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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境都市》第七十一章 追殺
  廚師們開始上菜了,都是餐廳的招牌菜,擺到了包廂左側的八仙桌上。

  本來,今天楊董事主要是見一下李菁的,最近的麥肯基收購和城南海灣旅遊景區的規劃,她都是先頭軍,不想總公司裡的某些幹部,守成有余,進取不足。

  可計劃趕不上變化,就像當年她誤入梅花林一樣,無論如何,她也想不到自己會在今天見到那個男人當年的預言之人。

  席間,楊董事總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慕容娜娜,後者不知原因,很有些窘迫,都不太敢伸筷子夾菜了。

  那塊玉佩陪著楊董事三十七年了,風風雨雨大半生都隨著她度過來了,即便這東西本來就不屬於她,她還是非常舍不得。

  三十七年的等待,三十七年的思念,到頭來,換到了什麽?換到了連最後的貼身之物,最後的念想,也要拱手讓人?

  她的內心很矛盾,一邊在自怨自艾,自艾自憐,一邊在僥幸地想著,趕緊把玉佩交出去,說不定就可以再次見到那個人了。

  一頓飯下來,只有李菁一個人吃了點東西,另外兩人一個滿腹心思,一個被看得不好意思。

  “李總,午飯吃完了,把你這小秘書借我一會兒,讓她陪我散散步,消消食兒,可以嗎?”楊董事終於開口道。

  “當然可以。”李菁雖然好奇這位傳說中的上一代商業精英為什麽突然找慕容娜娜,但她也不好拒絕。

  …………

  市北,磐龍居。

  “老東家,我已經安排了好幾路人下去了,某些領導我也走動過了,就算警方有那群所謂的目擊證人,但根據他們的供詞,並無法形成有效的殺人證據,因為‘隔空吸血致人死亡’無法用科學解釋,也無法用實驗來還原,更何況龍珠已經隨著大小姐化龍而去,靠一些神神叨叨的證詞,是無法給劉姥姥定罪的。”梳著大背頭的男人弓著腰匯報道。

  根據《華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三小條規定:證據不足或不充分,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法院不能依靠一些“靈異現象”給人斷罪,就比如農村有人因為私怨天天扎小人詛咒仇家,結果仇家有一天真的死了,死者家屬以此將詛咒者告上法院,法院是不可能受理的……如今是現代社會,已經不流行“巫蠱之禍”這樣的封建迷信了。

  同理,網絡流傳的視頻裡,劉姥姥手裡就算真的有什麽“邪惡法寶”,那也無法形成罪證,因為那玩意兒“不科學”,不具有一般意義的可操作性,沒有人可以叫出那東西的來歷,沒有人可以講出那東西的工作原理,也就無法證明那東西是否需要人為控住,如果那東西不需要人為控制,是它自己有“靈識”自己行動的,那劉姥姥就是被冤枉的。

  什麽?“自我靈識”什麽的不科學?那你為什麽不否認那件“邪惡法寶”本身的科學性?

  所以,想要定劉姥姥的罪,第一種方法就是,改寫法律條文,將“邪惡法寶”列入到“可致人死亡的工具”列表中,承認神話以及超自然的東西在法理上的真實存在性。

  這種事在古代或許可能,而在如今,就屬於“開歷史的倒車”了。

  第二種方法是,強行給劉姥姥當時手裡的珠子套上一層偽科學理論,強行將它定義為某科學實驗室製作出來的殺人工具,具體運作原理不方便透露給大眾,總之很牛逼說了你也不懂,再逼迫劉姥姥自己親口承認,

簽字畫押,供認不諱。  第一種方法不可行,改刑法條文可不是小孩子玩過家家,那是國之大事。

  第二種方法可行性很高,但慕容家的能量,足以讓第二種方法的情形發生不了。

  “知道了小喬,你先出去吧,東海那邊要是有什麽消息,隨時來告訴我。”慕容泓躺在太師椅上,劉姥姥辦事不力,不僅沒把大丫頭帶回來,還把龍珠也弄丟了,她的死活,慕容泓本來是不會管了,可劉姥姥跟著他幾十年了,知道太多的事情,所以就算死,也不能讓她死在外面。

  “爺爺,娜娜姐呢?”太師椅旁邊的小板凳上,坐著一個六七歲的小女孩,她的脖子上掛著的項鏈,就是慕容娜娜以前戴著的那一條。

  “菲菲啊,你姐姐去外國留學了。”慕容泓笑著摸了摸小女孩的馬尾辮。

  “那她去了哪個國家啊?什麽時候回來呀?”小女孩天真地問道。

  “她和你爸爸去了同一個地方,菲菲要乖,不乖的話,等你長大了,也要去那個國家留學的喲。”慕容泓說道。

  “為什麽不乖就要留學呀?而且娜娜姐很乖啊,那麽多哥哥姐姐,只有她對菲菲最好了。”小家夥顯然聽不懂老頭子話裡的黑暗和冰冷,還在問著“十萬個為什麽”。

  “等你長大了,就懂了哦。”慕容泓答道,“爺爺快要過生日了,菲菲啊,你不是說學了天鵝舞,要跳給爺爺看的嗎?”

  “啊?爺爺是怎麽知道的?我還想要等您過生日那天,給您個驚喜呢。”菲菲嘟起了小嘴,“哼!肯定是燕燕姐說的, 我隻告訴過她一個人。”

  “呵呵。”看著小姑娘天真爛漫的樣子,慕容泓不由想起了慕容娜娜很小的時候,大概也是菲菲這麽大的年紀,他把那項鏈掛到了她的脖子上,重點培養。

  “這一回,不要再讓我失望了……”慕容泓低聲喃喃道。

  …………

  喬仁安開著車離開了磐龍居,一邊開車,一邊撥打著六哥的手機。

  “嘟嘟嘟~”

  電話佔線,無法接通。

  “MD!搞什麽鬼?”喬仁安皺起了眉頭,上午剛和他發了一通脾氣,這才多久,電話又打不通了?這老小子真的想死了不成?

  “還好沒全指望他一個人。”喬仁安歎了口氣,那些混混就是這樣,在底層的時候給他機會往上爬,他們就像狗一樣聽話,可是有了一定的地位以後就會膨脹,不知天高地厚了。

  “狗奴才,什麽時候才會懂得知恩圖報呢?”前方紅燈,他停下了車,無意間通過後視鏡,看到後面跟著一輛灰白色的小麵包車。

  “嘖,xxN5438?”喬仁安樂了一下,這車牌號也太不講究了。

  “不管了,先去朧月酒莊吧。”綠燈亮了,他一踩油門,嗡地一聲發動了,頗為嘲諷地看著後面小麵包吭哧吭哧地慢慢起步,二者之間的差別,就像是汗血寶馬與小毛驢。

  “趕著去投胎啊?!”人行道上一個老頭走得慢,被呼嘯而過的大奔嚇了一跳,破口大罵道。

  喬仁安並不知道有人在咒罵他,也不知道真的有人要送他去投胎。

  “死神”在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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