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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南宋同行》第356章 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
郭子仁與古劍山哥倆個很快在《流求旬報》上刊登了以私人身份的寫的道歉信,真誠的向所有的公民承認自己的私人生活不夠檢點,從今往後要遵循即將布的《公務員法》,歡迎大家監督。

 張安國國王還給那家報社題了一幅對聯,上聯是鐵肩擔道義,下聯是妙手著文章橫聯是民間禦史。

 當然,這幅字是請文天祥寫的,就算是當上國王了,他的書法仍然是慘不忍睹。

 文天祥現在的心情極好,他替“南孔”與“北孔”打官司,最後,在“民間審判團”的認同下,他與南孔家族取得了官司的勝利:強迫北孔接受南孔家族的北上,讓出孔府地區一半的權利。

 如此一來,大宋的南孔家族三分之一仍然留在了大宋境內,另三分之一去了山東地區的曲阜,最後三分之一來了流求本島他們正是借著帝國公民的身份打贏了官司。

 眾多大商大戶以及帝國的主要官員沒有人在乎這一個民事案件,在他們看來這就是如同爭奪家產一般無聊的事件。

 但是在類似文天祥這樣的文人看來,向韃靼強盜主動投降的北孔家族就不配仍然居住在曲阜!

 本來還想完全把他們都趕走呢,但是幫助他打官司的訟師非常有經驗,說,完全趕走他們的話恐怕審判團不會完全同意,畢竟總有人會善心大。

 當時文天祥完全不明白聯邦帝國的法院體系。

 聯邦帝國的三大司法機關分成巡警部、法院部和檢查部,它們是三者獨立。

 文天祥能理解這種司法體系。

 他認為這類似於大宋了宋承唐製,中央三大司法機關仍為大理寺、刑部、禦史台。

 刑部作為司法行政機關,同時負責覆核大理寺所斷全國的死刑已決案件。

 大理寺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地方各州縣上報的刑事案件以及京城百官案件,實行審判分離。

 禦史台的職能,主要是監察文武百官,糾彈違法,肅正綱紀。

 文天祥認為,同大宋的司法體系比,聯邦帝國的司法機關只不過結構更複雜一些罷了。

 一個巡警部裡還包括了交警、騎警和海警等若乾分支;一個檢查部雖然類似於禦使台,但是又不是只針對官員,尋常公民的事情,他們有時也出手。

 但是文天祥實在不理解的是,那個類似於大理寺的法院部,不由法官來判案,弄個由隨便選出的公民審判團來判案是何道理?!

 文天祥不解地問高價聘請的訟師道:“公民審判團判案了,那法官有何用啊?”

 那訟師意味深長地說道:

 “用處極大!在收到訴狀後,決定是否駁回起訴;監督雙方進行取證和證據開示在民事訴訟中,當取證結束後,依其中一方的申請,決定是否不經開庭直接做出即決判決;在法庭訴訟中,監督控辯雙方進行辯訴就存在爭議的法律適用問題,主導雙方進行法庭辯論並做出決定!

 若是刑事案件,他會給被審判團認定有罪之人量刑!”

 文天祥腦袋有些暈,說:

 “連我都不能記住那麽多的法律條例,那些隨便挑選出來的公民,他們就能懂法律?!連字都不認識的人,如何能斷案?!”

 那訟師呵呵笑了笑,說:

 “世間之事,沒有能大過一個‘理’字!

 僅依靠一些常識也便能區分正確和錯誤無需具有什麽才華。

 挑選審判團的成員之時,只要有三年以上公民身份的男性公民,只要智力正常,皆可入選由此,他們只需要在雙方訟師的引導之下,明白了事實的真相即可一些專有的法律術語,由當庭的法官負責向審判團解釋,直到他們弄懂為止。”

 當時,文天祥感歎道:“啊,那豈不是說,訟師的作用極大了?!”

 那個訟師驕傲地說:“我自從精學了聯邦帝國的法律之後,代理的案件有五百余起,其中敗訴者不過七八起偌大個八道河城裡,幾千個訟師中,我若排第二,沒有敢排第一的!”

 文天祥真心明白了,為什麽聘用他時花費這樣大但是他又說:“那尋常公民雇傭不起訟師又會如何?”

 那個訟師說到這裡歎了口氣:

 “我的訟師樓,一共有三十余名成員,每年都有免費為公民打一百多起官司的義務連我每年都要分到兩三起呢。”

 文天祥不由得不陷入了沉思。

 事實上,大宋政府的一切政務活動,都是在大宋官家的名義下進行的。

 只有大宋的官家才掌握最高司法權,有時不但親自審決重大案件和動詔獄,並且對全國的司法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大宋官家的司法監督作用,不同於中央和地方監察機關的法制監察。

 禦史台、諸路提點刑獄司等參加重大案件的審判和審核各路刑獄案件,主要是對審判的合法性和司法官的活動實行監察,必要時向大宋官家直接報告。

 大宋官家則是直接控制和掌握全國的司法審判。

 這是保持皇權至上的一個重要象征!

 但是,在聯邦帝國這裡卻變了樣子竟然由審判團來負責最後的審判!

 那個訟師幽幽地說:“也好民間的糾分由民間按照法律來解決,官府無需為此勞神,當然也就沒有了某高官會上下其手的機會;我們的國王與王后,他們每年都有唯一的特赦權力”

 民間的糾分由民間解決?

 哈哈,這樣好啊,無論對錯冤假,這都是公民審判團的責任,就算有權有勢之人也無法操縱案件呢。

 哈哈哈哈高明啊。

 接下來的審判過程中,由於這個案子沒有太多人注重,前來法庭旁聽的人不多,唯有文天祥與南孔家族的旁人堅持聽審。

 那個訟師果然老練,在法理和道義,公正與公平上大做文章,這讓審判團的成員聽了後頻頻點頭。

 而北孔所請的訟師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訟師,他只會拿出遼、金和韃靼等強盜大頭目給他們的敕令,還有一些遼金元三代的證明文件。

 而當那個訟師最後拿出同南孔家族提供的,他們當年被迫被驅離曲阜的證明後,文天祥便知道自己贏了這場官司。

 果然,三個小時後,由普通公民組成的陪審團裁定南孔家族的成員有權力分享北孔在曲阜地區的權利。

 盡管文天祥在此事上並無收獲,但是,他仍然極為高興!

 這算是一個懲罰!

 那些擅於借用投降的辦法來保全的人必須受到懲罰,必須付出代價!

 所以,當國王請他寫那幅對聯時,文天祥認真給寫了。

 不得不說,他現在的手法越來越蒼勁有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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