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關於yg方面宣傳的,我的當事人離開原屬經紀社是因為其他公司挖角的言論,同樣給吳在榮帶來困擾和損失。”
“因此,特發警告。如果yg不撤回通告,並就此做出解釋和道歉,我方將同樣追究其法律責任。”
追究責任?追究什麽責任。
對於公司法人,再深究,不過是一個不正當競爭的罪名,了不起交個幾十億罰款了事。
在這一方面,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是不明智的做法。
不像上一個事項那般咄咄逼人,鬧上法院,反而采取了懷柔的策略,僅僅只是警告,而這恰恰就是吳在榮最聰明的地方。因為他用的是輿論。
在之前,哪怕yg的通告有不實之處,吳在榮也始終保持沉默,遵守著藝名權益,不斷忍耐苦楚。就算是到了現在,忍無可忍了,吳在榮也只是出來輕描淡寫的警告一番。
yg還是可憐的受害者嗎?
白癡都看的出來,不是。兩者的身份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折。
吳在榮不再是依仗著人氣、趾高氣昂的藝人,而是留念舊情、遭遇苦難的受害者。
而yg醜惡的真面目也被揭露。什麽有人情味的公司,不過是變著法子對藝人的迫害而已。
而且,別忘了,上一個案件的主人公是誰?
宋成浩,吳在榮的原經紀人。隸屬於哪裡?
之前是yg旗下的經紀人,現在的室長。
啊哦,在發生了這麽多的事情,甚至手下的藝人都跑掉之後,竟然還升職了。
如果硬要說,宋成浩的造謠和yg半毛錢關系都沒有,那是在侮辱民眾的智商。
就算記者們只是如實的照著代理律師的發言稿往報紙上寫,yg的處境都會變得相當尷尬。更別說,這些人根本不可能這麽安分,添油加醋。可是他們的專長。
到這結束?
還沒有。準備了一個月,速度快的話,一張專輯都可以製作好,怎麽說也要給大家一個驚喜才行。
時間掐得剛剛好的。後台走出來一位助理,把一封文件放在了桌上,在代理律師耳旁耳語幾句,快速離場。
得到助理傳遞的消息之後,律師的臉上難以自抑的露出笑容。不是假笑,笑的很真。“那是我的助理,從他那裡我得到了一個好消息,”
什麽消息?記者們眼巴巴的望著律師的嘴,希望從那得到更加驚爆的消息。
這趟,是真的來對了。那些沒來的同行,實在是太可惜了,在座的記者們假惺惺的對無故曠工的“敵人”們惋惜。
“關於我的當事人吳在榮和yg之間的合同糾紛,已經解除,吳在榮不再是yg的藝人。法院剛剛作出最終的判決。”
時間點,實在卡的太好,就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一樣。把新聞發布會放到今天,就是在等這個結果吧。
而且,打贏這場官司,比打贏宋成浩那一場,難度系數何止高了十倍,說是不可能的任務也不為過。只要yg咬死不松口,賴皮到底,就肯定不會敗訴。吳在榮是怎麽做到的。
對台上那個宛如面癱一般。沒有任何情緒波動的吳在榮,記者們已經不是感慨,而是一股從脊背升起的寒意。
“大家一定對這場官司的細節,感到好奇吧。”拿起那個助理遞上來的文件夾。“正好發布會時間有剩,就由我來給大家解疑。”
“我們的準備非常充分。”律師的第一句話,就讓所有記者吐出老大一口血。
你這不廢話嗎?
“因為yg對我當事人權益損害的行為實在是太多,有太多的證據,所以我們的準備十分充分。”
原來是這麽回事,早說啊。早說我就不罵你了。
“比如說,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甚至挪用我當事人的歌曲版權。甚至唆使製作人盜取我當事人未經注冊的歌曲。”
這是什麽時候的事?使用、挪用這些的確都有,但盜取,說的又是哪一回事?
