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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之上杉幕府》第13章 長尾武家法度
  就在朝定看完今川家的和武田家的法度後,隻能得出兩家都有各自的特點。武田家的法度突出的中心是領主違反和領民同罪。今川家的就有些商人化,各種高利貸類型的條約。

  龍女把自己能相信的家臣如齋藤朝信、柿崎景家、宇佐美定滿、直江景綱、本莊實乃、金津新兵衛都召集起來,讓他們和朝定方的朝定、太田資正一起在軍議間裡制定適合越後實情的武家法度。

  這些人裡像本莊實乃是龍女的老師、宇佐美定滿是軍師、直江景綱是奉行、柿崎景家和齋藤朝信都是長尾七手組之一、金津新兵衛是老臣。可以說,在軍議間裡呆著的都是能盡心盡力為長尾家奉公的家臣。

  “今川家的武家法度比較自由一些,武田家的法度過於苛刻了。”直江景綱這話裡有些想采用今川家的法度。

  “不錯,要是按照武田家的法度就連主公都不一定想實施。”柿崎景家別看他是猛將,可是內政也是一個好手。

  “先把今川家的法度適合本家的篩選出來後改一改,如何?”齋藤朝信說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

  “確實,今川家之所以強大,離不開這樣的法度。武田家的勢力全是由武田晴信掠奪和調略的!”宇佐美定滿知道哪個是實打實的,哪個是虛的。

  “那就用今川家的部分法度,開始選吧。”本莊實乃拿過一份今川假名目錄後開始謄寫一些適合越後的法度。

  就在八個人商量了一整天后,在傍晚終於弄出了比較讓人接受的‘長尾武家法度’。

  第一條被領主沒收的名田

  百姓們從先祖那裡代代繼承下來的名田,領主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沒收,隻不過,如果出現沒有上繳年貢的情況,準許沒收。

  另外,對於新開墾的農田,如果有想要成為農地地主的人,領主可以通過自己的判斷來決定是否任命新的地主隻是新的地主也必須上繳相應分地的年供給。

  第二條田地和山界權爭端

  對於田地以及山野的所有范圍的問題發生時的場合,必須根據裁定的邊界線確定,並且上訴者如果敗訴的話,沒收上訴者的五分之一領地。

  第三條對於鬥毆糾紛之類的處罰

  鬥毆者不論是非皆為死罪。另外偏袒鬥毆者的人,若出現當場受傷或死亡的情況,也不予以任何性質的撫慰。關於處罰適用范圍,最終隻適用於參與當事人本人,對於其親屬不得予以任何連帶,隻不過如果鬥毆者本人逃亡,則其親屬將承擔部分責任,但至多亦不得令其承擔死罪。

  第四條鬥毆對方的特定處分

  鬥毆的對手相關,無論誰皆不解的情況下,這種場合,發起鬥毆的現場若有出現怪異行為的人,則定為死罪,其對手將不予追問。根據檢證對於鬥毆者的身份非常清楚的時候,由鬥毆者的主人來進行親手處刑。

  第五條被官者的罪行連及主人的情況下

  被官者的罪行一般不波及其主人,但是,若有袒護或放縱嫌疑被官者的領主,沒收其所領,若此領主沒有所領,則將代替被官者受刑。

  第六條未成年人鬥毆

  未成年人鬥毆不受罪責,但是,未成年人鬥毆中若介入父輩,造成重大影響者,將對父子兩代人問罪。

  第七條未成年人過失殺人

  未成年人誤殺友人時,不滿16歲者不問罪責

  第八條知行的賣出

  禁止以任何生計理由出售知行地。急迫需要資金的時候,將原因向長尾家上報,取得限期租賣許可。

  第九條對於限期租賣知行的檢地工作

  知行地有期租賣的情況下,租賣期限結束之前不得據況檢地,隻不過賣出前可形成的契約一旦結締,將不受這種限制。百姓們私人性質的買賣名田,領主也可以對其檢地,對於這類名田若領主發行了買賣許可證,則不得檢地。

  第十條水渠的借地費用

  因為水渠通過他人的知行地,所以要向擁有此知行地的主人支付水渠使用費。

  第十一條他人知行地的販賣

  不得隨意販賣他人的知行地。

  第十二條名田的要求

  禁止使用之前的舊文書來索要名田,但是,如果拿出的是轉讓書則另當別論。

  第十三條借米的利率

  借米的利率,第一年根據契約來設定。第二年的單位利率每石米為一石利,借米5年連本帶利一共六石,經過六年若仍無力還貸的情況下,可以先向奉行報告因由之後再進行強製還貸。把所有的財產全部變賣也要償還,如果一貧如洗就為長尾家義務兵,欠幾年當幾年。

