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沒親眼看過,你肯定不會相信的。那個少年,我覺得就是你要找的那個人,他,很沉穩。”
“光有沉穩是不夠的。”
“我在這裡看了他整整三百天,不論風雨,他總會準時出現在街的那邊。看,他來了。”
“嗯,很特別的一個少年。”
“你看,他的走路的時候,給人特別不一樣的感覺。怎麽說呢,昂首挺胸,有軍人的大氣,但是,這大氣之中,卻有些說不出的拘束。似乎,他每走一步,都是經過刻意丈量的,每一步兩腳之間相隔的距離,都是一樣的,這樣的情況,除了太祖皇帝,就再也沒有見過。而且,你知道他從朱雀大街一直走到皇宮東門,一共走了多少步?”
“九百九十九?”
“對,這似乎是一種巧合,朱雀大街按照太祖的步伐設計,太祖走完整個朱雀大街,剛好九百九十九,而這個少年......”
然後,從那邊少年踏入朱雀大街開始,這二人就盯著少年的腳步看,然後在心裡默數。
九百九十九的時候,少年走完了最後一步,停在皇宮東門前面。這時候,東門正好打開,裡面走出來一個內侍,給了少年一些銀錢,然後少年把竹籃交給內侍,微笑,躬身,然後少年轉身,再一次踏上朱雀大街。
去的時候,九百九十九步,回來的時候,也是九百九十九步。
“我似乎有點感興趣了。隻是不知道他是不是那個人......”
“十有八.九。”
“跟去看看?”
少年離開朱雀大街,然後,他似乎想到了什麽,停頓了一下,就繼續走下去。
走了一會兒,他在一個包子鋪停了下來。叫了一籠包子,一碗豆漿。
少年挺直身體坐著,看起來,就連吃飯都一絲不苟。
“他似乎連吃飯都處在戒備之中。”
“對,你看,筆挺的坐姿,雙腳豎直,很適合發力,一有變故,便可以隨時拔地而起。”
少年開始吃東西,慢條斯理,很有規律。
一個包子咬三口,每一口咀嚼三次,然後喝一口豆漿,下咽。
一籠包子十二個,少年咬下最後一口包子,豆漿剛好剩下最後一口。也就是說,少年連豆漿喝包子的分量,都算得很清楚,絲毫不差。
“沒人會在意這些細節,吃飯都要算計,這少年,很可怕。”
“可怕?是身不由己吧!”
少年吃完,然後起身付帳,又帶走了一籠包子和一份豆漿。
今天他的心情似乎很不錯,然後,他就哼起了小調兒,調子很奇怪,詞兒也很通俗,是“兩隻老虎,兩隻老虎跑得快――”
少年的腳步越來越快,等轉到了二十四巷,他一個閃身,就進了巷子。
隨後,有兩人來到這裡,但眼下隻有金元坊縱橫交錯的二十四巷,哪還見到少年的影子?
“倒是一個機警的人。”
“如果我被人追殺了十多年,也會這麽機警的。”
“這是一個好習慣。”
......
......
楊夕在一年前來到長安,然後,他在二十四巷找到了一份工作。宮裡的某一位貴人很喜歡二十四巷的脂粉,尤其是出自寧大家手裡的香水。
據說,這種香水製法很複雜,需要用無根之水,百花精華,加以秘術修煉,這才得一小瓶。而且,這樣的香水,並不能長久保存,隻有當天製作,當天使用,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
楊夕的工作,就是每天早晨在天才剛剛亮的時候,給宮裡送去一小瓶新鮮的香水。
楊夕能得到這份工作,是因為寧大家覺得,這個少年很認真。
是的,他很認真。
所以,每次楊夕出門的時候,他都認真對待每一顆扣子,對待每一條系帶。
他很認真,所以,每次經過朱雀大街時,他都在心裡默數,從一到九百九十九。每一天,他都盡量讓自己表現得自然一些,他要讓自己的自然和認真,出現在朱雀大街邊那座太學院裡某個大人物的眼裡。
經過太學院的時候,楊夕告訴自己,要微笑,所以,三百天來,每當經過太學院門口時,他的嘴角,就揚起完美的弧度。
楊夕不擔心他們看不見,他知道,他們總會看見的。
總有人跟著自己,而且時間很久了,楊夕知道的,那群人裡面,有想要保護這具身體的,也有想要結束這具肉身帶來的變數的。不管他們出於什麽目的,他們都在時刻關注著這具身體,關注,這個叫楊夕的人。
楊夕在和自己打賭,現在看來,自己賭贏了。
三百天過去了,終於有人跟來了。
但隻有兩個人,不知是敵是友,所以,楊夕打算躲一下。躲,是隻能躲過肉眼,從視線裡消失而已,楊夕知道,他們想要找到自己,總會有辦法的。
二十四巷是一處脂粉地,這就是說,不僅有胭脂水粉,還有俏姐兒。
這裡,是整個帝都最豪華的銷金窟,據說,太祖皇帝也曾在此地有些風月。
此時清晨尚早,那些姐兒還沒有起來梳妝,一些宿醉的貴人正邁著虛浮的步子從街邊的樓子裡出來,樓上是慵懶的笑聲。
楊夕每天都經過這裡,這樣的風景,已經是尋常了。
走到這裡的時候,楊夕總會停下來,等一個人。
然後,那個人出現了,是一個少女,拄著竹杖,卻是個盲女。竹杖噠噠敲著石板,清脆的聲音回蕩在巷子裡,悠遠綿長。
三百多天,楊夕就站在這個地方,等盲女過來,然後接過盲女手中的花籃,再把銀子放入少女的另一個籃子裡。交易完成,期間兩人沒有說過一句話。
籃子裡裝的是花瓣,寧大家配香水用的。
盲女走近,楊夕接過籃子,然後把銀子放進竹籃,連同包子和豆漿。碎銀子是報酬,包子免費贈送。
盲眼少女摸著影子,然後摸到了溫熱的豆漿,她的手顫了一下,然後點頭說:“謝謝。”
這是盲眼少女和楊夕說的第一句話,謝謝。
楊夕沒有說話,看著少女的臉,雖然每天都能看到,但是總覺得一離開,這張臉就變得很模糊了,總是記不住。所以,楊夕打算認真看看。
臉是平常,有些精致罷了,但是,少女的眼......
