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馬,這是我自己給自己取的外號。朋友覺得我長得像一隻熊,可是熊太凶了,我不喜歡熊。於是他們叫我熊的時候,我總在心裡叫自己河馬。
我的媽媽是老師,很出色的老師。我一直覺得自己受到了她很大的影響。我媽媽是一個很精致的女人,別人看到她的照片再看看我,心裡總會對我爸的長相有了個基本印象。我爸爸在我不到一歲的時候就下海做生意去了。以我的性格,我是絕絕不會放下一個公務員的鐵飯碗,去那個小平爺爺畫的“一個圈”裡摸爬滾打。可我爸爸就做了這麽個決定,所以我童年的記憶裡,大多是我媽媽的美麗,溫柔,當然還有訓斥和急躁。
我上學從不遲到,故鄉的冬天,有著南方的陰冷。被窩裡面的世界在每個清晨都會比被窩外面的世界好上幾萬倍。可每當我媽媽叫我起床的時候,我總是立馬起來,刷牙洗臉,乖乖的吃掉早飯,跟著媽媽上學。我到今天也痛恨遲到,雖然我在別的方面沒什麽規劃,但總是很有時間概念,尤其在自己明白了很多事情以後,越發覺得時間寶貴,對於遵守時間產生了一種執念,而又發生了很多故事。
後來,我總跟朋友說,我小時候,至少在高二出國以前,一直是那種“別人家的孩子”。我沒費過什麽力氣,絕對算不上刻苦勤奮,甚至還有點兒偷奸耍滑。憑著一腦子的聰明,成績一直還不錯。小學的時候,在全班所有成績還不錯的人裡面,我是最不聽話的一個。也許是靠著自己這一點小壞,也許是靠著全校也沒幾輛的捷安特自行車,也許是靠著過早張起來的一身膘,總之,小學的我是一個隻當上了森林之王的河馬。現在看著很多小學生的“英雄事跡”,覺得自己如果到了現在上小學,估計也就是個碌碌無為。可在那個全市還不錯的小學,放了學不回家在校門口的小商販那裡買個零食,蹲在路牙石邊上打個遊戲卡,把女生的頭繩拽下來就已經是很“校霸”的行為了。前兩項活動並沒有給我帶來什麽現在還記得住的好處,拽女生頭繩可就不一樣了。我在計算自己交往過的女朋友數量的時候,總會把王天嬌算進去,除了我拽過她幾十次各種顏色的頭繩之外,還因為我第一次給一個女生做了個承諾。
王天嬌是文娛委員,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共性,每個班的文娛委員總是最好看的那個女生,至少在當時作為一個小直男的我的審美眼光下看到的,王天嬌就是最好看的那個女生。
王天嬌不是那些校園戲裡,開始高冷,中間被整,最後釋放真我熱淚盈眶和男主擁抱在一起的普通校花。她很熱情,對誰都很熱情,尤其在元旦聯歡會這種對於小學生來說一年一度的盛大活動的時候,比起一個六年級的小學生,她這個文娛委員表現的更像是一個大人。她對每一件事都很仔細,對每一個人都很耐心。從零食采購到教室布置,從節目安排到板報的上色,王天嬌像一只花蝴蝶一樣,在不大的教室裡翩翩起舞,於是我這顆早熟的心也就跟著她踉踉蹌蹌。我可能會一直記得王天嬌在聯歡會上唱的那首《孤單北半球》,當然還有自己在放學路上騎著車追到她面前給她說完“你孤單的話我陪你”之後她同情的微笑和像告別傻子一樣對我的揮手。我大多數情況下不是傻子,我覺得自己是一個還比較聰明的人。可能因為我總是喜歡上比我某些方面要強得多的女人,所以在她們面前當然和一個傻子也沒什麽區別。
可五年級的我,
