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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品興農家》第7章 平罷風波享恬淡
  卻說這劉小樂的發小兼曾經的情敵因與王季禮的婚事即將敲定,忍不住來到赫儒依家炫耀一番,誰知赫儒依不僅不若往常一樣被動挨打,反而掌握了話語的主動權,一時不查,竟給赫儒依道了歉。

  雖張氏告誡赫儒依不要與劉小樂來往,但本著冤家宜解不宜結的態度,赫儒依還是希望能與劉小樂和平相處,一方面自家在鳳棲村根基淺薄,無依無傍,也就不好與人結仇;另一方面,如果王季禮考上秀才,又與劉小樂結婚,那就是村裡乃至鎮上都有頭有臉的人物了,得罪了他們對自己沒有好處。不是有句話說的好麽,“小孩子才分對錯,成人只看利弊”,所以,鑒於前世的經驗,她選擇了息事寧人。

  “其實,我現在才覺得,隻有小樂姐和他才最合適。我一直把他當哥哥去依賴而已。何況,現在我在守孝,三年內是不會談婚論嫁的。你倆能走到一起,我也是樂見的。而且我娘也說,是把他當自己孩子看的,那十兩銀子就是給他的,你們也不要有什麽負擔。”

  赫儒依的一番話讓劉小樂非但不能找茬,還有些受用。畢竟這件事他們三人做的都不甚光明,隻能當作沒有發生。

  “赫嬸子待禮哥哥好,我們一定會感念的。”劉小樂覺得自己是悶聲發大財,自然也就忘了今天來此的目的。當然,在她看來,結果遠遠好於預期。而且今天還有特別滿意的地方,就是她一直在說“禮哥哥”而赫儒依隻用“他”代替,這也就說明赫儒依本分多了。

  其實,在劉小樂看來,赫儒依一直是她羨慕、嫉妒的對象,就如同村裡的婦女都討厭張翠蘭一樣。村裡的小姑娘都是要分擔家務的,可赫儒依不是。赫儒依在外有能乾的父親,在家有溫柔的母親。她與她母親一樣,都是享福之人,她們白皙漂亮,一點都不像農村人該有的樣子,連穿衣打扮都像是城裡人。她們說話從來不是財米油鹽,總是滿口的詩文掛在嘴邊,就像不用幾句成語都不會表達感情了一樣,這也是劉小樂最嫉妒的地方。她沒念過書,但是劉小樂教過她,可因為是她教的,所以水平總比她差好大一截,每次聽到她和王季禮說話,她就自卑到了仰望他們的地步,所以漸漸的,這羨慕與嫉妒變成了恨,恨到想要毀掉赫儒依的一切美好。

  終於,她等來了機會,王季禮要去鎮裡隨丁舉人進修,想要參加童子試,考取秀才。無奈王家勉強交得起束卻沒多余的錢送禮,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赫儒依身上,她知道赫家在村裡也算條件好的,赫儒依又十分迷戀王季禮,所以就故意經常念叨王季禮可憐,家裡連束的錢都拿不起。又說可惜自己家裡太窮,否則就算偷也要拿給王季禮。如此這般在赫儒依身邊念叨,赫儒依也就產生了偷錢的念頭。

  然而劉小樂也不是一無是處的,她打小就喜歡王季禮,兩家相隔不遠,在她看來是比劉小樂還青梅竹馬的。王季禮生的漂亮,學問又好,村裡人都說他是能有出息的。可是她比不上赫儒依見多識廣,就隻能另辟蹊徑,把自己打造成溫柔知心的模樣,總歸這些年在王季禮心中也算能與赫儒依一較。

  這次,虧得有這樣一次機會,赫儒依向來是蜜罐裡長大的,不知疾苦,也無城府,所以當她說自己哪怕是偷也要給王季禮湊束時,赫儒依就下手了。赫儒依把錢給王季禮的時候隻說讓他先用,王季禮便十分感恩。待自己無意中提到赫儒依是從家裡偷來的錢時,王季禮便覺得赫儒依也不過如此了,一直是他高看了。因著實在差這份銀錢,就拿著了,可是心中始終是不舒服。加之自己在一旁可惜,希望赫儒依懸崖勒馬等話的說出,王季禮就隻覺得自己善解人意,原本他家就在兩個女孩之中挑選,有了王季禮對她的肯定,二人的婚事也算是板上釘釘了。

  想到這些,劉小樂的腳步也輕快起來。

  這邊,張氏也聽到了赫儒依兩人的對話,深覺這劉家丫頭太過欺人,但一想這銀錢本就是打了鴨腦袋拿不回來了,這麽賣一個好也不錯,又覺得赫儒依長大了,學會為人處事了。

  卻說這劉小樂離開赫家的時候已近中午,簡單用過午飯後,張氏就說要帶著小一、小二去田裡掰點玉米回來煮,順便挖點野菜回來做雞食。一家人把兩隻狗拴好,又鎖上院門就出去了。

  這是赫儒依到古代以來第一次和張氏一起到自家田裡。看到滿眼青翠、十分茁壯的玉米竿上都掛著大棒的玉米,赫儒依也饞了,和小二爭先恐後地往地裡跑,挑選著自己看中的玉米。

  挑玉米大家是都會的,挑選茸穗下嫩上焦的玉米是最為鮮嫩可口的,但是為了保證不小心掰掉了沒長成的玉米,還是要把玉米厚厚的外衣劃一個小口,再用指甲戳破一個玉米粒,看看是不是迅速反漿,如果是的話,才是最好的。