  第十四條追債

  關於償還債務,最初本利合計共本金的兩倍,則在兩年內債權者不得追討債務。若在六年後仍未償還債務這種惡劣性質的情況下,向奉行報告後強製還貸。如一貧如洗同上一條。

  第十五條【長尾家】對於貧困領主的救濟

  需拿知行地作為貸款擔保,如果是收入貧困的情況下,視其對今川家的功績,將予以一次性的救助。但是,出現第二次這種情況,則沒收其所領地。

  第十六條向屬於他人領地的百姓追債

  對於他人領內的百姓,強製追討負債的時候,之前必須獲得領主的許可方可行事。

  第十七條守護不入地

  【一些寺院豪族取得幕府許可特權,守護不得介入其領地內事務】

  守護不入地收到保護,這點不得隨意改廢。但是,由於領主本人的失誤造成的糾紛問題,還請不要介意長尾家的強製介入。

  第十八條春日山的守護不入地

  廢除一切春日山城內領地的禁入保護權。

  第十九條航運稅和關所的廢除

  關於越後和佐渡的航運稅,宣布廢除。越後現在立即廢除所有關所,廢除關所通行稅。

  第二十條以國家之名進行私人征稅

  不向奉行報告,以國家之名私自征稅者,處刑。領主私自征稅沒收全領;領主家臣私自征稅沒收其領地,並且在領主處寄食。

  第二十一條對於漂遊船隻的處置

  向佐渡國、越後國漂遊來的船隻,不得進行略奪,返還船主船只和一切貨物。如果沒有船主蹤跡,則捐贈給受損的寺廟神社。

  第二十二條浮木的所有權

  不必確定浮木的所有者,發現浮木的人可自行處理浮木。

  第二十三條宗論廢除

  諸宗的派別爭論全部禁止。

  第二十四條寺廟的相續

  不先檢查弟子的智慧和能力,不得將寺廟傳予之。

  第二十五條與他國人結親【國人:地方豪族,下同】

  越後、佐渡不得與別國結成姻戚關系。

  第二十六條他國的合戰

  越後、佐渡的國人,不得擅自參與他國的戰爭。

  第二十七條出仕時的座位順次

  國人們的作為順序不作特殊規定,按照出仕的順序適當入座。勸進猿樂、田樂、舞曲時的座次抓鬮決定,沒有例外。

  第二十八條和他國商人定下官製契約

  他國的商人不得與長尾家訂立官製契約。

  第二十九條招募他國人仕官

  他國人士在長尾家領土留宿的時候,不允許提出在長尾家的仕官申請。即便是已有的主從契約,也當即刻解雇尚沒有支付俸祿的他國者。

  第三十條商座的商人的許可

  已經取得長尾家商賣許可的商人上繳營業稅。即便能上繳超過營業稅的金額,對於新來的商人也不予承認。如果出現通融這樣事情的寄主,則沒收其知行的六分之一。

  第三十一條百姓的署名田的買賣

  百姓國人之間不得交易無許可的名田。但是如果為了籌備年貢費用,則可取的定期租賣許可,這種情況一般采取限期2~3年。

  第三十二條國人的傳承

  關於國人的傳續方式,原則上采用嫡子繼承制度。如果是對於長尾家有特殊的奉公的情況,則當以庶子傳繼。

  第三十三條不忠者的傳承權

  不孝父母者或是對長尾家奉公有怠慢的人,就算是嫡子也不可獲得繼承權。

  第三十四條對庶子的分割繼承

  對於庶子的繼承部分,可采取五分之一或是十分之一的知行繼與製。因為嫡傳要對長尾家奉公,所以要盡量避免差錯影響。

  第三十五條抄封手續

  在凍結訴訟物件時為之貼付封條,一定要先向奉行請示然後再予以施行。

  第三十六條將贓物帶入禁入保護地的情況

  即便出現出現盜賊偷竊物品,並且贓物已經被帶到禁入保護地中的時候,也一定要將贓物送還失主,不承認此禁入保護特權。

  第三十八條他國來的書信

  即便是他國有寄來書信, 在長尾家沒有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予以回信。如果發現私自回信沒收領地五分之一。

  第三十九條寺廟的傳承

  未經許可,寺廟的住持不得隨意將寺廟轉讓給他人。出現這樣的事情,長尾家將出面接收此寺廟,並委任新的住持。

  第四十條廢除禁入保護特權

  現在一直進行對於長尾領國所相關的秩序維持的並不是足利將軍家,而是靠著我(景虎)的力量來統治的。因而隻存在於曾經、由將軍家設定的禁入特權不再成立。從長尾家成為守護的時代開始隨從的禁入守護地特權全部廢止。

  第四十一條下人兒女的歸屬問題

  下人的兒女,雖然本應將父輩的主人原原本本的當做自己的主人。若出現父親的主人和母親的主人不是同一個的情況,則子女當歸屬於從小撫養他的主人。兩方的主人如果都曾盡到撫養義務,則由父母商量決定。

  就在這些法度給龍女看過後,龍女表示非常讚同,直接命令發布實施。

  就在短短的十天內,越後七郡內到處貼滿了長尾武家法度的紙張。

  雖然有些家臣不想承認這些法度,但是也是無可奈何。但是,有些人就是給臉不要臉。

  昭田城城主,昭田常陸介秀忠在獲得北條家的支持後率先舉起了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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