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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第1章 名朝歌
  ……

  長安三十六年,冬。

  赤縣神州,南國,蘇湘州城。

  朝歌家就住在蘇湘城外的一個山坳子裡,那裡有一個村莊,叫做崍山村。每每要去城裡買些家用,村民們都要經過通外村外唯一的山坡。

  過了這山坡,就是十裡竹海,朝歌最喜歡春雨朦朧時,在這片霧靄茫茫竹海中,尋野菜,挖春筍。

  但現在是十月,本來在赤縣神州南方,這隻能算是中秋,但前不久下了場百年難遇的大雨,在盧元城上遊的祖河決堤,結果整個青州十二城都是洪災泛濫。

  令人稱奇的是,除了盧元城近乎遭到屠城般毀滅,其他地方除未收的莊稼遭了災,人卻一點沒事。

  朝歌聽大家說,這是老天開眼,施以恩惠。

  前些他跟父親進城時,又聽說是有神仙救了所有人,聽說有個守城官兵親眼看到即將衝到蘇湘城的洪水,被一隻大燕子銜了回去。

  聽到這個時,朝歌記得父親隻是笑笑。

  他問父親,父親隻是說了句:世上豈有神仙哉,不過是一群有能力的跳梁小醜表演罷了,不過這表演人還沒看到就反倒遭了災,足可見其失敗。

  當時他不明白,兩天后,祖河以南也就是整個瀟南,青州鈞州之地開始飄起大雪。

  雪在南方很罕見,特別還是一大團一大團,下下停停,很快,許許多多地方冰凍三尺了,就是連朝歌家裡屋簷上掛著的冰凌都一直長到地上。

  朝歌長這麽大,第一次看到雪花,第一次感受到雪融化時寒冷,也是第一次穿上厚實棉襖,更是第一次打雪仗、和村裡小夥伴踩在打鐵大錘都隻能夯出印子的湖面上玩耍。

  他以前從懂事開始,就被娘親關在書房裡,不是寫字就是作畫,不是作畫就是彈琴讀書。

  現在實在太冷,硯台都無法磨墨,娘親也就放任他自由。

  朝歌玩累了就回去,躺在娘親懷裡,聽著娘親和父親溫柔說話聲,慢慢睡去。

  “孩子這麽小就給他束發了,你也真是。”坐在朝歌娘親邊上的青衣男子,自然是他父親。

  男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多歲,說話不溫不火帶著股磁性,無論是那溫柔書生氣中不失沉穩的樣子,還是說話語氣,都讓人感覺如沐春風,異常舒心。

  他伸出手來,將綁著朝歌頭髮的帶子解開,這樣就和他一樣了,都是頭髮散開的樣子。

  其實南國風俗,男子到志學之年也就是十五歲,就要束發,到二十歲弱冠之年,就要戴冠或者戴W巾,到三十而立之年,就要留發虛須。

  朝歌娘親看起來比他父親更顯年輕,鵝蛋臉、柳葉眉、杏核眼,俏鼻小嘴,膚色白皙如玉,若不是頭上用塊青白色碎花布裹著,無論如何都是一個精致耐看的大美人。

  她眼神中有著三分少女的俏然,又有著三分智慧明澈和深沉,剩下的就是作為母親,那份獨有的慈愛和溫柔。

  聽著丈夫的話,嘴角流露出一絲恬靜的笑,理著自己兒子頭髮說道:“無棱你啊,就是這樣,小孩子要懂禮節禮貌,咱家孩子可不能失了禮數,這多不好。有禮數做事就有規矩,有規矩就不會上歪路。”

  說道這裡,她頓了下:“前些天怎麽不早些出手,這麽多人――”

  父親一聽,急忙伸手做了個噤聲手勢,扇風似得對著朝歌輕揮下手。

  朝歌原本雖然說睡了,但卻朦朦朧朧,這麽一下,他隻覺頭腦一暖,更加沉沉睡去。

  “你啊……”娘親看著父親,無奈搖頭:“對自己兒子還要這麽謹慎麽?”

