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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明末》第367章 王參政的規劃
雖說一個月三萬兩銀子只夠開墾六萬畝荒地,一年也就七十二萬畝,五百萬畝可能需要六七年的功夫,不過這三萬兩只是商稅。

 每年都有夏收和秋收呢,而且開墾的荒地越多,收上來的田賦稅也越多,再加上方雲的支持,不出三年就能完成這項巨大的工程。

 “不止三萬兩,既然稅務司能解決軍費的問題,那我們在登州城繳獲的那八十多萬兩銀子還有喬成向我預付三十萬兩購鹽的銀子都可以動用。

 不過我們還是要預留一部分銀子做好最壞的打算,等平息了登萊的動亂之後,各州縣的官員肯定會上書朝廷,要求解取締稅務司的,到那時,稅務司再征商稅可能會面臨很大的阻力。”方雲也補充說道。

 方雲當然也希望盡快組織百姓開墾完五百萬畝荒地,他也知道只要把這一百多萬兩銀子投下去,瞬間就能解決近一半工程量。

 但方雲卻不能這樣做,稅務司現在運轉良好,阻力很小,那是因為方雲的破虜軍正在各地剿匪,出動數萬大軍,需要的軍費自然不會少,而且在巡撫衙門還有孫元化的支持。

 各州縣的官員盡管對稅務司有意見,可一方面他們也擔心被叛軍會席卷到他們的治下,另外一方面,他們也奈何不了孫元化,誰讓當初孫元化找他們出錢出糧的時候,他們一個個無動於衷了。

 現在孫元化自己找到了賺錢的辦法,要是他們還敢對此指手畫腳的,弄得孫元化下不來的話,孫元化一個命令下去,牟平的余宵和周波就是他們的前車之鑒。

 可方雲知道一旦叛亂平息,就是孫元化自己也會要求方雲取締稅務司的,要不然也不會在稅務司成立的時候,就向各級官府說明,只要登萊兩府徹底穩定下來,稅務司就不會存在。

 真要到那個時候,就是方雲和孫元化或者說是和朝廷翻臉之時,因為方雲是不會答應取締稅務司的,不然破虜軍這幾萬大軍怎麽養,所以方雲才會預留一筆錢,這筆錢很可能就是以後的作戰經費。

 王永民點了點頭,他已經跟方雲混了這麽久了,大概也只知道方雲的想法,雖然方雲還沒有表現出要造反的意思,但是割地一方的意圖已經很明顯了,至於方雲最後會不會造反,取決的其實不是方雲而是看朝廷以後怎麽發展了。

 如果當今聖上在內能夠平息內亂,讓百姓過上重新穩定的生,對外能夠掃平建奴,讓林丹為代表的漠南蒙古臣服大明,方雲自然就沒有造反的先天條件。

 可如果當今聖上沒有這個能力,而是讓大明一直處於動亂之中,甚至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的話,就算方雲不造反,也會有其他人造反的。

 當然王永民也知道這種事情和朝廷是說不清楚的,難不成皇帝還會聽他們這種大逆不道的解釋不成。

 而王永民是不可能背叛方雲的,不說他和方雲有共同的利益,能坐上參政這個位置也是因為方雲在背後支持,單單他和方雲的血緣關系,要是方雲造反失敗的話,他們家肯定會在朝廷的株連范圍內,方雲的母親可是他的親姑姑。

 為了避免方雲和朝廷對抗時,王家被殃及,王永民已經通知了還在青州府的父親和祖父,讓他們變賣所有的家產,帶著族人到登州府來發展。

 正好方雲需要大量的人手,王家也是士紳家族,方雲的外公王書成是舉人出身,還當過幾年的知縣,方雲的舅舅王奇和王永民一樣也是一個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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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王書成是這一脈是一脈單承之外,王書成還有幾個兄弟,傳到王永民這一帶,王永民的叔伯兄弟足足有二十多個,舉人雖然沒有,但是秀才卻不少,而且哪怕沒有功名的,也至少都讀了十多年的書,算是這個時代的精英人士。

 不過事關重大,除了自己父親和祖父之外,其他人王永民可不會告訴他們,方雲這邊的真實情況。王永民只是讓他父親告知其他叔伯兄弟,登州府這邊有大量的職位空缺。

 只要願意來登州府,大官可能輪不上,但是各種從八九品的小官位置絕對夠,如果沒有做文官的天賦還可以參加破虜軍。

 方雲也一直致力於提高破虜軍軍官的文化水平,所以對文化水品更高的人有優待,只要培訓幾個月,下放到部隊中至少也是隊正一級的軍官,當然真要不願來的,也沒辦法,那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不管王家最後來多少人,反正王永民已經決定跟著方雲一條道走到黑了,所以當方雲說要拿出銀子來支持他開荒的時,王永民心中立刻開始盤算起來。

 即便有方雲的額外注資,五百萬畝荒地開荒工作也必須分步進行,步子邁得太大,很容易扯到蛋的,而且五百萬畝荒地還只是方雲要求擴大登州糧食產量而開墾的荒地,登州府原有的五百萬畝荒地,也有一百萬畝被荒廢了,這些土地更要重新利用起來,所以真實需要重新開墾的土地其實有六百萬畝。

 好在他們現在已經今非昔比,能夠動用的資源和人力也不是只有文登縣一個縣,已經擴大到了整個登州府兩百多萬百姓。

 登州府治下下轄八個縣,平均每個縣需要負責七十五萬畝,不過文登縣那邊已經完成了,所以就只剩七個縣的工作了。

 而且剩下的七個縣,蓬萊縣,福山縣和黃縣每個縣方雲成立了農墾公司,三個農墾公司加起來的土地有一百多萬畝,其實就是方雲從叛軍手裡奪回來那些土地。

 土地原來的主人已經不是官紳就是地主大戶,直接交分給普通百姓,方雲擔心他們守不住這些地,雖說土地的主人不是死了就是失蹤了,可誰能保證他們沒有親人幸存的。

 所以方雲乾脆以農墾公司來管理,這樣等於是讓百姓給自己打工,然後自己給百姓發工資,等他們種了個三五年,再把這些土地過戶他們也不遲。

 不僅如此, 那幾百萬畝準備開荒的土地方雲也打算這樣做,只要這些土地掛在自己名下,地方上豪強自然就不敢打土地的主意,再說方雲要把登州府打造成他的地盤,自然要把百姓綁在自己戰車上了,這些土地就是籌碼。

 如果上半年開墾一百萬畝的話,三縣的農墾公司就擁有兩百萬畝土地,百姓租種方雲農墾公司的土地,需要上交兩成的收入,差不多就是四十萬石。

 而這四十萬石糧食,又可以支撐四十萬畝荒地的開墾工作,另外按照方雲的規定,兩百畝土地只能安置四十萬百姓,而產出的糧食卻有兩百萬石,即便上繳方雲四十萬石,也還有一百六十萬石。

 四十萬百姓一個月最多只需要十萬石糧食,從夏收到秋收的時間大概有五六個月,留下八十萬石足夠了,剩下的八十萬石完全可以全部賣給農墾公司,然後在由山東集團,把這些糧食賣到北直隸和河南陝西地區。

 正好百姓過日子也需要錢,總不能一日三餐隻吃飯吧,衣服褲子鞋子,農具,油鹽醬醋也還是需要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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