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持續的很順利,東條英機他們臉色漆黑,就像吃了大便一樣,沒辦法,只要他們一反駁,陸強就說要扒開雨花台,讓他們看看被屠殺的百姓,而且陸強也說了,還沒提讓他們賠償呢,還沒說要台灣呢。.況且陸強還提及在日本投放燃燒彈,他們相信四十一集團軍有這個能力,而且他們也做過了,只不過投的是普通炸彈,倘若他們真的在東京上空投放了燃燒彈,那對日本而言,就是個極大的災難,東條英機也不敢拿著個去賭。
最終,東條英機他們做出了妥協,除了東北外的日軍,將會在半個月內全部撤離,而東北的日軍會在半年內撤離,本來他們想說一年,但陸強不同意,硬是壓到了半年。
條約一式兩份,名為《中日南京和平協議》,簡稱南京協議,正式內容是:
第一條就是除東北外所以日軍半月之內撤離中國境內,包括特務機關等在內的所有日軍組織,同時,中國任何組織不得對日軍干擾,並保證日軍安全撤離。
反正只要日軍撤出中國就行了,至於撤到哪,就不關陸強的事了,至於日軍的安全問題,這就要看刮民黨那邊自不自覺了,陸強是無所謂啦。
第二條:四十一集團軍的部隊撤離東北,不得干擾東北日軍,同樣日軍要給四十一集團軍讓路,並保證安全的撤離東北。
第三條:東北的日軍必須於半年內全數撤出東北,屆時,中國土地上不得留有一個日軍,否者視為挑釁,協議作廢。
本來日軍想要一年的,但討價還價最後壓到了半年,而最後一句的意思就是要撕約開戰了。
第四條:日本和原清朝的馬關條約悉數作廢,除台灣外所有租地全部收回,日方商人在中國通商需交付商稅,如有逃稅漏稅,一律驅逐出境。
馬關條約的廢除,是否意味著日本在中國的所有特權全部作廢,同時朝鮮問題,中國是否再以宗主國自居?這就不關陸強的事了,他也懶的去管。
第五條:重新簽訂台灣條約,台灣租借給日本50年,日方以軍艦建造技術作為抵押,同時日方必須保證台灣上原居民的人身安全,否者中方有理由收回台灣。
台灣問題,陸強暫時無暇顧及,畢竟中間隔著一個海峽,陸強的海軍暫時還在繈褓裡,所以就先讓日軍再多呆一段時間,對於租金,黃金白銀陸強完全提不起興趣,倒是對軍艦的製造技術很向往。而且等海軍成熟了,他毫不猶豫的收回台灣,條約這東西只是用來約束弱者的,
對於強者無效(具體可參照五大流氓),而且條約這玩意本來就是用來撕的,不撕的話還簽它幹嘛,最多也就找點撕的理由。
第六條:日方將八雲巡洋艦和那珂巡洋艦作為賠償,交付四十一集團軍。
本來陸強還想索要點賠償,但是東條英機跳騰著要拿回八雲和那珂,陸強怎麽可能回答應,況且黃金白銀對他而言和糞土差不多,最後就是將兩艘巡洋艦作為賠償。
第七條:日方釋放所有中國戰俘、慰/安婦和平民,並保證他們不得受到傷害。同樣,中方釋放所有日方戰俘,並保證他們不受到任何傷害。
第八條:四十一集團軍不得對日本本土發起任何空襲。
對於四十一集團軍的飛機,日軍很是膽寒,尤其事轟炸機,大航程,大載彈,若真的往東京或者一些重工地區投下燃燒彈的話,後果很是不堪,日方也難以承擔。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訂日期起生效,雙方自當天息兵。
一九四零年三月二十八日(民國二十九年二月廿十)。
下面就是雙方的簽名,日方拿出一個大印,在上面蓋章,至於陸強,拿出一支中性筆,行雲流水似得在上面留下了自己大名,如此一來,這份南京協議就此生效。
“嗯嗯,不錯。”陸強簽好字,拿著條約在空中抖了抖,不知道是說他的字不錯還是說別的。
“閣下,如願以償了吧。”東條英機笑的就像隻老狐狸似得。
“嗯嗯,放心,我這就回去把東北的兵撤了,合作愉快,希望我們還能繼續這樣。”說完陸強就拿著條約帶著人走了。
陸強心滿意足的帶著這份協議走了。在陸強走後,東條英機原本那張笑意嫣然的臉瞬間黑了下來,“八格牙路!可惡的陸強!可惡的四十一集團軍,都統統該死。”
盛怒的東條英機很想將那份條約撕了,但理智告訴他不能撕,所以他沒能下下去手,只是狠狠的踹了腳桌子,然後瞬間臉色發青,一跛一跛的走了。
南京協議的內容, 在當天下午就被傳出來,頓時讓世人一片嘩然,原本在他們看起來強橫無比的日本,居然會答應這份條約。按理說,日本佔據了中國的半壁江山,完全沒理由簽訂這份對他們而言沒有任何好處的條約啊,難道四十一集團軍和他們達成了某種不為人知的協議?某些心裡陰暗的人惡意揣測著,但對更多的人而言,這一天是值得慶祝的一天。
不論是重慶的光頭,還是延安的太祖,完全沒料到陸強居然弄出這麽一份條約出來,原本他們還想陸強只要不簽個喪國辱權的協議就夠了,現在看來,完全是出乎他們的意料,日軍居然會撤出中國,連馬關條約都廢了,雖然東北會晚半年收回,台灣依舊在日本手裡,但這也夠了,可以說這是自滿清以來,最振奮人心的一個條約了,比起那些喪國辱權的條約不知道好多少,完全是對中國有利的。
日軍撤兵,那也就意味著三年抗戰結束了,這三年對於華夏大地就是一片黑暗,而現在黑暗過去了,那麽是否會迎來光明呢?
國/共雙方在日軍撤走後將會如何,是否繼續大戰?日本又是否會如約撤出東北,陸強的四十一集團軍將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