哪裡悟得出這樣子的道理。憋了一晚上的我,把王天嬌的微笑不出意外的理解成了蔑視。王天嬌就坐在我右前面。我盯著她烏黑的馬尾辮看了整整第一節課。下課鈴一響,我上前一步,下一秒鍾她粉色的頭繩就在我手裡了。我記不清自己盯著她頭髮看的時候具體的心理活動是什麽了,但那一秒鍾,似乎也沒有比拽她發繩更好的動作來抵消我一個晚上又一個早自習的悶悶不樂和鬱鬱不平。大概第二秒鍾的時候,我就知道自己輸了。王天驕的頭髮聚攏在一起大概零點幾秒便順著頭繩綁著的印子散落開來。還未及腰的頭髮在她的後背散開成了一個等腰三角形,好聞的洗發水的味道像定身咒一樣把我定在了那裡。再下一秒,她把頭轉了過來,於是頭髮跟著打了一個轉,香味卻更加的充斥了這一片小小的“犯罪現場”。“河馬,你把頭繩還給我。”王天嬌沒有生氣,但能聽得出來,她在克制自己。“有本事你來拿,我看你這個樣子怎麽來追我。”我把頭繩往褲子口袋裡一裝,從教室後門跑出去玩了。上課鈴響的時候,我進教室之前,準備拿出頭繩來還給她,可是找不到了。剛一進教室,正想著怎麽給王天驕解釋的我看見王天驕還扎著那個熟悉的馬尾,瞬間感到了挫敗感。從她身邊走過的時候,她小聲的對我說,“把頭繩還給我。”“扔了。”想都沒想就這麽自然的說出了這句話。從那以後大概到放寒假前一個月,我們沒說過一句話,隻是換成了肢體接觸。我用被掐紫的左胳膊換了王天驕幾十條頭繩。可誰也沒公開認輸,我沒喊過疼,她呢則在每次頭髮散開之後都又拿出一條重新扎起來,然後重重的掐我一下。 可能是我實在是攢著這麽多條頭繩沒地方用,也可能是將要放寒假的心情迷惑了我堅強的意志力,再或者是左胳膊在睡覺的時候向我的疼痛神經發出的抗議,在寒假前一天放學的時候,我又騎車追上了她。“都還給你,我其實都沒扔。”“河馬,你覺得你像一個六年級的學生嗎?”“輔導員也沒說不讓拽頭繩啊?”“那你還給我幹嘛, 你接著拽啊。”“我就是想多和你聊聊天。”“那你這一個月都不跟我說話。”“你掐的我疼,我都不知道要說什麽了。”王天嬌突然正對著我,把藍白色的校服袖子往上拉了拉,那你還回來。”我看著她的眼睛,看了幾秒鍾,把頭繩放到了她手上。“我那天其實是想說,你唱的很好聽。”她沒把袖子拉回去,垂下手,看著我。“你想考師大附中嗎?”“想啊,不過我估計要去十四中,我是教師子弟!”“哦,也對。謝謝你覺得我唱歌好聽,寒假快樂。”“寒假快樂,我不會再拽你頭髮了。”王天嬌點點頭,轉身走了。我看著她走出了幾步,突然轉了個身,“河馬,你能去考師大附中嗎?我也想去。”如果說,那個時候一個六年級的小孩,在寒假前一天,聽到了他班上最美麗的女生,跟他說了這麽一句話,就能明白這個女生喜歡他,那他一定是一個天生的情聖或者我現在寫的是科幻小說。可我不是情聖,這也是我真實的故事。“王天嬌你是不是傻,都說了我估計要去十四中。”王天嬌又像那天那樣對我笑了笑,轉身接著走了。我想了幾秒,“不過我可以去考師大附中的入學考試試一試!”她背對著我揮了揮手,轉過了一個街角。
我說的承諾不是這個,這句話讓我和附中而不是王天驕結下了緣分。這個時候,這個世界裡的河馬,是個單純的六年級小屁孩。那時候的我,不懂愛情,不懂承諾,不懂未來。可卻是我最喜歡的時候,是最可愛的河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