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七探蛇盤與百鳥朝凰【33】
調皮禦姐童淵用酷斃了的表情做完自我介紹之後,突然又嘻嘻一笑道:“我剛才的樣子酷不酷哦?”
眾人:“……”
孫宇苦笑了一聲道:“酷酷……等等……”孫宇突然一醒,又叫道:“不對,趙武靈王墓建於年前,你是趙雲的父母從墓裡出來的。既然年前涯角槍就陪葬在趙武靈王墓裡,為何年前你又能參加劉秀和王莽的昆陽大戰……”
“這個嘛……說來話長了哦。”調皮禦姐做了個鬼臉,嘻嘻笑道:“年前,我並不是在涯角槍身上哦,當時我附身在一把名叫龍膽槍的至寶上面,隨著我的主人幫助劉秀奪取天下。天下太平之後,我隨著主人1ang跡天涯,四處遊歷,不料碰上了一個強大的怪人,主人戰死,龍膽槍也被擊斷哦……我從折斷的龍膽槍上化為一道金光飛出來,飛進了趙武靈王墓,附到了涯角槍上……這樣說你明白了哦?”
孫宇大吃一驚:原來至寶損毀之後,至寶技會轉移到另外的寶物上面……還有這樣的事?哦,對了,戰死的武將們,她們身上的武將技也會以這樣的方式傳承到別人的身上?很有可能……這完全有可能。
調皮禦姐不再理會孫宇,她伸出涯角槍指著張繡嘻嘻笑道:“孩子……兩百年前昆陽大戰時,我將百鳥朝凰槍法傳於世間,想不到隔了兩百年我還有傳人在世……我心情很好,就不殺你了哦”
張繡顯然被調皮禦姐的話嚇到了,臉色陣青陣白,但她最後還是咬了咬下,沉聲道:“什麽兩百年前金光附到槍上,一派鬼扯,就讓我來看看究竟是百鳥朝凰槍法厲害,還是你那個什麽七探蛇盤槍法厲害……”
張繡向前一躍,百鳥朝凰槍中平中正地一槍刺出。
孫宇一看,頓時叫道:“小心,這是張繡的絕招。”原來這一槍就是張繡刺傷孫宇大腿用的那一招,是百鳥朝凰槍法中的“朝凰”一式。
鳳凰只是一鳥,卻有百鳥的羽,變幻多端,極驚美,這招非常難以招架。
調皮禦姐嘻嘻一笑道:“使得好,這一槍有我年前的風范……”她手上的涯角槍一轉,有如靈蛇出,向著張繡的百鳥朝凰槍迎了過去。
孫宇瞪大雙眼,不肯放過這個學習的機會。
只見半空中張繡的槍尖一抖,指向調皮禦姐的肩膀,調皮禦姐的槍尖也跟著一場,擋向張繡的槍尖……怎眼一看,似乎與孫宇的招架方式並沒有什麽不同,但是調皮禦姐的動作極快,比孫宇的動作還要快了半分。
孫宇心中暗歎,不是她的力氣大,也不是她真的比我快,只是因為她出手的角度很巧妙,揮槍時可以比我省力百倍……
張繡槍法一沉,又轉向調皮禦姐小腹,卻見調皮禦姐手上的涯角槍奇異地彎了一下,就像蛇身一樣彎下去,擋住了張繡的槍影。
不可能孫宇心裡叫道:涯角槍是天下至寶,非金非鐵,人力根本不可能彎曲它,剛才那是怎麽回事?他趕緊吩咐道:“回放慢鏡頭……”
回放了一下,孫宇才現,在那一瞬間調皮禦姐的槍杆在極短的時間裡劃了一個匪夷所思的弧線,由於太快,人眼看到的殘影就像槍杆彎曲了一般。
我暈啊,這個七探蛇盤槍法太奇葩了太不科學了
孫宇凝神細看,只見接下來的時間裡,半空中散開了無數朵槍hua,有如暴雨梨hua開滿院,張繡的槍尖在一瞬間似乎擊向了調皮禦姐身上的每一個位置。
但調皮禦姐手上的涯角槍就像一根面條一樣,彎來扭去,用各種匪夷所思的方式將張繡的攻擊一一化解。
槍hua1uan閃,轉瞬間百槍過去,張繡收槍再攻,又是一式“朝凰”,然而調皮禦姐手上的涯角槍絲毫不見破綻,圍著她的身子盤旋飛舞,將張繡的攻擊一一化解。
張繡久攻無果,終於大喝一聲,退開三步,她使這一式“朝凰”實在是非常耗費體力的事,久攻無果,忍不佐呼喘氣。盈盈一抹的膛微微起伏,眼中滿是不敢置信的神色:“這……這就是七探蛇盤槍法?”
