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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會想,自己怎麽一不小心突然就長大了?
一個人的時候,禁不住回首往事,想得最多的莫過於高中和大學。在這個畢業季,當我就要永遠離開校園,從此脫離學生身份,成為社會人的時候,我想,我該是對過去的那些年做個回顧。
人生青春,最美莫過於高中和大學這七年。
在寫這些紀念文字的時候,心中並沒有什麽結構布局,我放任思緒遊離,讓它去往它想回到的角落,在那個角落有哪些人,有哪些事,我便訴諸筆端。
不成小說,不成文章。在小說和文章之外,那裡,就是我曾今的世界。
——是為序。
(一)
在跟老二合租之前,我已知自己愛說夢話,卻不知自己幾乎每夜都說;我原本以為自己睡覺很踏實,卻不知能時常將身邊的人一拳打醒,這些事實,在之前,我從未聽人說起過,即便是那個人。
有那麽一段時間,格外重視夢境,夢裡萬象,時常影響夢外;在我人生的二十多年中,做過很多夢,追過很多夢,無論是睡著時還是清醒時;夢裡夢外,或許每個人都有兩個人生,而人生,和夢,終究是有多大區別?
如魏冬青所說,你看到的,你以為擁有的,真的存在嗎?
佛說,世間萬象皆是虛妄,看破虛妄,才能得見如來。
你是否守住了你的本心,你是否迷失在九天玄女為你構建的浮華世界裡,把虛妄當做了真實,把自己交給了惡魔?
二十三歲,午夜夢醒時分,當我回首青春七年,那裡的人、那裡的事、那裡的世界、那裡的自己,真如夢裡看花。或許人生不需要等到蒼老,我們也不需要等到死亡,才能知道什麽是真實,什麽是虛妄。
而青春,分不清真實與虛妄,因為青春,本身就在真實與虛妄之間。
拋開執念,得見本心。
這是我的青春。
…………
每個人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青春色,而每一個青春色,都有一座校園。或綠蔭盎然,或鋼筋水泥,或熱情似火,或茫然冷清。而我青春盛開的校園,秋葉在晚風中打著轉兒旋落,夕陽躍過樹尖在窗台上起舞,淋漓的雨滴在操場奏響安靜的夜曲,無數個身影從我面前走過,在我心底留下一排排腳印。
巴東縣第一高級中學。
而今,我行走在你的院牆外,你駐扎在我的記憶裡。
報名那天,當我在分班名單上看到雞子的名字時,一萬隻草泥馬在我腦海中奔騰而過。我知道,那個在高中一切重新開始的幻想,如嬌豔的菊花,碎了滿地。事實證明,雞子確實沒有辜負我對他的期望,他不僅把那個彼時我還深惡痛絕的外號帶到了這裡,更是成功讓我再次聲名狼藉。
當然,按照一般邏輯,一篇有關青春的文章要想吸引人,開篇不應該寫友情,也不應該寫兄弟,而是應該寫……愛情。或者說,與愛有關的東西。
文化藝術節的開端,班級要排話劇,我從雞子那裡聽到我演男一號的消息,當我歡呼雀躍時,我那會兒並不知道,這,也是我整個高中一段青澀記憶的開始。
是的,我要說十七。
十七歲的時候,喜歡上十七。
所有的朝思暮想,不過都是因為在某個恰當的時機,多看了誰一眼,這一眼,那個透明的笑容,刻在了你腦海裡;所有與愛有關的故事的發生,不過都是因為在注視某個身影的時候,那個身影,如撞鍾一般輕輕撞擊在你心口;所有漫長的故事,總有一個事後想起,誰都不曾預料到的開端。
所有的喜歡,都源於一個錯覺:自己被喜歡。
前段時間,時常與老二他們插科打諢,說起年少時,我也會提起十七,說這是一個我認真追過,卻未追到的女孩。他們問,她是不是很漂亮?回答,否。他們又問,她身材很好?答曰,否。他們再問,她是不是氣質很好很符合你夢中情人的標準?仍答,否。於是這二人怒了,齊說:你他媽的神經病,草。
為何你沒有追到她呢?這不合常理。
我說,你們覺得我喜歡上她,這合常理嗎?