  父親笑道:“大雨是天災,道法是循著天地輪回之法而生,若是提前用了,就是逆天了,你也知我劫期將近。過些天有道會過來,那時咱們也可以準備一下了。”

  “那我兒子呢?”娘親一抬美目,看著父親,心裡似有些急。

  “說的就像不是我兒子一樣。”父親伸出手,刮了刮娘親鼻子,有如星沉大海那般的眸子,看著自己妻子:“朝歌他有自己的道,怎麽走是他的事了,你這做娘的盡管放心。”

  “那你好歹給他一些底子吧,你不給我給。”娘的聲音雖然溫柔,可是卻不再看父親。

  父親知道,她是倔脾氣上來了。

  “你啊,果然是有了兒子忘了丈夫。”父親說著將娘親摟緊懷中,繼而仍舊不疾不徐說道:“我扔在書房的東西都被他看了,雖然他還不懂,但你也知道這麽一看啊,道心就種下了,就算是你也隻能教他這路該怎麽走,我呢,會簡單教他一些的,路啊,還是他自己的……”

  “哼……那你好歹留個一兩件祥瑞什麽的給他吧,要萬一……”娘親一聽,回過頭來嘟了下嘴,像是對自己情郎撒嬌的少女。

  “放心好了,他不缺的。”父親點了下娘親的嘴,隨手從懷中拿出一個麻繩串著的掛件給朝歌戴上。

  這掛件是個拇指大小的黑色三足兩耳小鼎。

  “你怎麽……”這回倒是輪到娘親驚訝了,不過她很快美目一轉,安心釋然了。

  之後幾天,是天晴,罕見的太陽高照,一如夏天那般,不過終在第四天時,天氣再次變得灰隆隆,壓得很低,在天下無風之時,開始悄然飄起雪絮。

  朝歌家前院正中間是條青石路,兩邊是泥地,除了牆角的那棵老根盤踞黑枝梨樹外,其他地方都被娘親種著花。

  那梨樹叫做“墨梨”,冬天自然沒葉子,不過所有枝椏都垂下長短冰凌,加之此時雪絮綿綿飄渺,看起來也意外得有味道。

  朝歌坐在門前台階上,百無聊賴地摸著胸口的小黑鼎掛墜,看著梨樹,心中則想著那兩張白絹,雖都是古篆字,但他去年時便認得三千個大字,今年開春時,更是在娘親要求下,讀背了很多書。

  比起那些個晦澀古籍,他更為喜歡《白澤圖鑒》這套古畫本,上面記錄了好多有趣故事東西。

  篤,篤,篤。

  正在此時,敲門聲響起,朝歌立馬起身,心想著這麽冷的天,會是誰來自己家。

  走到門邊,透過門縫,他開始打量敲門之人。

  這人年齡和父親差不多,一身淡薄的黑色長布衣,看起來極為俊朗,讓朝歌感到有股親切感,因為他的頭髮也和自己、父親一樣,都沒扎起來,眼神看上去很溫和。

  “有人在麽?”他說道,聲音不大,清晰有力。

  “誰?”朝歌問道。

  “過路的,要碗水喝。”

  “這樣啊,你等等。”朝歌跑進廚房舀了一瓢鍋子裡的熱水,跑到門口,踮起腳頂開門閂。

  “給你。”他將手中的瓢遞給這人。

  “謝了。”這人接過來一看,眼睛一亮看向了朝歌:“不錯,還是熱湯。”

  此人幾口引盡碗中熱水,拍了拍朝歌肩膀,拿出一物遞給朝歌稱謝道:“有勞小兄弟了,全當謝禮。”

  朝歌看了看他手裡的東西,這是一錠金子,差不多三兩左右。

  南國一刀錢一百二十個銅板,等若官銀一兩金一錢,尋常人一刀錢可以過十天普普通通日子。這麽一錠金子,一兩十錢,也就是三百兩銀子或者三百刀,可以讓尋常三口人家過上至少大半年的舒坦日子。

  朝歌知道這金子分量,縱然自家過得算是村裡舒坦的了,卻有時也是緊巴巴的,他也很心動,不過――

  “一碗水而已,與人於己方便,這個我不能收,這水也不值這麽多錢,你有金子可以在天黑之前到城裡去住宿。”說完,朝歌就要關門。

  娘親說少和陌生人講話,小心被人販子拐走。

  就在關門之時,他抬頭透過縫隙看了一眼門外,只見那人看著他,嘴角銜著一抹笑:“無功不受祿。”

  朝歌見他伸出手,就好像毫無阻隔一樣,透過門,一下點中他額頭。

  他訥訥接過,被嚇得說不出話來,正要在去看那人時,卻發現那人已經不見了。他急忙揉揉眼睛,還以為自己做夢了,看看手中白色丹丸,又忽然一下打開門,前後看了不下數遍。

  “誒?這門上明明沒洞啊。”朝歌摸著剛才手透過來的地方,心裡既驚駭又疑惑。

  他摸了摸自己額頭,這裡好像有點溫熱,好像又沒事。

  正當他胡思亂想時,門外聲音再次想起:“有人麽?”

  “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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