  赫重瑞是個心細的男人,這一共就兩畝的玉米地還種了兩壟早玉米,專供夏季煮著吃的。掰了十棒玉米之後,赫儒依又把沒了玉米棒的玉米稈用鐮刀割了下來,防止別人趁虛而入,偷她家的玉米。

  都弄好後,又和小二一起,幫助張氏挖起野菜來。

  其實這野菜就是曲麻菜和婆婆丁,在農村都是剁了之後和糠秕一起喂給雞鴨吃的。而在現代的時候,春天剛出的婆婆丁要賣五十多塊錢一斤,到了種地的時候,婆婆丁也要十幾元,婆婆丁清熱去火效果很好,又不如曲麻菜的苦味大,把婆婆丁剁碎後和玉米面、糯米粉摻在一起揉成小餅,再用油煎出來,特別好吃。也可以把婆婆丁剁成餡兒,與豬肉餡兒一起包成菜餃,蒸出來之後也是沒有苦味不說,還特別香。不過這都是現代人追求健康食品琢磨出來的吃食,現在在古代,每天喝玉米粥,肚裡沒油也能刮下來二兩油,實在是想胖都難。

  如此想著,時間過的也還很快,小二還順便捉了好多蚯蚓,說是要回家喂雞,張氏直誇小二能乾。

  可赫儒依就不行了,看到蚯蚓在小二的小筐裡來回蠕動,她立刻頭皮發麻,四肢無力,趕快別過臉去,強迫自己別再好奇心泛濫去看,否則晚上就睡不著覺了。可越是不想想那一堆蚯蚓,越是在腦子裡揮之不去,胳膊上的雞皮疙瘩起了一層又一層,大夏天的竟覺得冷了起來。

  “你也知道怕了,不知道誰小時候淘氣,天天捉到蚯蚓後斬得一段一段的,看它爬夠了才丟去喂雞。”張氏取笑著。

  “娘!你說的我都不記得了。”赫儒依怕張氏再說下去恐怕連晚飯都吃不下去了,趕快撒嬌發嗲。

  “好吧!你這孩子!”張氏笑道,心想著,還是個小孩子呢,別看她這幾天做事成熟了。“不過啊,我記得那時候雞吃多了蚯蚓下的蛋又大又好吃,也不知道那個調皮鬼天天嚷著要吃。嘻嘻。”

  “娘――”赫儒依的這一聲娘,更惹得張氏和小二笑了起來。

  蚯蚓?雞蛋?赫儒依忽然腦子裡閃過了一個致富方法,搞養殖?她怎麽把這個忘了!

  “小二,今天的蚯蚓你且喂雞,等明天你可要多捉一些,我們把它曬幹了可以賣錢呢。”想到賺錢,赫儒依的眼裡就布滿了笑意。

  “蚯蚓也是藥材?這倒是沒有聽說過。”張氏歎道。

  “我也是上次在回春堂裡看到他們的藥櫃上寫著蚯蚓的,咱們先捉個百十來條,曬乾後下個集拿到鎮上的寧壽堂試試。不成的話也耽誤不了什麽功夫。”雖然沒看見回春堂的藥櫃上寫沒寫著“蚯蚓”,但蚯蚓是藥材的事兒她還是聽說了的,有一次鎮裡組織農民到外地考察,其中有一次就是學蚯蚓的繁育技術,她嫌蚯蚓蠕動惡心,那次就沒跟隊去。但是聽回來的同事說了蚯蚓的養殖方法,隻不過養殖蚯蚓在古代的技術來說還是很麻煩的,所以不做也罷,但是蚯蚓的藥用價值赫儒依還是記住了,其中的一樣就是治療半身不遂的,可見是好藥。

  小二一聽自己也可以單獨做一樣事情給家裡賺錢,更是滿口答應。

  “娘,其實我還有一個想法,就是咱們可以養雞賺錢。”

  “養雞?倒也是可以的,隻不過養得多了,這野菜挖不起,如果挖不起野菜全都要用糠秕的話成本太大, 這就不賺錢了。”說到賺錢,張氏也認真起來,畢竟種地對他們這一家三口實在是太難。

  “其實養雞的成本不大,尤其是夏季,飼料可以用蛆解決。不僅省錢,還十分賺錢。”赫儒依得意道。

  “蛆?雞吃了蛆確實好,比吃蚯蚓還好,不僅長的快,蛋還大。可是哪兒來那麽多蛆供雞啄食呢?”

  “我們可以養蛆啊!”想到當年同事說養蚯蚓的時候還說了如何養蛆,人往往就是這樣,越是心裡膈應的東西,記得往往越清楚,養蛆也是一樣,聽了一遍這麽多年都沒忘記。

  “養蛆?”

  “是啊!我觀察過,剛出現蒼蠅的時候是沒有蛆的,可是十幾天后,茅房裡就出現了蛆,可見蛆是十幾天產出的。那麽我們就故意讓蒼蠅下籽,我們到時候就有蛆啦。”赫儒依說得高興,渾不覺張氏這時候面色有些不自然。

  “你這孩子,好端端的觀察蛆做什麽。”忍住胃裡的翻滾,張氏道。

  “娘剛剛還說我玩蚯蚓的事兒,以前就是對長成這樣的動物好奇嘛,所以才留心一下的。”赫儒依覺得現在撒謊都不用草稿了。

  “那你有沒有玩過?”張氏真怕赫儒依說有,連小二都準備好了鄙視赫儒依的神情。

  “呃――”赫儒依只顧沉浸在發家致富的美好夢境裡,這才注意到娘親和弟弟的不自然,趕緊澄清道:“別這麽看我,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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