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摯友曹恆軍
按照李志的修為其實可以不睡覺的,但是不知為何竟然睡著了。迷迷糊糊中李志夢見自己大學時代了,還在教室上課,班上有同學,有老師,還有自己大學時代喜歡的人……
突然間李志醒過來,回憶剛才的夢這李志決定出去散散心……
穿上從系統手中買的西裝,這件西裝足足花了300積分,無論是樣式還是功能都讓李志非常的滿意,其實李志平時也不算喜歡西裝,他更喜歡休閑多一點,因為休閑裝動作起來隨意一點。
而這件衣服就沒那麽多顧慮了,隨意穿在身上,無論做什麽樣誇張的動作都不會變形,舒適無比。
人靠衣裝佛靠金裝,一身筆直的西裝穿在身上,李志的身形頓顯得修長。
李志走到鏡子前,一個年輕的帥哥出現在鏡子裡,蓄著一頭短發,白襯衫的領口微微敞開,襯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間,露出小麥色的皮膚,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後,更是猶如上帝手下巧奪天工的作品。
李志滿意的點點頭,給自己昔日的好友打過去電話——曹恆軍,曹恆軍是李志最好的朋友,從高中時代起兩人就形影不離,總被人說成兩人搞基,大學更是考在了同一所大學,同一個專業,只是沒有在一個班級。
就算這樣兩人也沒有生疏,反而友情更深。
自從李志得到系統後一直在外面忙著,沒有聯系自己的好友,心中有些想念好友,畢竟如今自己算是發達了,無論如何都要幫一下自己的好哥們,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自己沒有家人,這個世界上能讓自己最點擊的就是自己的朋友們了。
李志拿出手機,
“軍兒,在哪呢?”
電話剛撥過去,李志就問道。
“沒事啊,宿舍躺著呢……你小子最近死哪去了,電話也打不通?”
曹恆軍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
李志知道曹恆軍畢業後就在一個私企上班了,如今才上班兩個多月,不過聽到曹恆軍的問話心中一笑,我在別的世界,如果你電話能打過來才見鬼了呢。
“什麽位置?告訴我,我去接你,見面再說!”
電話裡很多東西都說不清楚,李志決定還是見面再說比較好。
“XX路XX號,你怎麽接我?打出租車?不用,我做公交車就成。你說個位置,我過去。”
“等著吧,我這就過去。”
李志掛掉電話,出門而去,開上自己的寶馬車直奔曹恆軍說的地方,一路上李志聽著歌,看著窗外飛逝的景色。
很快到了曹恆軍公司的樓下。
李志打過去電話,告訴曹恆軍下樓。
等了幾分鍾後,曹恆軍的身影出現在李志的視線裡。
和大學時候一樣,曹恆軍穿著一身休閑的衣服,只不過比大學時有品味了一些,原來和李志一樣,穿沒胡子的切瓦格拉……現在……穿有胡子的切瓦格拉了,腳上的阿迪王也換成了阿迪。
李志看到曹恆軍出來,自己也下了車。
“喂,軍兒,這邊!”
曹恆軍聽到李志的聲音走了過來,剛走過來,仿佛像不認識李志一般。
圍繞著李志轉了三四圈。
“你小子跑哪鬼混去了?發財了?這車是你的吧?寶馬?我擦,這身衣服也不便宜啊!羨慕嫉妒恨啊!”
曹恆軍嘴上雖然說著羨慕,但是表情卻是非常的開心,自己的好友能夠過的好,讓曹恆軍也覺得高興。
“嘿嘿,發點小財,走上車說。”
李志嘿嘿一笑,還不清楚怎麽解釋。
“好!”
曹恆軍和李志是不會客氣的,打開車門就上了車。
剛上車曹恆軍就左看看右看看、
“嘖嘖,寶馬就是不一樣!坐起來真舒服!”
“行了,你喜歡我一會送你一個,哥們現在發財了,不會忘了兄弟的!”
李志一笑,對著好友說道,語氣真誠。
“真的假的?你中彩票了?快說,中了多少錢?不過買車就算了,別買車,我不要,我不是很喜歡車,再說了,我也沒駕照啊……”
“嗯,差不多吧,而且還是頭彩!”
李志看出來了,曹恆軍應該是沒有參與到上次的多媒體購物系統內,否則不應該認不出自己,轉念一想也明白了,自己兄弟的手頭還沒富裕到參加多媒體購物系統,畢竟能參與到那裡面的身價千萬的都沒有,最少的都是升價過十億的存在。
“……”
曹恆軍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竟然真的是中了頭彩。
“到哪吃?”
李志問道。
“回咱們學校吧,畢業後就沒來過,大學後面那家燒烤店也很久沒吃了!”
曹恆軍的建議讓李志也比較滿意,兩人吃飯又不是擺排場,只需要吃的開心就好了。
很快兩人就來到傳媒大學,學校後面是一大排的小吃店,有快餐,有燒烤,上大學的時候兩人要是饞了,就會到這邊吃點什麽解饞,尤其是一家燒烤店,兩人會每個月都去上一次半次的。
雖然大學周圍的東西比學校的食堂還要貴一點,但是比外面的飯店便宜很多,而且菜量還挺大的。
只是上大學的時候一般都是曹恆軍請客,李志是孤兒,手頭一直很緊張,曹恆軍家庭條件雖然一般,但是也要比李志好很多,所以每次都是曹恆軍拿錢,那時候曹恆軍總是對李志說“下次,下次你再請客”,殊不知這個下次就是無數次的“下次”。
“魏老大燒烤!”
這個名字曾經讓帶著回憶的味道,樸實無華的名字,卻有著無限的吸引力。
現在的時間不是飯點,加上不是周末,店裡只有一桌人,是一對年輕的情侶,看樣子還在上學。
“老板,給我烤二十個羊肉串,四個羊腰子,雞骨架兩個,雞翅中四個,牛板筋十個,雞爪子四個……羊排還有嗎?”
剛進店裡,李志就對著裡面喊道,自己對這裡太熟悉了,大學四年,來過無數次了,只是時過境遷,轉眼仿佛過去數年,這也是李志心境的變化,但唯獨不變的是對青春的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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