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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幸存者》第四十九章 武器可以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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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變異源和進化結晶有著很大的區別,因此提取變種基因液,也不像進化液那樣,是固定的提取量。

  以進化體來說,不論是幾階段的進化,也不管進化體自身有著何種分別,但是其體內產生的進化結晶,卻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只能提取出,足夠促成一階段進化的進化液。

  甚至,一些體質較弱的人,即便注射了進化液,也無法完成1倍基數的基本一階進化度。

  不過這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進化結晶之所以珍貴,是因為它可以改變普通豁免體的體質,晉升為進化體質。而這,才是最重要的。至於進化度,總是有辦法可以去提升的。

  但變異體的變異源,卻和本體的強弱息息相關。就說李默乾掉的那隻變異犬吧,就足足提取出了一個半人份的基因液。

  而半人份與一人份相比,並非是不足以融合變種基因,而是融合成功的概率問題。

  也就是說,李默使用一人份的基因液,融合變種基因的成功率,要高出半人份不少,大概可以達到百分之七十左右。

  但是融合卻不可能促成百分百成功,因為一旦超過了一人份的劑量,那麽再多效果也不會再有所提升。

  所以說這個計量單位,也是李默重生前那個時空裡的幸存者們,經過了無數次的嘗試,才最終被確定的。而這,就是變種基因液,使用的最佳劑量。

  因此現在對李默而言,剩下的那半人份基因液有兩種選擇。

  第一,保存起來,留待日後賣個好價錢,或是乾脆給信任的夥伴使用。第二,乾脆現在就用在小江昇的身上,畢竟男孩就是現成的進化體。

  至於說為什麽不乾脆自己用了,那是因為同一種變種基因液,每個進化體就只能融合一次。因此李默就算再用,也不可能獲得鱗皮異能,那根本就是浪費。而最終,他也選擇了給小江昇注射。

  原因很簡單,半人份的基因液,用在成年進化體的身上,成功率也就勉強只有三十左右。倒是像小江昇這種尚未成年的孩子,機率卻會更高些,達到了五成。

  簡單的和小江昇講述了一下進化以及變異,李默並不知道這熊孩子到底聽懂了沒有,反正能看得出來,他很興奮。

  其實要說不興奮才怪呢,早在見識了李默的巨力之後,男孩就傻傻的幻想過,要是自己也能那麽厲害該多好。

  因此注射的時候,小家夥挺勇敢。並不像那些被溺愛的孩子,十三四歲了還害怕打針。

  可接下來,李默鬱悶了。要說這孩子的運氣還真是不錯,竟然真就融合成功。雖說同樣不是罕見的雙融合,但卻是李默很是向往的鱗皮基因。

  但小江昇的想法顯然和他大相徑庭,根本不喜歡這種異能。人家想要的是力大無窮,而不是長出一身難看的半透明鱗片。

  因此當按照李默教的,第一次調動源力重組出鱗皮後,傻孩子差點沒被自己嚇哭。

  而李默呢,雖然羨慕,但也不得不苦笑承認,鱗皮對男孩而言,反而還不如巨力實用。因為他的進化度太低,血肉還沒有發育完全,因此鱗皮的防禦自然非常有限。

  這要是換在李默的身上,照他的估計全力去催動,只要不進入十米范圍,應該可以抵擋住手槍的子彈。可小家夥呢?也許那身鱗皮的唯一的好處,就是不用擔心會被喪屍咬了。

  所以說,這要是兩人交換一下該多好?李默隻得無奈的歎了口氣。

  不過倒也不至於為此煩心,因為原本在他之前的計劃裡,盯上的實際就是巨力異能。畢竟他當初重生時,可不知道記憶中的這隻變異犬,會異變出雙變種基因。

  總之結果雖然有點差強人意,但對李默而言,卻已經算是圓滿了。

  靠著墨晶完成了進化,現在又如願得到了第一種變種基因。若是再能湊齊所需的那幾種化學材料,把變異獸肉提煉出超級進化素。那自己的這次重生,就算是開了一個相對完美的開局。

  不過對超級進化素,李默並不急於一時。反正提取的配方和流程,早就裝在他的腦子裡了,所差的不過就是那些材料而已。

  而且即便是收攏了大量人才的大型聚集地,現在對於進化也依然還處於摸索階段。所以距離用於提升進化度的超級進化素問世,還要有一段時間呢。

  而利用葡萄糖簡單的處理變異獸肉,雖然效果遠比不上超級進化素,但也比直接去吃生肉要強上不知多少倍。要知道,不論變異獸肉還是進化獸肉,是絕不能拿來烹飪的,那樣會徹底破壞掉裡面蘊含的特殊能量。

  因此對於末世初期的進化者們而言,生吃,真的是一種痛並快樂的煎熬。

  現今,按說達到了目的的李默,應該動身回家了。但他卻決定再在這間蛋托廠滯留一天,這裡可用的工具不少,所以打算弄一把適合自己的新武器。

  在汽修廠裡,李默找到了齒輪鋸,電焊機,以及電砂輪。而在蛋托廠的車間裡,則從機器中,卸出來一條大概三指粗,一米多長的純鋼實心圓軸。和一塊大概四五毫米薄厚的鋼板。

  而就是用這些東西,他居然弄出來一把,足有三十多斤重的長柄大砍刀。確切的說,有點像是古時候的樸刀。

  實心的純鋼圓軸成了刀把,分量很足。刀身則是鋼板鋸成的,是簡單的梯形。而較長的那邊,則用電砂輪打磨成刃。

  最後李默更是用汽修廠的兩個千斤,頂起了蛋托廠裡的那輛自動擋捷達。卸掉一條輪胎後,用重物壓下油門,最終用前輪的刹車盤,完成了最後的開刃。

  這把大砍刀看起來有點蠢,也不見得很鋒利。但對於李默而言,卻是非常的適用。

  首先, 三十多斤的重量,即便不激活巨力基因,一樣可以揮舞自如。而一旦配上巨力,那簡直就是砍瓜切菜了。

  再有,接近樸刀的形態,比之單手武器攻擊距離更長,而相對長槍類武器,則又更加的靈活。算的上是既取長,又補短吧。要不說水滸裡的好漢,行走江湖都愛拎把樸刀呢。

  一直忙活晚上,待完工後,李默有點興奮的耍了幾下。除了圓軸刀把握著有點容易打滑,其他都還算不錯。不過沒關系,他又翻出一管絕緣膠帶,直接就把刀把裹了個嚴實。

  這下就好多了,就連李默自己都挺佩服自己。現今看來,這把大砍刀,也就是刀把和刀身連接的焊點難看了些。但他畢竟不是專業焊工,而且也是為了結實,才多焊了幾遍。

  而他忙活的這三個來小時,小江昇也依舊一直守在他身邊。這孩子很安靜,也很聽話。

  拿起一塊毛巾,擦了擦臉上的汗水,李默朝著男孩嘿嘿一笑:“明個就跟哥哥回家,不過俗話說賊不走空,咱們還得順路去一趟批發市場。”

  瞧你這話說的,真沒文化,有把自己比喻成賊的嘛?小江昇聽的掩嘴偷笑,不過笑顏,卻是由心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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