沒錯,吳在榮的記憶力很好,他還能清楚的記得二輯製作人崔成國乾的好事。
可這和yg又有什麽關系,那只是崔成國自己貪心,不是楊賢碩唆使他做的。
那有什麽關系?吳在榮說他是,那就是了。
崔成國盜取他歌曲的行為,他有十足的證據,沒忘記他拿到的監控錄像吧,這是不是很湊巧。
他把這兩件事揉在了一起,就算yg法律代表長了一百張嘴,又怎麽能說的清。
是的,這是假的,是不道德的,是犯法的,可他就是做了,把yg坑的很慘。
yg都做到這個地步了,他有必要傻愣愣念舊情嗎。既然決定要下手,那就下死手。
“在利益分配上,yg總是克扣我當事人應得收益,沒有按照合約上履行職責。”說著,代理律師拿出了證據。
還記得吧,他曾經問過宋成浩,那些一看就不符合常理的收益單,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事實是,宋成浩真的沒有騙他,這些不起眼的單據,成為了殺死yg的毒藥。
“沒履行合約的不僅是利益分配,在前段時間,yg刻意減少了經紀人、保姆車等合約裡承諾的服務,包括化妝師以及助理的工資支出,全由我當事人吳在榮個人支出,這是極不合理的侵權行為。”
慢點說,慢點說,記者們開著錄音機,奮筆疾書著,生怕漏掉了任何一點重要的信息。有些老資歷的記者,感覺到了這個報道所會引起的風波,現在就開始給主編打電話,申請頭條了。
“yg不僅違反了合約,也侵犯了我當事人的人權。06年11月14日早七點,我當事人發生了一場嚴重的車禍,這場車禍導致我當事人因腦震蕩當場昏迷,並伴隨非常嚴重的骨折。”有這麽嚴重才怪,都說了,私人醫院。做點手腳,是正常的。“yg並沒有考慮我當事人的狀況,甚至可以說是毫不在乎,為了利益。在三天之後,要求我當事人繼續跑日程。在這裡,我可以提供詳細的視頻資料,證明我當事人曾受到的迫害。”
代理律師越說越激動,甚至有在攝像頭面前爆粗的傾向。增強了感染力。
好演技,吳在榮不動聲色的讚歎。果然是一分錢一分貨,沒浪費這麽昂貴的律師費。
艱難的平複了呼吸,代理律師繼續陳述,“在yg期間,有高達七億的利益,未與我當事人分配,這不符合xxxx的法律規定。根據此條規定,金額達到六億,超過一定時間。經紀合約自動失效,我當事人吳在榮是可以撕毀合約走人的。”
這些錢,當然不都是yg直接欠的,很大一筆,是權紫峰劇組打過去的電視劇出演費。楊賢碩沒想到自己會用這一點來告,所以大意了。
“然而並沒有,我當事人在離開yg時,按照合約,仍舊繳納了足量的違約金。請注意,我再次聲明。我當事人離開yg,是自發行為,並未受任何經紀公司的挖角。”
“但yg仍舊咄咄逼人,在輿論方面。傷害著我當事人的利益。”
“就在一周前,因yg刻意放縱,本應由yg和我當事人協商支付的違約金,全部歸納在我當事人的頭上。我當事人因此支付了總計三百四十一億韓元的違約金。”
吳在榮說過,他只是墊付,yg絕對跑不了。既然官司贏了。想必這筆債務,也歸給了yg。
前面都是都是小打小鬧,後面的這個數字,著實讓在場所有人倒吸一口涼氣。
代理律師的控訴還沒有結束,但記者們知道,
yg,這次非摘個大跟頭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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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師的表演時間結束,進入到記者的提問環節。
和開場的懶散不同,記者們積極的不能在積極,像小學生一樣,高高的舉著手,希望能被叫到。
吳在榮猶豫了片刻,“這位記者 。”
猶豫,不過是演技。
他叫起來的這位記者,不是別人,是他花了大價錢,買通的記者之一。
看他多貼心,連問題都給他們準備好了,省的他們忘記了這麽一回事。
“吳在榮,關於李勝基說您不尊重他這位前輩這件事,你持什麽看法。”
“李勝基啊,我和他的私人關系,”吳在榮做了一個尷尬的表情,“不太好,你懂的。”
吳在榮沒有繼續說下去,要留足夠的空間,給記者和民眾們想象,不是嗎?
我懂,我當然懂了。記者們紛紛點頭。
看來回去得好好查查吳在榮和李勝基之間的齷齪才行。
吳在榮已經可以想象,包括李勝基嫉妒同年出道藝人、背後抹黑,媽朋兒原來是造謠能手,這樣的文章,已經在他們肚子裡醞釀了。
回答了幾個問題之後,時間也到了。
雖然記者們都想要再挖出一些猛料,但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這次的新聞發布會,落下了帷幕。
坐在台上,吳在榮自嘲的笑笑。
都說了,他不是不打沒把握仗的人,他是準備好了再打仗的人。
成功率這種東西,
八成, 少了。
九成,不夠。
他要做,就是十成。
說句中二點的台詞,
顫抖吧,我的敵人。
ps挖了這麽多的坑,全都填上了,好幸福。
你們猜到了二中當時就在挖坑了嗎,提前了一百多章,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所以說,虐都是有理由的,不要再罵二中了。
劇情即將進入一馬平川,少時也要出道,各種綜藝,各種宿舍都可以寫了,所以在這裡,二中各種求。
推薦票肯定要求的,我今天也來求求打賞吧。
未完待續。
ps:這周欠了一更,補上。啟用新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