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明禹第一回連案發現場都沒去,就要做案情推演,完全想不到關鍵之處,疑凶他倒是心裡有數,不過證據就是半點沒有。
快要晚飯時,張隊長來了電話,應明禹正在等他的約,很快指定了他想去的店,說他請客。
張隊長不太習慣那種高檔餐廳,坐下後怎麽都不對。
“我正想結束休假,沒想到張隊長會找我,王子熙的案子有進展嗎?”
張隊長語塞:“應隊長怎麽看呢,這個案子王子熙是凶手嗎?”
“我倒是有一點發現,說不定能證明她是否是凶手,不過我有個要求,張隊長能帶我去案發現場看看嗎?”
“這不太合規矩。”
“那張隊長可以讓這件事符合章程,或者,在結案後等著我上訪。”
張隊長聽懂了,應明禹掌握了王子熙身上的關鍵證據,他有把握一上訪就能推翻他們的所有證據鏈。
一頓飯食不知味的吃完,張隊長給陳局長打了電話,先口頭上報了,他會邀請應明禹參與這次案件的調查。
“等我把流程走完,明早帶你去現場怎麽樣?”
應明禹放下筷子搖頭:“流程你走著,我先跟你去看守所,讓痕檢的人過去,王子熙身上有一件物證,越早驗越能說明問題。”
“你也要過去?”
“我怕王子熙不肯配合,她並不想脫罪。”
張隊長帶了他去看守所,痕檢的人也到了,不知道到底該取什麽走。
“她左手腕上有一隻銀鐲,是從小戴到大取不下來的。我記得,那個銀鐲是有鏤刻花紋的,如果沾了血,就算拿水一直衝洗,靠手腕的部分恐怕也很難洗乾淨。王子熙被捕時,人死了沒多久,她應該沒有時間處理手鐲。”
張隊長想了下點頭:“這之後她住在看守所,應該也沒有什麽機會消除痕跡。”
這的確是個越早檢查越好的物證。
痕檢的取了鉗子,王子熙完全不肯配合,說什麽也不讓他們剪斷她的手鐲。應明禹進去讓他們住了手,主動伸手抱住了哭喊個不停的女生。
“這是我媽給我的,我從小戴到大的,為什麽要剪斷我的鐲子?為什麽?”
“我知道,我知道。”應明禹撫著她的頭,“我向你保證,等這個案子結束後,我會幫你鑲好還給你。”
“真的?”
“真的。”
王子熙抓著他身前的衣服,伸了左手出去,痕檢的人立刻上前剪斷了手鐲,裝進物證袋離開。
“你要是真不想傷陸淺淺的心,就不要一心求死,她就你這一個真心朋友,你不是想丟下她一個人吧?”應明禹又勸了一句後也離開了,獄警來帶了王子熙回拘留房。
從看守所出來,張隊長準備回家休息,等檢驗結果和審批文件出來。
“張隊長,讓無辜之人住在這種地方,你能睡得著嗎?帶我去看看案發現場吧。”
張隊長本來想讓他自己去,想過之後還是跟了他一起去,文件沒下來,下面的人不見到他不見得會讓應明禹進去,到時候還是要叫他過去。而且,他也想看看,這個應明禹到底有什麽過人之處,是不是有什麽獨特的辦案手法?
案發現場其實應明禹之前經過過,就在王家的公司,不過門口有人在警戒帶外守著,他不想跟他們衝突所以沒有硬闖。
“這裡有監控?”還沒進門應明禹就發現休息室門口有個攝像頭。
“是,正是因為這個監控顯示,沒有其他人進過這間房,王子熙的嫌疑才會更大。”
應明禹看了他一眼:“今晚我能通宵看錄像嗎?”
張隊長無奈:“先進去看看吧。”
應明禹沒再多說,這間房是臨時休息用的,但修得很豪華,不僅如此,應明禹發現還自帶了帶淋浴的衛生間。
“這個衛生間還有另一扇門通向走道,不是可以從這邊進入休息室嗎?”
張隊長點頭:“理論上是可以,但這個衛生間是王一山專用的,平時公司的人不會進去。更重要的是,我們進休息室時,這個相通的門是從休息室這邊鎖住的,除了在休息室的人是無法鎖門的。”
“所以那個凶手有一個幫凶。”應明禹乾脆下了結論。
“應隊長說話要有根據。”
“我正想看看你們的物證資料,找出你要的根據。”
回警局的路上,應明禹問了張隊長:“你們應該查過王一山的遺產律師了吧?”
張隊長印象一般:“查過,他說王一山沒留過什麽遺囑,按照遺產法,他死後遺產盡歸王子熙所有。”
應明禹沒再多問:“稍後我想看看這個人的資料,還有王一山現在的情人方果子的。”
“這兩個人有交集?”
“張隊長,是你讓我有根據之前不要說。”
張隊長被懟得無話可說。
“今晚過後,我應該可以清楚跟你說,麻煩你再等等。”應明禹沒再讓他難堪。
“我跟你一起看吧。”張隊長感覺應明禹的查案方式跟他們沒有區別,於是便想從細節地方找找差距。
“好。”路上應明禹下車去打包了一份宵夜,張隊長看他進的店忍不住怎舌。
他們加個班一般就吃泡麵,這個人打包了一整份吃食還帶餐後點心。
“應隊長平時……也是這麽吃宵夜?”
