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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終結者》第23章 保大元年的奪位舊事(上)
  最大的兩個兒子和最親信的大臣出去,佔住除了首都外最重要的城市,當日的李璟究竟在恐懼什麽,以及這麽做的目的,呼之欲出!

  眼看李煜張嘴要說話,李弘茂一笑擺手“你也想到了?很好,但不要說出來,記住要學會把這些事情放在自己心裡”

  “此外,烈祖駕崩當日,只有父皇一人守在他床前,之後便有詔令出,指父皇為監國,隨後幾日才是正式登基……你且想想看,如此是否多此一舉,要知道父皇本就是太子還是長子;

  再有,升元四年烈祖封父皇為皇太子,父皇辭讓,再封,再辭,後還上表說前朝皇帝迫不及待的封太子是因為兄弟不和,才及早定下名分,免得鬧到後來不可開交,可像我們兄弟這樣團結友愛,何必著急?

  這一樁樁一件件,你串起來想想……”

  信息量有點大,這是李煜的第一反應,他對自己的三叔印象不壞,相貌英俊舉止得體,對他們幾個小孩也挺不錯,可從李弘茂這些話看來,自己這位三叔可是非常能折騰啊。

  這些事情本來看起來都是小事,但被李弘茂三言兩語集中到一塊兒之後,確實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李煜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李昪晚年,不知道出於什麽目的,突然把皇位繼承權當成加銜來撒,從老大李璟開始,老二,老三,老四都成了理論上的第一繼承人,當然這不是說一個國家同時出現四個太子,那也未免有些駭人聽聞;

  而是通過其他方法來昭示某個兒子有繼承權,比如加封尚書令一職。

  大唐開創了三省六部制度,南唐自然是照方抓藥,全盤繼承;

  中書、門下、尚書三省由副職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左右仆射,承擔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而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三個頭銜,則是作為加銜,賞給有功之臣,並非實職,只要做到節度使了,頭上多半會頂個中書令或者門下侍郎的頭銜,被人稱為使相,意思是節度使兼宰相。

  因為李世民在擔任尚書令的時候發動的宣武門之變,隨後登基成功的,如此不管是處於辟諱還是辟邪考慮,尚書令這個頭銜便被封存起來,不再授予。

  而李昪則先後將李景遂和李景達封為尚書令!

  至於還有個早逝的兒子李景遷雖然沒有尚書令的頭銜,卻被封為西都留守!相當於現在的首都市長,照例這個位置應該是太子親自兼任的。

  所以通過李弘茂所吐露的這些情況來看,自己的老子李璟當年拿到這個位置實在花了不少心思啊。

  起碼兄友弟恭是做給外人看的,別的不說,三叔,四叔在當時也是有理論上的繼承權的,所以皇位實際就成了個桃子,誰先摘到誰來吃。

  李璟通過買通皇宮中的太醫可能還有不少太監,在第一時間知道李昪病情加重熬不過當天的消息後,火速入宮,並且成功的對老三,老四進行了信息封鎖。

  那話怎麽說來著“信息就是力量”啊。

  如此等於是直接拿到了先手位置。

  李煜知道李昪是服用道士進獻的丹藥後而死,按照他來自後世的知識,這種死法多半是因為礦物中毒,但並不是那種吃下後馬上伸腿瞪眼的暴斃,而是持續了一段時間,那麽在此期間,三叔,四叔就不進宮去看看自己老子?

  還是說進去了也沒見著?

  從這個角度看的話,這個信息封鎖很可能不是一天兩天,而是持續了很長的一段時間,

能做到這點,說明宮中的大部分人都已經倒向了李璟,這份心機手段也真是了得。  再有,如果皇位之爭真的是如此劇烈的話,那日李璟突然急衝衝的直奔皇宮而去,李景遂和李景達難倒沒有派人在太子府前盯著?或者說李璟用了瞞天過海之計才悄悄進入皇宮的?

  這都是謎團了。

  入宮後,說是床前盡孝,其實就是等李昪咽氣,隨後一紙遺詔下來,李璟監國,這等於是幫助他獲取了全部的行政軍事權力。

  當時南唐軍政大事盡操縱於李昪一人之手,當然他也對三個兒子有分工,比如李景達一直負責軍隊系統,但精銳的雄武軍和神武軍卻始終堅持自領;行政方面大半是李璟,小半是李景遂。

  朝中的文臣武將們當然也有各自投效的對象,李璟作為嫡長子和正式的太子,自然手下勢力最雄厚,而且李煜懷疑李璟和雄武軍和神武軍早有勾結,因為到了現在這兩支軍隊成了李璟手中的王牌,其間並沒有進行過大換血。

  這樣說的話,李璟本身就有相當不錯的人望和班底,關鍵時候又拿出一張正規的遺詔,拿到了監國權,從法理層面成了李昪死後的南唐實際掌控者。

  “那時的門下侍郎是陳覺,中書侍郎是馮延魯”李弘茂輕輕的加了一句。

  這兩個人,李煜也知道,在外面口碑是真不好,也是歸於佞臣一類,但也是李璟心腹實打實的心腹,陳覺是李璟那時在深宮中唯二會見的人之一,至於馮延魯則是馮延巳的親弟弟和他哥一樣文采斐然,也是李璟的東宮舊人。

  按照南借鑒盛唐所定下的法律,合法的聖旨,或者說具有法律效力的聖旨,應該是由皇帝提出構想,和中書省商量,中書省同意皇帝構想並且加以完善後形成書面文件,然後傳遞到門下省,門下省同意後,再發給統領六部的尚書省執行;

  反之如果門下省不同意的話,那麽這封聖旨就會扔回給中書省,當然聖旨依然可以強行下發到尚書省要求官員執行,但官員是有權拒絕的,沒有門下省覆核的聖旨便是十足的“亂命”!

  換一種說法就是,中書省有肯定權,門下省有否定權,尚書省是行政權,算是中國特色的三權分立。

  當然到了唐中葉後,這種規矩被破壞殆盡,通常某個大太監會說“要聖旨?來人啊,給他寫一張。”

  但南唐剛開國,李昪又是雄才明主,這套制度被執行的非常徹底。

  李弘茂的提醒來的恰到好處,陳覺,馮延魯的存在使得那張至關重要的監國遺詔形式規整,完全合理合法,這讓某些牆頭草或者心懷不軌者挑不出毛病來,只能捏著鼻子執行,否則一個抗旨不尊的大帽子扣下來,還是在這種節骨眼兒上,殺頭都是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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