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總是充滿奇跡。
努力總是會有回報。
這是一個人人有機會成功的時代……
黃坡羅主管也許說不出這樣文青而帶有雞湯味道的話,但是,他真的是這樣認為的。
你有技術可以掙到高薪水,哪家工廠的老板都會搶著要……你還可以去經商,可以去從軍,可以去從政,沒有人限制你。
當然,你還可以去選擇冒險,已經發生很多因為找到金銀銅礦發財的事例……隨便就可以在報紙上找到這樣的報道!
稍微能吃些苦,便可以開辦馬場或牛羊場,那澳洲的土地不要錢一樣白送,就算牛馬再便宜,它也是非常好賣出物件。
大宋政府已經允許民間買賣牛肉了……最便宜的牛肉也比豬肉貴不是?!
但是冒險是這裡技術含量最低的一種,特別適合什麽都會點,什麽也都不精的人。
黃坡羅主管正是這樣的人……他原先投身殷地安集團公司是因為聽說那公司有國王陛下的背景。
當時,招募他的人問他如果遠在異鄉三五年,可以得到比在流求島上三五倍的薪水,他願意不願意去。
他當時就說願意!
他的妻子原本在家帶著兩個孩子,後來聽說帝國教育部還辦起了幼稚園,而且適齡的小孩必須要上流求的小學,否則罰款,他當然要聽從了。
妻子在家裡無聊,便在火車站找了一份售票員的工作,結果掙的不比他少太多……這很讓他有壓力呢。
黃坡羅主管進過工廠當搬運工、理庫員,還操縱過磨床,當過小商小販往農村倒賣各種小物件,還進過錢行專搞小額貸款,一千文日息四文的那種,他也很努力,但是一直隻處於小有收獲的局面,養家糊口是完全夠了,但是發家致富還有相當長一段距離。
他的妻子曾經不經意地說,她的姐妹都用上紫羅蘭全套化妝品了,而她只能零買。
他看不出紫羅蘭化妝品比別的化妝品好到哪裡,但是,自從妻子工作後,家裡的錢鈔雖然多了,但是,他似乎失去了一種優越感……
女人的小小抱怨是要強的男人的致命武器。
當公司要派人去異鄉經營時,他馬上就和其它幾個人一起報名了。
他的妻子知道後大驚失色,說了,幾年前,從大宋來流求島生活,都讓她膽戰心驚了半年之久,現在剛剛安穩不長時間,為何要去遠方異鄉經營?!
家裡不差錢鈔呢。
黃坡羅主管當時笑呵呵地解釋說,他若是像別人獨自去澳洲找金山那樣的冒險,他肯定不敢做……但是這次為什麽敢?
這是帝國國王的產業啊……你認為帝國國王會把自己的產業放到危險的地方去?!
他肯定會找一處又安全,又能發大財的地方經營!
而且,聽聞還有帝**隊陪伴……你說那裡能危險?!
好吧,這些話一下子就說服了自家妻子,這讓他有一種神清氣爽的感覺。
走個三五年,家裡還能得到一大筆安家費用,他黃坡羅與帝國國王的產業就綁在一起了!
事實證明,他是對的……他已經得到了初步的成功,也許下一步,什麽總督的職位他也可以得到呢!
當然,他還明白,一切都是剛剛開始。
他借助小二總督的幫忙,快速把最基本的基礎設施建好,協調各方面的人際關系,把整個勞動過程組織得滴水不漏……當然,他也累壞了,從來沒有休息過十分鍾以上,不停地在各個工地上跑來跑去。
建住房,建倉庫,分配物資,布置任務,幾乎所有的事物他都要處理好,誰叫他是本地的主管呢。
不過還好,他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認可,不到二十天建起一個小鎮子……雖然仰仗了物資材料與人力技術的優勢,但是,也極為難得了,可以當成一個成功的案例。
小二總督他們終於可以放心的重新啟航了……他們在一個下午時分一起吃過百魚宴後出發了,他們揚帆北上,將要前往一個東方人從來沒有去過的海域。
小二總督與王丁中校兩人心中都充滿了激動,說真的,不是為了財富,而是歷史將要記住他們的名字。
南開城,南開海角,天賜港,桌子山……那都是他們起的名字,如果不出意外,那都會與歷史同存。
帝國國王給他們的海圖上在所謂的西非海岸線上做了幾個標志,說那幾個都是巨大的河口,只要沿著海岸線北上,根本不用擔心淡水和食物補給。
整條海岸線上除了南北部的頂端部分,其它的地方都會是鬱鬱蔥蔥的原始森林!
森林會提供航海所需要的一切……
小二總督對所謂的西非黑人感興趣,資料上說他們與高個子,長腿長胳膊的東非黑人大大的不同。
那些人遠比東非黑人要黑,而且是黑中透亮那種。
他們身材要矮小一些,但是比較結實,勞動耐力差一些,但是爆發力大。
他們比東非黑人更具有反抗力……這一點,小二總督銘記在心中,也許是他們在叢林中互相廝殺更激烈些?
反正小二總督明白,他將采用更加懷柔的辦法來對待他們。
加納利群島的開發不可能全用天竺勞力,就近招募西非黑人才是最佳選擇。
王丁中校當然也是這樣認為的,他還期待著到時候能把西非黑人運往澳洲呢,聽說那裡的棉花種植大戶們迫切需要黑人……他們一直稱讚黑人適合種植棉花,而回回人販子根本沒有能力到達西非,所有,這活兒需要自己幹了。
他對所謂的反抗精神多少根本不在乎。
王丁中校說:“不用管那個, 我們是招募勞力,又不是去殺人放火,原先怎麽待東非黑人的,也怎麽待他們!”
事實上,澳洲的棉田種植大戶或其它牧場主對待黑人或白人奴隸態度都不錯,原因很簡單,因為帝國國王認同奴隸買賣,但是要有時間期限,也就是說替買主工作最多五年後,必須還給人家自由……這是一條法律規定,而且做為最大的奴隸買主,帝國國王從開始就是這樣做的。
每一名奴隸的買賣都必須通過收稅記錄而登記在案,大小人販子沒有能逃過收稅這一關,因些,每一名奴隸的去處與購買時間都是清清楚楚的。
除了保證奴隸的自由外,這條法律規定還帶來一條好處,那就是無形中壓低了奴隸的購買價錢。
聯邦帝國確實需要奴隸,但是因為要還給奴隸自由,價格上當然不能按照終身製來算。
回回奴隸販子想要高價,那也得考慮能不能賣出去才行。
全世界最大的買家當然也有定價的權力。
所以,奴隸價錢始終平穩,根本沒有暴起暴落的現象,處於長期的正常運營中。
那些棉田種植大戶或其它牧場主當然不願意工作期滿後的奴隸成為自由人後,主動離開自己。
五年的工作,完全可以培養出一個農業技術能手,讓那樣的人走了,絕對是個損失!
所以,在奴隸還是奴隸的期間,善待他們一些,將來就可以留下他們繼續為自己工作,為自己掙來錢鈔。
這都是簡單的常識。
PS:第三更,第三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