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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之魔王系統》第145章 啥是奧爾良
第二天一早,劉偉就和石更一起出發走人了。

說是要帶一個強力上單回來,本來比賽結束,陳牧也應該回去了。

不過任務在身,而且難得來趟中海,就多呆幾天。

給老媽打了個電話,噓寒問暖一番後,就告知,冠軍已經拿到,再呆幾天就回家。

兩萬塊錢一會兒就打到卡上,然後就通過網銀轉了兩萬元整過去。

這筆獎金,昨晚進行了細致入微的分配。

石更表示:“我只不過做了一點微小的工作,肯定不能拿平均,五千就可以了。”

最後推讓了一番,拿了一萬。

剩下的十九萬五人平分,一人拿了三萬八。

各個腰包都瞬間鼓了起來,整個人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上五樓都不費勁了。

陳母看到手機短信,真是樂開了花,對著陳父說道:“我兒子是真有本事,像我。”

“明明像我,不是我遺傳的智商,能有這成就?”陳父開始搶功。

“錢轉的是我的帳戶,哎呀,兒子還是孝順啊。”陳母說道。

“呵,等亦妃長大了,錢肯定轉我的帳戶。”陳父說。

“為什麽?”

“因為她小時候老被你打,我可沒打過她。”陳父說。

“怪不得牧兒不轉你,他小時候也天天被你打。”

“嚴父出孝子懂麽,不是我教育的好,能年年考第一?”

兩人瘋狂鬥嘴,各種搶功,指責對方不對。

“呵,男人。”陳母最後來一句就去做飯了。

“呵,女人。”陳父也是回書房看書練字。

陳學兵心裡還是滿足的,兒子總算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向成長了。

他這個名字,來自陳牧爺爺的厚望,老爺子被軍人救過命,從此對軍人無比崇拜和尊敬。

生了陳學兵後,就是一直把他往當兵方向培養。

奈何陳學兵隻喜歡讀書寫字,不喜歡軍隊的刀槍棍棒。

一度跟陳牧爺爺鬧僵,不去當兵,甚至自己一邊勤工儉學,吃過期麵包也要讀大學。

最後達成所願的成了大學講師,也成了十裡八村羨慕的人物,那時候,陳學兵就想著,自己的兒子一定要讀書,一定會比自己更出色。

如今果然達成所願,居然數學已經好到可以兩萬的獎金了。

自己的教育,還是成功的呀。

身心舒暢,寫的字都變得通順起來,筆走龍蛇,大氣磅礴。

……

中海這裡,高樓大廈林立,已經是世界級的大都市了。

全國人均收入最高的城市,也是最低基本工資最高的城市。

不少不錯學校畢業的年輕人,各種訴苦,月薪五六千過不下去,月薪一兩萬毫無質量之類的。

地鐵等地方,各種安檢,華夏的安全,現在已經受到全球的認可。

大部分老外都認為,華夏這種半夜兩三點還能出門燒烤啤酒小龍蝦的國家,真是非常的不錯。

而且物價又很低,相對於歐美人的收入來說。

曾經有一個美國人,用一百萬美元換成華夏幣,在中國一年花了幾十萬,過的舒舒服服的。

然後回家的時候,又把剩下的錢換回美元,結果居然一分沒少,還是一百萬。

真是太幸福了呀。

陳牧三人沒有坐常浩的大奔馳,而是選擇地鐵,因為中海的車,一堵起來,沒完沒了。

到處遊玩,還不如地鐵來的方便。

本著隻逛不買的原則,在各大商場看了無數的奢侈品後。

陳牧覺得,貧窮又一次限制了自己的想象。

看到一家賣鋼筆的櫃台,很是富麗堂皇,放在玻璃櫥窗內的鋼筆,

熠熠生輝。下面還配著一個電動的小轉台,緩緩旋轉,可以不動就看清三百六十度全貌。

想著要不看看,合適就買一隻送給老爸,畢竟千辛萬苦小賺一筆,多少該享受一下。

結果看完標價人都傻了,最好看的那支,十八萬八千百八十八。

中等的四萬多,五萬多,最便宜的六千三。

……

“最貴的英雄,只能買最便宜的鋼筆,我覺得我還是回去念書吧,打lol太沒前途了,鋼筆都買不起。”陳牧說。

“一般新出來的英雄,賣七千八,其實還是有前途的。”常浩說。

“……得了,不看這些東西了,看的難受,還是去吃飯吧。”陳牧說,吃個飯還不至於讓陳牧感受到窮人的自卑。

“今天吃披薩好了。”敖文建議道。

“可以可以,天天看電視上那廣告,怎麽也得嘗一嘗。”敖軒說道。

陳牧感慨,酒香也怕巷子深啊,這些外國快餐太會營銷和宣傳了。

披薩還未必有老婆餅好吃,就是靠著無限的廣告轟炸,讓無數小孩兒趨之若鶩。

加上精良的裝修風格和環境, 看著非常有檔次,所以一個燒餅大的披薩,可以賣上百。

而成本,比燒餅真貴不了太多。

廣告的價值就在這裡,會不斷的潛移默化影響普通人的心理。

比如最著名的一個例子。

冬天皮膚乾燥,陳亦妃就會對陳牧說:“去擦點大寶吧。”

而不是說,去擦點乳液。

很多品牌,不知不覺成了某種代名詞。

到了披薩店,因為個人口味不同,所以準備點兩份不同口味的披薩。

陳牧要多加芝士的,常浩說要加孜然,被告知沒有。

“點奧爾良口味的吧,芝士多。”敖軒說道。

“再來一份海鮮味的吧,有蟹柳。”敖文提議。

最後就點了一份奧爾良口味芝士披薩,和一份加勒比海鮮披薩。

陳牧每次看到這個奧爾良口味的時候,就一陣好奇。

到底什麽叫奧爾良口味?

為什麽這些人點奧爾良口味點的這麽熟練?

“那個……什麽叫奧爾良口味?”陳牧問敖文,他實在很想知道答案。

“……”敖文特麽的哪裡知道,就是感覺到處有這麽個說法,本能的覺得應該味道不錯吧。

“這個……可能…我還真不知道。”敖文乾脆承認了。

“其實就是甜,香,辣的一種醃料,肯德基的招牌口味,後來被各種複製改良,最近的廣告都變成了新奧爾良了。”常浩說道。

“你怎麽知道這麽多?”陳牧問。

“因為我家租出去的店鋪,有一家就是開快餐店的啊。”常浩說道。

果然…富有賜予了你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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