調皮禦姐嘻嘻笑道:“這只是‘盤蛇’哦,接下來還要讓你看看‘七探’哦”
七探,即是七殺,是在一瞬間攻出七槍,刺向敵人七處要害,一擊必殺之槍法。
調皮禦姐的身子向前一探,手上涯角槍揮出,在那電光火石的一瞬間,七道凌厲的槍影飛刺而出,對著張繡身上的七處要害刺去,一探左眼,一探右眼,一探頸脖,一探心臟,一探肚臍,一探小腹,一探肺部——是為七探。
七道槍影在半空中炸開七朵槍hua,凌厲無比。
調皮禦姐經過年冥思苦想:‘百鳥’太繁複,1ang費力氣不好使。‘朝凰’太簡單,太講究後手變招容易被人招架……於是她將‘百鳥’與‘朝凰’綜合在一起,最終變成了七個殺招,將它們同時刺出,也即是‘七探’。
張繡臉色大變,趕緊揮開百鳥朝凰槍招架,她的槍法也是非常優秀的,一出手就架向了刺向自己左眼那一探。
調皮禦姐的七探不同於張繡的百鳥,百鳥是在一瞬間刺出百槍,但七探在一瞬間隻刺出了七槍,怎眼看起來很容易招架,張繡心中大奇,這也算是絕招?
張繡一槍格中刺向自己左眼這一槍,卻沒能使調皮禦姐的槍勢停下來,感覺到涯角槍微微拐了個彎仍然在朝著自己左眼刺來,原來調皮禦姐的七探並不是簡單的七槍,而是每一探都還可以生變化,張繡大驚失色,趕緊連出三五槍,才終於化解了攻向左眼這一探。隨即她雙手舞開百鳥朝凰槍,炸出漫天槍影,迎向另外六探。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
半空中響起一陣密密麻麻的槍尖擊之聲,張繡在那一瞬間連出了百槍,槍槍都擋在調皮禦姐的七探上,兩把神奇的槍在半空中換了不知道多少次險招與殺招。
孫宇的眼睛根本看不過來,隻好命令錄下來,晚上回去之後再看慢鏡頭回放。
只見漫天槍影一起散盡,張繡鐵槍垂地,調皮禦姐右手持著涯角槍,槍尖一抹森寒,剛剛好抵在張繡的脖子上,張繡擋住了不知道幾探,但她的實力比調皮禦姐差了一個檔次,終究架不住調皮禦姐攻過去的涯角槍……
妹的,不愧是槍神,不愧是另一個平行世界裡的蓬萊槍神散人童淵,這槍快得別人看都看不清楚,怎麽和她打?我暈死啊,孫宇心裡冷汗直冒。
森寒的鐵槍指著脖頸,張繡咬著下道:“你這招七探……我看懂了原來……是同時刺出七個‘朝凰’,我甘敗下風殺我吧……”
調皮禦姐卻嘻嘻一笑,收回了鐵槍道:“我說過哦,你是我的傳人,我饒你一命哦。”
張繡回過頭去,深深地看了一眼田豐手裡的傳國欲璽,咬了咬下道:“我不是不知好歹的人,這欲璽我沒臉再搶了……告辭”她將百鳥朝凰槍一收,向著西方壽bsp;旁邊的“威風”張遼臉色冷峻地一看,此時場中孫宇一方已經佔了絕對優勢,孫宇、張郺、太史慈、調皮禦姐……四個金色級的大將在場,還想搶孫宇的欲璽無疑是癡人說夢了。
張遼甩了甩自己的藍披風,當機立斷,抬腳就走,她和張繡兩人走到李肅、牛輔身邊,翻身上馬,兩個紅字的“騎將”亮起,兩騎飛也似地回了董卓軍的陣中。
遠遠地飄來張遼的聲音道:“我們雖然沒本事搶到欲璽,但是呂布將軍就要來了……你們好自為之吧”
江東小霸王孫策把孫尚香拉到背後,她雖然脾氣不好,但人不傻,此時孫宇這一群人的實力明顯佔憂,連董卓軍的兩個大將都被迫退走了,自己還要搶欲璽也就沒意思了。她鬱悶地道:“好你個孫尋真,你手下還真是藏龍臥虎啊難怪敢來搶我們的欲璽。”
孫宇還沒接口,就聽到旁邊的草叢裡傳來虎頭蘿莉的聲音道:“臥虎是指我嗎?嗯嗯,我是一隻小老虎,但是沒有龍啊。”
眾人:“……”
調皮禦姐有趣地看了看孫策和她頭上的“霸王”二字,嘻嘻笑道:“有意思,‘霸王’也在這裡,兩百年前我和一個‘霸王’打過哦,嘻嘻,看你的樣子倒和那個‘霸王’有些像,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後代。當時我還沒創出七探蛇盤槍法。用百鳥朝凰槍法與‘霸王’大戰了幾十回合不分勝負哦,好玩,要不要現在再來打一架哦?”