不合。
我吐一個煙圈,這就是了。
但直到今天,我仍舊不認為,那是一個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發生的一件錯誤的事情。
高一那會兒,春夏秋冬的變換並沒有什麽差別,校門外的那條街道,燈光一如往常灰暗,在我們清晨睜開雙眼時,天空依舊是漆黑一片。但就是在那一年,總有那麽多自以為是的不同。
記得要上初一的時候,我問耗子,上初中了有什麽打算。耗子說,恩,我要深沉一點,冷漠一點,不能再像小學那樣傻乎乎的了。我說,在理,我也這樣想。上高一之前,我沒問耗子高中有什麽打算,如果我問了,我想耗子一定會說,恩,我要風流一點,我要把一大把妹子,不能再像初中那樣傻乎乎的了。
是啊,高一開始那會兒,當我們走進一座全新的校園,荷爾蒙分泌格外旺盛,並且理所當然的認為,我要談戀愛。
開始沒兩周,一個課間,雞子那筆讓我陪著從一樓上到四樓,去跟一個女生表白。沒有鮮花,沒有禮物,沒有蠟燭拚湊的愛心,就那麽直白的表達了愛。作為兄弟,尼瑪這是對我赤裸裸的刺激啊!
這讓我想起初中時雷濤和雞子陪我乾過的壯舉:晚自習下課,雷濤陪我跟蹤女生,不是一次兩次,那段時間,幾乎是每天我們倆都這麽乾,兩個人就像兩個影子,跟在一群女生身後,她們走我們也走,她們停我們也停,最傻逼的是,跟蹤了那麽久,就沒敢上前去跟她說一句話。雞子則陪我去找一個女生的住處,以備將來之用。一次周末打球,一女生跑去看,當時我表現的特賣力,回去的時候坐在麻木車上,半路看到那女生時,還把身子伸出車外打招呼。雞子問我,你真那麽喜歡她嗎?我說,恩。那時,我還不知道,這小女生去看打球,壓根兒就不是去看我的,是看另一個男生。那次我後仰投籃的時候還摔了一跤?好像半身都濕了。
高一,藝術節之前是體育節,兩個項目,跨欄拿了小組第一,長跑得了個小組倒數第一。當然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女子百米,十七小組第一,不過這孩子用力過猛,腳扭了,然後決賽,走到了終點。這在當時屬於正常現象,不過我看到十七哭了。當時我想,恩,這孩子不錯。
那年體育節,午後的陽光很溫暖。
後來藝術節排話劇,手握大權的團支書雞子,說讓我演男一號,我很高興,後來我才知道,男一號的意思是,你得先自己編個劇本,然後自己去導演,然後,你就是男一號了。呵呵,自編自導自演,我不做男一號讓你做啊?
高中之前,我其實是個菜比,從未有過組織活動、當眾演出的經歷——如果打架不算的話。
其實那時候我是一個文藝青年。
高一的語文老師王皇,大學剛畢業,素養很好的一個女生,第一堂課選課代表,我毫不猶豫搶了頭彩,也就搶了那個身份。王皇常跟我聊天,那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課間,她將我叫到教室外的走廊,上午純淨的陽光打在她臉上,勾勒出她白色的笑容,同學三三兩兩走過身旁,她軟聲細語跟我說了什麽我早已忘記,唯記得她伸手幫我捋起擋住眼睛的劉海。
那時候寫周記,我文筆還算好,只不過字裡行間總有股年少的憂傷。起初她不信,覺得我沒那個必要,後來偶然一次寫到下雨,我說,我喜歡下雨,因為那時整個世界都是乾淨的,安靜的,連靈魂都能順暢的張開雙臂。她說,原來,你總是那麽落寞,連笑得時候也那麽落寞,處在人群中也落寞。
於是,我這個文藝青年,寫了一個劇本:《同桌的你》。
如果沒有起初和雞子合唱那首《倔強》,我想我不會想走上表演的舞台,也就不會有《同桌的你》,更不會有後來的那麽多悲歡離合。
歷經輾轉,劇本寫得差不多,然後我認為我們這個話劇中,需要穿插一段舞蹈。
我不懂舞,雞子也不懂,該找誰?
