程亦明還裸露出身上兩處的紋身向她炫耀。左上臂紋的是一隻面目猙獰的狼頭,而胸口卻紋著整頭狼。程變明說,紋狼的大多是職業打手。手臂上的紋滴血狼頭是膽大、心狠、手黑,惹了老子就讓你見血的意思。胸前紋身站在山尖望月吼的狼,意思就是團夥中的老大,帶頭大哥!

  程亦明自豪地講著他的成名史,使他一夜之間聲名大震的打鬥是一次在錄像廳中打群架,那場惡戰下來,他一共抽斷了四條大號的自行車鎖鏈,從此在圈內他又有了一個外號“拚命三郎”,人人都抻出大拇指稱讚他有量,是一號人物。說得興起,程亦明還煞有介事地向珍珍講解圈內的行話:象他這樣出名的大羅漢,別人尊稱粗羅,他手下的那幫小羅漢叫作青皮,用武力敲詐勒索稱之為打鑼,打架時一對一叫單挑,最常用的武器刀叫作龍,有大龍、中龍、小龍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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