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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國寇》第48章 人不如牛馬
  第四十八章人不如牛馬(求推薦!)

  李家大門外,十幾個李姓家仆被迫跪在地上,一個小孩昂首獨立。

  見此情景,蔣以忠更加確信的確是找到了李家的罪證,敢如此做沒有罪證那就是自作孽。

  下了馬車等著後面幾個大爺也下了車,蔣以忠才下令。

  “封鎖李家,查清一乾人等,一人都不能放過。”

  這種官場話這時候不說什麽時候說,不然邊上的民眾怎麽會信服自己。

  崔守業聽到蔣以忠過來了,扶著崔白去大門口迎接。

  崔守業朝蔣以忠拱手致意,崔白本該跪下可腿上還有上,有些為難。

  最後還是拱手道:“崔白拜見青天父母,腿上有傷請老父母見諒。”

  蔣以忠本就不把崔白當一回事,聽到這話才主意到崔白,問到:“崔百戶這是何人,可是李家子?”

  崔白只能翻白眼,是不是李家人難道還看不出來不成。

  崔守業也是有些無語,這蔣以忠似乎是故意刁難,回道:“這是舍弟崔白,路上相遇就帶了過來,還請大人見諒。”

  蔣以忠哈哈大笑,說到:“原來是令弟啊,崔百戶行事嚴謹,讓其跟隨前來定是對此案有所幫助。”

  崔守業這才回過神來,這是要替自己弟弟揚名,對自己示好,轉變態度說:“蔣大人誇獎了,舍弟只是知曉一些事情,誤打誤撞從李家二公子嘴裡套出一些話來,不算功勞。”

  蔣以忠早在陳伯約第一次遞信時就弄清楚了崔白的存在,作為崔家與陳家交點可以說是李家倒台的重要人物。

  本想著借機抬一抬,交好陳伯約與崔守業,沒想到還真有這麽一回事,只能順水推舟說:“令弟真是年輕有為,如此年紀就有了如此智慧難得難得,此案結束我定要好好表彰,激勵長樂學子。”

  崔守業還沒回答,陳伯約就說:“大人這可使不得,我這弟子頑劣可不能做榜。”

  崔守業和崔白都有些不懂,這揚名之事為何不做,機會難得。

  蔣以忠含糊應下,說就算不給表彰也應該要獎勵一下,崔白這才舒服一些。

  陳伯約指示陳三,陳三上來扶住崔白,崔守業是不能乾預的。

  蔣以忠走進李家,先是被李家的家仆之多再次震撼了,前一次來李家自己只看到可冰山一角。

  百十個仆人,與自己縣衙的人手也相差不遠了。

  崔守業的命令下軍士打開十六口箱子,銀光閃閃。

  蔣以忠比崔守業還不如,眼中淨是貪婪之色。

  陳家族長冷哼一聲蔣以忠才回過神來,蔣以忠咳了一聲說:“主簿,好好查查李家的帳簿,與這冊子好好比對。”

  將陳伯約給的冊子遞了過去,作為陳家子弟,縣丞主動幫忙比對。

  眾人走到李家大堂,蔣以忠將陳家老族長請上主位,一番推脫後自己坐了上去。

  崔白是沒有席位的,陳家族長坐在左首,崔守業坐在右首,陳伯約只能坐左三。

  前面的兩位都是白胡子老頭,就釋然了,只是黃青松這家夥竟然也能排上號。

  而且還坐上了左四的位置,要不是有人崔白非要錘他不可。

  坐定,蔣以忠開口說:“李家之事大家都看到了,其中有些是由還不是很清楚,崔百戶能不能給我們解惑?”

  這事崔白與崔守業早就商量好了,崔守站起身來開始複述。

  從崔家被襲到驛站滅門的殺人手法,從連之文聽到的動靜到李家後院埋著的馬骨,從李家家仆鬥毆到李家密室的發現。

  崔守業說完總結到:“按大明律,李家先有驅使家仆打殺軍士,私自造船,殺害驛夫三項重罪。”

  聽完此事幾個老頭子和蔣以忠面無表情,跟著進來的保甲一類的就議論了起來。

  “這李家可真是膽大包天,唉老羅這李家不是屬於你管轄的,怎麽出了這麽大的事你不知道?”

  被成為老羅的保甲立刻反擊到:“不是我說你,陳瞎子你上個月還跟我掙李家屬於那一塊呢,怎麽今天就變了?”

  眾人對於兩人趨利附的行為置之不理,大家都是這麽乾的,大哥不說二哥。

  蔣以忠等議論的差不多了才變態。

  “李家犯下如此重罪本當呈送按察司審理,但本官見不得治下有如此之民,本官決定先將李家眾人收押,明日開堂。李家奴仆查無劣跡者先放其歸家聽傳,平時為惡者一同收監。師爺拿我令箭差快班全城抓捕李家”

  堂下傳來一片叫好聲,崔白覺得這話估計是想了半天,明天開堂只怕銀子能縮水不少。

  作為一名官,蔣以忠一無經驗,二無後台,只能謹慎行事。

  見陳家幾位大人物都不說話,蔣以忠只能開口道:“傳連知文上來,本官要看看這遊家女一事是否真有冤情。”

  皂班同崔白電視上那樣,喊著威武,簡直就是知縣的儀仗隊。

  連知文一進大門就哭了出來,秉持前年不變的傳統,喊到:“青天大老爺,你可要替我做主啊。”

  蔣以忠臉不紅心不跳,被連著喊了幾個月,早就熟悉了這一稱呼。

  左手習慣性的一拿,又收了回去,沒有驚堂木還是有些不自在。

  大聲問到:“堂下何人,有何冤屈?”

  這包青天對後世的官員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很多官員就算能力不行,這兩句話也得練的利落咯。

  連知文將自己與遊家女子相戀,再到遊家父母因為倭寇橫行自己被燒光不得不將女兒賣到崔家做仆人。

  等有錢了再贖回去,結果自己東拚西湊,湊足三兩銀子要替她贖身是卻被李家拒絕。

  經過他幾番打探後才得知,遊家女子已經被李家杖斃。

  聽完整個事件,蔣以忠已經有了定奪,開口說:“主家杖斃奴仆本無罪,但遊家已經與李家約定在先,可判李家罰銀五十兩,仗八十。”

  崔白心中細細比對大明律,對於這樣的事似乎沒有一個準確的判定。

  加上自古以來,對於仆人而言,家法大於國法,主家杖斃仆人通常只要賠銀兩就好。

  崔白不得不感歎,這人有時候還不去一匹馬,一頭牛,它們起碼更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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