眼裡似乎沒有瞳孔,隻是一個白色的眼球,有一小圈是黑色的。
就像,在一顆白玉珠上畫了一道黑色的小圈兒。
少女說完謝謝,然後就轉身離開了,噠噠噠的聲音再一次響起,楊夕怔怔看著少女的背影,若有所思。
然後,就在此時,巷子的拐角突然衝出一匹馬,馬上的騎士看到前方的盲女,大叫道:“前面的人,速退。”
那騎士渾身是血,身披甲胄,想來應是軍中好漢,隻是不知為何在皇城之內縱馬,而且渾身是血。
騎士沒有喊完,有一箭不知從何而來,唰地一聲,就從騎士的脖子底下射進去,騎士仰面而到,摔下馬去,踢蹬幾下沒了動靜。
楊夕看著那發瘋的馬兒朝著盲女奔來,情況緊急,也顧不得許多,拽下花籃,就一個縱步上去,抱住了少女,然後就地翻滾。
馬蹄就從二人的身上飛過,要不是滾了一圈,就被踏中了。
驚馬遠去,二十四巷的街坊看到出了人命,頓時一片驚叫――
楊夕扶起少女,問道:“你沒事吧?”
盲眼少女不說話,起身對楊夕微微欠身,然後就拐入另外一個巷子。楊夕摸摸鼻子,在慌亂之間,好像少女的手伸進了自己的小腹,似乎,她摸了一下自己,然後自己就覺得某個地方熱熱的。暗道一聲罪過,楊夕就轉身,去收拾那些撒了一地的花瓣。
花瓣落地,見了塵土,就不能用來製作香水了,這就是說,楊夕要重新去找一些新鮮的花,來代替這些散落一地的,否則,寧大家那裡不好交代。
於是想著,青樓的池子裡應該有一些鮮花,反正那些花在青樓裡也是裝扮,不如收了?
至於那突然冒出來的騎士是死是活,楊夕就不在意了。既然不關自己的事情,就算再大熱鬧,楊夕也不會去看。
......
......
“可以確定了,他就是那個人。”
“沒有意外?”
“當初我在他的小腹刺了一劍,劍痕仍在,我能感覺到那道疤痕上有修水的氣息,修水,是不會騙人的。”
“可是,他好像不認識你。”
“這是一個疑點,不過,五六歲的事情,沒人會記得清楚吧?”
“但是,要是特征比較明顯的,應該不會忘記。比如,你。你的眼,看了一遍之後,一生都不會忘記的,他看過,所以你給了他一劍,他應該能記得你。所以,那個少年應該不是他。”
噠噠噠,竹杖在巷子裡敲打,盲眼少女提著籃子走了出來,他的旁邊,是一個須發皆白的老者。如今的少女,一點兒也沒有了盲眼的呆滯和迷茫,似乎,她的眼睛,是可以看見的。
少女收了拐杖,說:“我從他的身上, 收集了一滴鮮血。”少女張開手,她的手裡,是一滴新鮮的,尚且反射流光的鮮血。
老者認真看了那滴血,說:“有這種血的人,很少,但也不能說明他就是那人的兒子。”
“但是,血液裡蘊含著罪惡之力的人,就隻有那個人。”少女手一翻,那滴血就落在了花瓣上,然後,那朵花就漸漸枯萎,發黑。
老者點點頭,說:“就是你了。”
“我決定再試試他,畢竟,他以為我是看不見的。”少女說這句話的時候,狡黠一笑,老者也笑了,他好久沒看到少女這麽開心了,這樣的小女兒姿態,自從她刺出了那一劍之後,就再也沒有見過。
難道,那個人回來了,少女,也回來了?
“那騎士怎麽回事?二十四巷什麽時候可以縱馬殺人了,難道軍方也介入了這件事?”老者問道。
“恐怕不是軍方,是某些人的私兵吧。有些人,越來越大膽了。這大隋王朝,終究是信楊的。最近長安的牛鬼蛇神太多了,是該清理一下。”少女如此說道。
老者搖搖頭,歎了一口氣,沒有說話。過了一會兒,少女說,“有沒有辦法把他招進太學院?”
“這個簡單。長安城裡,沒有人不想進太學院的。春季招生,他會來的。”老者語氣篤定,似乎吃定了那個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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