應明禹不認為有什麽不對:“以前是這樣,不過最近有空時,在家不這麽吃。”
在家裡陸淺淺做什麽他就吃什麽,要不就是他點什麽陸淺淺做什麽。
張隊長噎了下沒有再問。
應明禹跟以往辦案一樣,先把他們搜集的所有資料從頭到尾看了一遍,而後挑出了他要的那兩人的資料放在一邊,又重看了幾遍休息室門口的監控錄像。監控朝著休息室和背離衛生間的方向,所以看不到從衛生間進出的人,但從衛生間往樓梯或電梯方向走,都會經過休息室門口。
“發現什麽了嗎?”張隊長把這些反覆看過好多次了,在一旁呵欠連天。
應明禹點點頭:“保潔來過幾次,而且還是不同的人。”
“那麽大一個公司,多請幾個保潔,很奇怪嗎?”
應明禹有點帶丁原時的恨鐵不成鋼之感:“你仔細看,不覺得這個保潔有點眼熟嗎?你見過方果子嗎?”
張隊長點了下頭,他們只是例行詢問過,他印象不深。
“排除我的個人主觀想法,這個保潔看身材就不像是個大媽,再看她推車時手套外面露出來的胳膊,白皙纖弱,我推斷她是個不超過三十歲的女人,你沒意見吧?”
張隊長看他暫停的畫面,點了頭:“別說三十歲,應該還沒過二十五。”
“明天讓人去問問看,就算他們公司招了這麽年輕的保潔,相信應該很快能找到。”
“如果找不到,她就是疑犯?”張隊長反應過來。
“我認為百分之八十幾率你找不到這個人。就算他們公司請了多個保潔,但分工肯定是明確的,同個樓層同一天相近的時間段出現兩個不同的保潔,概率很小。”說著他快進到案發前最後一次保潔離開的畫面,“看時間條,距離王子熙叫起來只有十五分鍾,她沒戴手套。”
“應隊長你真的很細心,這都被你發現了。”張隊長精神好多了。
應明禹保持沉默,而後拿過了現場照片:“既然你提到了細心,有件事我想跟你聊一聊。”
“應隊長請指教。”
應明禹指著王子熙被捕時的照片:“你們抓到王子熙時,她手裡仍然握著凶器,凶器上滿是血,對不對?”
“是。”
“我們默認了凶手是雙手持刀扎在死者身上,因為凶手是女性,力量不足的緣故。”這也是應明禹能以王子熙左手腕上的手鐲作為主要物證的原因,“這張圖片,不說王子熙左手乾淨,她右手也只有手心沾了血,手背上卻無血,你沒發現不對勁嗎?”
張隊長明白他的意思:“說不定是她行凶後去洗過手,旁邊就有洗手間。”
應明禹無奈了:“假定她行凶後去洗過手,那她應該發現衛生間有另一道門,她可以神不知鬼不覺離開,為什麽她要回到休息室,再次拿起凶器?”
“可能是她還不解恨,想再多扎幾刀?”張隊長自己都覺得牽強。
“我們假設你這個推理成立,她洗完手回來拿起凶器,請問她會記得鎖上通往衛生間的門嗎?”應明禹都懶得提第一個尖叫出聲讓其他人趕來的人就是王子熙,她殺完人不解恨回來想多扎幾刀,然後看到自己的傑作反而尖叫起來?
“她…可能是發現了衛生間的門,怕有人從衛生間進來?”
“就算她不知道公司的人不會用那間衛生間,試問哪個正常人會從衛生間進到老板的休息室?王子熙難道連這點常識都沒有嗎?”
“你的意思是……”
“你們趕到現場,看到王子熙的情況,並發現這個門鎖住時,就該意識到她不是凶手。”應明禹覺得這起栽贓嫁禍的案子手段簡直連小孩子的把戲都不如。
“……”張隊長啞口無言。
“我剛才其實已經給你提示了, 誰會從衛生間的門進入老板的休息室,在這家公司裡面,除了一個人,你還能想到第二個嗎?”
張隊長腦子裡的漿糊褪去後,答案浮出了水面:“王一山的情人,方果子?”
應明禹沒有再多解釋。
“我明白了,所以你說凶手還有一個幫凶,那王子熙不會是凶手的幫凶嗎?”
應明禹真是欲哭無淚:“如果她們倆是合謀,你覺得這個門還會鎖嗎?門沒鎖就存在有人從衛生間進入的可能性,犯案的疑凶范圍就會擴大,而留在房間的王子熙也會因此疑點減小,因為存在栽贓陷害的極大可能。這樣她們倆就能互為掩護,讓案情撲朔迷離。可實際上呢?凶手欲置王子熙於死地,想讓她頂罪,王子熙會不會笨到跟別人這樣合謀呢?”
“的確如此。就算她原先被騙了,現在也不該再袒護對方。”
應明禹此時才覺得,幸好他組裡的人,不是個個都讓他這麽不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