孫策傲慢地道:“打就打,怕你做甚?”
旁邊的孫尚香剛才見了“槍神”的威風,哪裡敢讓姐姐和她打,她從孫策的背後跳出來,擋在孫策的面前,急道:“不打了,欲璽……欲璽就當我們江東孫家借給孫宇了,都是姓孫的,打來打去多不好……而且……母親大人說孫宇將來是要入贅我們江東孫家的,一家人不打架……”
喂,我什麽時候答應過孫堅入贅江東孫家?不要1uan給別人安排將來好不好,孫宇正打算開口吐槽
突然聽到小霸王孫策惡狠狠地道:“他?他這強壤奪欲璽的壞蛋,敢來入贅我孫家,我一刀砍了他。”
喂,欲璽本來是獻帝的好不好?大家誰搶到算誰的,怎麽就成了我強壤奪了?你不也是剛剛從袁術手裡強壤奪過來的嗎?孫宇張嘴就要回敬過去。
孫尚香臉紅紅地道:“他搶了有什麽打緊,反正將來他入贅過來,欲璽就又回來了嘛。大姐,小時候你還搶過我的玩具呢……等你玩膩了,不就還給我了?”
眾人:“……”
孫策怒道:“入贅入贅,入個屁的贅,如果母親想把她入給我,我就一刀砍死他。三妹,你這麽寶貝這壞蛋,就讓他入贅給你算了。”
眾人:“……”
然後最扯的還在後面,只見孫尚香臉紅紅地道:“太好了,我就擔心母親大人把他入贅給你和二姐呢,這可是你自己不要的……”
眾人:“……”
孫宇慘叫一聲道:“兄弟們姐妹們,咱們快閃別再聽她們扯蛋了,江東孫家的人都是不正常的”
科學家日記:
當我知道調皮禦姐的真實身份時,我被狠狠地嚇了一跳,遠遠過了我被《太平要術》所震驚的程度。
因為張角的性格太淡漠了,她不喜言,不喜笑,滿頭銀白色的頭使她看起來像一個仙女,並不像一個活生生的人。所以我總是將她當成一本書,當成一個怪物,或者當成一個電機來看待。
但是……童淵的性格卻完全不同,她活生生的,充滿了人的氣息。
她不像一把槍,也不像一個怪物,她像一個真真切切活在我身邊的女人,她會笑、會傲、會裝酷、會調皮……還會在每一句話的後面加一個調皮的“哦”字。
只在那一瞬間,我就將她當成了一個人來看待,而不是當成一把槍。
我開始思考,原來至寶也擁有靈魂,它們就像是真真實實地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當我明白了這個道理之後,我不禁回想起神仙姐姐張角,想起她那張不食人間煙火的俏臉,想起她那一頭銀白色的長。
我突然感覺到深深的自責,因為我一直都將張角看成一本書,或者說我壓根沒有把她當成過一個人,我隻把她當成一個會放電的工具,就如同使用後世的一台電機。
我利用她擊退董卓的大軍,用完之後立即將她趕回書裡,對她沒有絲毫憐閔之心。我記得當時張角說了一句話:“別把我老是關在書裡,偶爾……讓我出來透透氣……”
我並不懂得這一句話中蘊含著怎樣的沉重,那是一個被束縛的靈魂在渴求自由的聲音。
我當時不懂,現在懂了
然而,我並沒有再把她放出來的意思。那具身體隻屬於張白騎,不屬於張角,也不會屬於任何其他人,無論張角在書裡有多麽的寂寞,利用別人的身體來獲取自由,終究不妥。
孫宇
記於“逢魔元年”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