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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驚唐》第一百三十四章 初會魚朝恩
“表哥,阿耶他也是為你好,你就別生氣了,好嗎?”

 劉菱把茶碗放下,夕陽的余暉斜在她身後的屏風上,屏風上那盛開的牡丹映襯著她的美麗,真個是花嬌人更嬌。

 方濟正襟跪坐在對面的小幾後,目不斜視。

 時過境遷,他對自己的舅舅當初的所作所為,早已沒有怨恨。

 只是以他的性格,一時拉不下臉去面對自己的舅舅而已。

 “表妹這次來,不光是為了說這些吧?”

 “表哥,我……….”劉菱欲言又止,方濟若即若離的態度,讓她心裡有些難受,以致於張嘴卻不知道從何說起,只怕他還記恨當初的事。

 就在此時,隔壁的小院傳來一陣女人的啼聲,那聲音高低婉轉,像是承受著巨痛,又像是享受著極樂。

 未經人事的劉菱脫口道:“咦,這是怎麽回事?”

 方濟把頭別開,這樣的問題讓他如何回答,只能在心裡默默地鄙視著李昂那廝。

 劉菱很快回過味來,臉上頓時燙得像火燒一般,她的手指不自覺地絞著裙帶,恨不得在地上找個洞鑽進去。

 她用手撐了一下身體,想起身逃離,卻發覺手兒發軟,加上想起還有正事兒沒來得及說,隻得強忍著羞澀留下。

 “表哥,我這次來,是………是想拍下京城的代理權。你……..你能幫我嗎?”

 心兒劇跳的劉菱,說起話來斷斷續續,但好歹把自己的來意表達清楚了。

 “嗯?你想競拍京城的代理權?”

 “是的,表哥,這不行嗎?”

 方濟也正有意拿下京城的代理權,只是他方家經過一次次的打擊,實力已大不如前,同時他還知道鮮於端這些豪強都有意爭奪京城的代理權,競爭將會非常劇烈。

 李昂在生意上向來是公事公辦,是沒有通融的余地的。他只能憑自己的實力去和鮮於端等人競標,在這種情況下,他奪標的機會並不大。

 如果與劉家合作,則希望大增。

 “表妹。這是你的意思,還是舅舅的決定?”

 “我阿耶前陣子氣壞了身子,正在調養,已經多時不管事,這是我自己的決定。表哥。你幫幫我吧。”

 劉菱有兩個哥哥,大哥劉悉是個迂腐的書生,二哥劉進嘴巴喋喋不休,逢人便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架勢,但真做起事來,沒一件做得成的。

 劉家的生意,反而是劉菱這個十六歲的少女在幫著打理。

 她聰慧伶俐,不但把家裡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條,而且頗有進取之心。這不,竟盯上了無雙鹽在京城的銷售代理權,志氣不小呢。

 劉家經營的是新樣錦,因花樣推陳出新,精美異常,在七年前被宮中定為貢錦。劉家在京城也開有錦緞莊,加上有宮中的關系為基礎,要代理無雙鹽在京城的銷售權,便有了地利人和的優勢。

 “表妹,不瞞你說。我也有意拿下京城的代理權,只是這次鮮於端等人也對此虎視眈眈,要奪取京城的代理權可不容易。”

 “表哥,這事你就不能拿主意嗎?”

 方濟搖了搖頭。默默不言。

 劉菱不滿地說道:“哼,那李昂太過分了!這分明是鳩佔鵲巢,表哥,你讓我見見他,我就不信………”

 劉菱剛說到這,就聽到隔壁傳來那女人“啊”的一聲長啼。如同即將斷氣一般。

 劉菱渾身燥熱,她悄悄看了方濟一眼,不想方濟也正向她望來,劉菱身上燙得不行,再也呆不下去,起身掩臉奔出花廳去…….

 ***

 從京城來宣旨的太監,比預料中來得快。崔寅帶著火井縣的官吏,當然也少不了李昂,早早迎出十裡。前方還派出捕快,不斷查探宣旨太監的行蹤,隔一盞茶功夫,就回報一次。

 無論是崔寅還是李昂,都把這次迎接宣旨太監的事看得很重。崔寅要借機上達天聽,李昂按照楊男支的招,準備利用這次機會自抬身價,讓方容事後不敢輕舉妄動。

 天將過午時,天使一行近二十人才出現在崔寅和李昂殷切的視線中,崔寅鄭重地整理好衣冠,帶著一眾人等迎到路中。

 “火井縣令崔寅,攜同縣中屬官恭迎天使。”

 領頭的內侍省宦官二十來歲,國字臉,竟是操著一口蜀中口音;

 不過這年輕的太監態度頗為矜驕,坐在馬上居高臨下的說道:“你就是火井縣令崔寅?咱家魚朝恩,一路過來鞍馬勞頓,累了,趕緊進城吧!”

 “是是是,魚內給使請!”崔寅連身邊的屬官都來不及介紹,隻得匆匆將魚朝恩迎入城中。

 李昂跟在後面,暗道魚朝恩這名字聽起怎這麽熟呢?再一想,悄然記起安史之亂後,隨玄宗出逃,後侍奉李亨,頗得信任的大太監不就叫魚朝恩嘛!

 靠!這廝後來能混到權傾朝野的地步,肯定不是個好糊弄的人,這下楊男的招兒也不知道管不管用了。車到山前必有路,接下來也只有見機行事了。

 到了縣衙,魚朝恩當堂宣讀了將無雙鹽列為皇家貢品的旨意,決定每年進貢五千擔無雙鹽。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規定年年進貢的貢品,皇家並不都是白要,通常都有相應的財物回賜,而且為了顯示皇家的風范,回賜的財物通常比貢品的實際價值高,李昂對此並不擔心吃虧。

 宣讀完旨意後,崔寅親自送魚朝恩到驛館安置。

 估計魚朝恩梳洗得差不多後,李昂隨後帶著成管等人,前往驛館接魚朝恩到新開的百味樓赴宴。

 去的時候,成管提醒道:“老板,要不要把準備好的禮物一並送過去。這些宮中的宦官出來,若不打點一下,他們免不了會故意刁難。”

 李昂胸有成竹地說道:“不必了,你帶上十貫錢就行。”

 “十貫?老板,這是不是太少了?”

 成管幾乎以為自己聽錯了,人家魚朝恩好歹是天子的使者,大老遠從長安跑到火井來,你就給十貫錢,這是打發要飯的吧。

 “我自有分寸,你按我我說的做就行。”

 李昂畢竟是老板,他已經決定了的事,成管也沒有辦法,隻得依言帶上十貫錢,跟著李昂前往驛館。

 只是他不免擔心,李昂這打發要飯的行為,會觸怒魚朝恩。不對啊,李昂做事,一向妥當,連自己都知道送十貫錢太少,他肯定也知道,難道,他是要故意羞辱魚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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