體育節末尾,十七因為腳崴了回去休整,兩天后這孩子就回來了,並且生龍活虎,雷-管和陳貞等人上去迎接英雄歸來,她笑得很靦腆,臉微紅,頭微低,“恰似河邊水蓮花的嬌羞”——她以她能達到的最快速度,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這個身體嬌小的小女孩,坐第一排。
晚自習,我蹲在她課桌前,說,十七,幫忙排段舞蹈唄。
十七說,好啊。
雷-管給我們吹噓,說十七小學初中堪稱學校的舞蹈天后,獲獎無數。我說,既然如此,你跟十七一起跳吧,反正我們差人,你又沒重要角色。
第一次看到十七和雷-管她們排練舞蹈,我就知道,這事我不用操心了。
後來雞子說,我們的節目沒過,咱們班就剩你們這個了,我來給你們做個監製吧。
我說,我就是監製。
雞子說,沒關系,那我做製片。
我說,我就是製片。
雞子說,我好歹是團支書,留點面子。
我說,好,那你做後勤主任。
雷-管不同意,後勤一向是我負責的。
我說,那雞子你做個替補演員吧。
雞子說,我草你妹。
那時候我的同桌是宋莉麗。整個高一,那是我唯一一次跟女生同桌,班主任譚紅愛編座位的時候,老把我編在最後一位就算了,還不給我一個女同桌,這讓我那時候很有怨言。
每對長時間同桌的男女,都會產生跟愛有關的情愫?
實在是不好意思,現在回想起來,第一個印象深刻的場景,是宋莉麗晚飯後回來,跟我說,我今天出去吃的煲仔飯,青椒肉絲。
我說,哦。當時我沒問她,煲仔飯是個什麽東西?
宋莉麗身材很好。一開始就說這個或許不妥,但這真不能怪我,那個冬天,這廝每次吃完飯回來,都會熱得脫下外套,露出被毛衣勾勒出曲線的身材。這廝平時很淑女的樣子,但偶爾會從他嘴裡蹦出兩句髒話。當時,我覺得,哇哦,這髒話說得好-性感。
她沒跟我借過半塊橡皮。開玩笑,難道你們不知道,同桌所有的東西都是公用的麽?她也沒說過畢業遙遙無期,她只會對著物理作業本說,這尼瑪都不會啊,到時候怎麽考大學。
後來?後來,因為我們都是單純的可憐的少男少女,所以我們鬧僵了。
哦,忘了說,她的毛衣是黑色的。
十七沒做過我的同桌,當然,在校外吃飯不算的話。
十七跳舞的時候是什麽樣子呢?
恩,我隻記得她打轉的時候,手裡捏著兩條絲帶,飛舞成一個圓,像跳動的火苗。
節目演出的時候,舞台燈衝擊著眼眸,我看不到台下的觀眾,我的眸子中只有舞台,和舞台外白茫茫的一片,我甚至聽不見自己的心跳聲,我忙著趕畫面,所以十七表演的時候,我所記得的,也會是那兩條飛舞的絲帶。
但是,我忘了那兩條絲帶是什麽顏色。
不過這不重要,我記得她笑容的顏色。
宿舍熄燈後,在不趕作業的時候,宿舍十二個人會聊天打屁。兩個男人聊理想,三個男人聊政治,一群男人,則只能聊女同學。
我們班一對男女好上了,這成了我們的談資。黃瓜窩在被子裡給他女朋友打電話,這也是我們的談資。到後來,我初中喜歡的女生現在在哪個班,成了他們的談資。
和黃瓜、包子、谷博圍在一起打牌,老師查寢,大家忙著收煙頭,於是牌和台燈被收走了——那時候我還不抽煙。包子躺在下鋪,他抽一口煙,說,濤,說說你女朋友。
我說,我沒有女朋友。
包子說,那說說前任。
我很靦腆,我也沒有前任。
包子說,誰信。
黃瓜說,你做夢的時候我聽見你喊女生的名字了。
我說,我那是叫你的你馬子的名字。
黃瓜說,你個馬雞-巴。
說完,黃瓜跟他女朋友打電話去了。
很多時候,要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珍惜什麽,有些時候,要走了,才知道自己最舍不得什麽,還有些時候,劇情要落幕了,才忽然想要抓住什麽。
高一末尾是分班,我給雷-管打電話說,幫我謝謝十七,如果沒有她,當初那個節目我們上不了。
雷-管說,你怎麽不謝謝我呢?
我說,你們所有人,我都要感謝。
雷-管沒說話。
故事,就在這個本該結束的季節,突然開始了。
所有的結局都是開頭,所有的開始都甩不掉結束。
故事開始的時候,我還沒不可救藥的愛上《知足》,那時候我們的生活是《倔強》。兩年後當我哼唱起“如果我愛上你的笑容,該怎麽收藏,該怎麽擁有?”的時候,劇本早已結束,而作為當初的編劇和導演,我亦不能再給它續集。
高中的時候,我已經不看郭敬明,那時候喜歡上韓寒的書。唯一一次買郭敬明的書,是送了十七一本《幻城》。
真正看《幻城》是在初二。某次晚上耗子家裡沒人,這筆喊我過去陪他,然後他開機玩電腦,我坐在他身後的床上看《幻城》。到了中間某個點,耗子因為殺怪爆出一件極品裝備而手舞足蹈,而我躺在床上,緊握著《幻城》默默流了一臉淚。當時看著耗子因激動而顫抖的背影,我靜靜的想,這就是雅士跟土包子的區別麽,你個只知道玩遊戲的土鱉,怎麽會懂一個文人的高尚情懷?
耗子初中的初戀,因為一封激動的情書而宣告破滅,而我的初戀,則在躁動歲月的腐蝕中,逐漸千瘡百孔,以至於終於在寒風中飄零,找不到該去的方向。當兩個人背道而馳,身影逐漸遠去,曾今的愛恨糾纏,不過是南柯一夢。
雷-管和十七是極好的朋友,高二,當所有高一同學碰面總會開我和雷-管的玩笑時,我開始追十七。那時候是學生會組織部長,學生會每日例行衛生檢查,我總會利用職權之便,在每周一次輪崗時,跑到十七所在班級的區域值崗,在高中那個階段,緋聞總是大家喜聞樂見的,並且這也是我們為數不多的消遣之一。當幾乎所有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這事之後,我卻被十七拒絕了。
記得一段對話,周末我請十七出去吃飯,作為朋友圈例行規則,這次我請下次必定是她請,而她也必須得回請。第一次我付帳之後,第二次我仍舊付帳,十七表示對我的行為非常不滿,我說,那下次你請我好了。十七說,得,你這是想再騙我出來吃一次飯是吧?
這真是一段無情的對話。
作為一個意志堅強的人,我繼續著追求十七的征程。
吃飯是有的,一起玩是有的,信息電話是有的,其他的,是沒有的。
結果,高三要到了,人還沒追到手。於是,我專心備考去了。
我們都是好學生,是的。
後來,雷-管問,你和十七之間到底怎麽回事嘛?
其實,我覺得,她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知道的比我更清楚。
之後很久,包括過去了這麽多年,一直到現在,偶爾也還會想起那些年華。
然而,多年之後,我懷念的,我念叨的,是十七這個人嗎?也許是,亦或不是。
就像初中時我經常和雷濤討論的,你放不下這個人,你想念的,你喜歡的,真的是這個人嗎?那時候,雷濤沉吟之後會說,我放不下的,我想念的,我喜歡的,不是這個人,至少不是現在的這個人;我放不下的,我想念的,我喜歡的,是之前那段回憶。
其實,我們放不下的,我們想念的,我們深愛的,是那段青春歲月。
高中畢業之後的暑假,十七到巴東來玩,我們一起從長江大橋這頭走到那頭,大橋那頭灰塵很大,那天下午天很熱,我們流了很多汗,那天晚上街上的行人很多,但都不在我眼中。那時的我,還沒有讀《極品公子》。
那段見面的最後一場,是遊無源洞。離別時分,我很騷包的送了十七一首我自己寫的詩。這詩她應該是沒記住,不過沒關系,我記住了。
——人生最恨離別時,他鄉何曾遇故知。孤身又到江南岸,小舟翩翩舊相識。
現在的你在哪裡,現在的我在哪裡。
在我們這一生中,喜歡過多少人,纏綿過多少人,但最終,都逃不過這個宿命——相忘於江湖。
這荒煙蔓草的年頭,這燈火輝煌的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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