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離開了,但時光卻像傷疤,仍然會留下或深或淺的印記。
……
“我們年齡差距太大了,有代溝。”王歡還在違心的掙扎。
“別用代溝說事,你所說的距離並不是年紀,而是因為你是男人,我是女人。男人和女人互相本來就沒法理解,不還是彼此吸引麽?我們缺的不是理解,多了解了解就好了。”除了長相,孟與詩還有一顆辯論家的心。
可怕的是王歡內心深處或許渴望被她說服,真正讓他沒有借梯而上的原因必定不是為了婚姻,他隻是覺得如果對方再大個四五歲沒準對自己更有吸引力吧,跟一個小一輪的女孩談情或者上床,終歸怪怪的感覺,有些像亂了倫綱。
因此王歡狠心將女孩的注意力引向遠方,“看不出來你年紀雖小,說起話還一套一套的。接下了就讓我們了解一下彼此吧。”
孟與詩往他身邊湊了湊:“好啊,不過如果你再倚老賣老,我會借著酒勁咬你的,可以在這裡、這裡或者這裡,相信我,留下的至少是個有效期大於一周的個人印章。”她一邊說一邊伸出纖纖玉指在王歡手背、小臂甚至臉上輕輕掠過。
王歡不禁打了數個冷戰,向後躲了躲:“說說你這枚戒指的故事吧。”
孟與詩的手在空中頓住,乳白緊致的皮膚似幅用青春潑染的寫真畫卷,而她中指上的戒指卻被映襯的頗顯古舊甚至簡陋,戒托上是個不算精致的中式同心鎖,像個劣質黃銅拚湊的玩具。
“這是個狗血的故事,狗血濺到我的身上,好幾年都沒能洗乾淨。”孟與詩開始講老戒指的故事。
或許你覺得我是個很怪的人,不只是你,我大學的同學和朋友們都這麽覺得,他們說我驕傲、高冷、難以相處、還偏偏熱衷爭辯。其實在大學以前我也是個很陽光很簡單的女孩,讓人變得成熟的從來不是時間,而是經歷。
高三的時候升學壓力很大,骨子裡的叛逆讓我對日複一日不停枯燥的學習模式產生反感,應該就是這個原因給了那個男孩一個機會,他每天騎自行車帶我回家,別人逐漸開始傳言我們是男女朋友關系,我覺得有他每天陪我挺好,也就認可了他男友的身份。
當時他每天都要兜個大大的圈子再到我家,我不願意回去被逼著背書,又沒有勇氣去其他地方玩,所以放學坐車的一個小時是段很快樂的時光,可以說是最快樂的時光,記得他總是騎得飛快,我會攬著他的腰,不時也會跟著他一起放縱的朝這個世界大吵大叫。
他還送給我了這枚戒指,說是想鎖住我的心,但我覺得戒指很幼稚,就從來沒戴過。
時間飛快,高中生涯眨眼結束,隻不過升學考試之後我想改變了,女孩總是比男孩早熟,我期望的男友應該同時還是個會照顧人的哥哥,會指引度過難關的父親,會製造浪漫的大人,而不是還需要很久才會長大的孩子。
為了慶祝我考學成功,家裡特地給我買了一輛科邁羅跑車,就是變形金剛裡的大黃蜂,在我學會開車之後,自行車對我的誘惑自然而然的就消失了,再加上他沒有考上大學,所以我約他分手,地點定在我家樓下的咖啡廳。
他沒有來,之後聽說他遭遇車禍死了,就在來我家的路上,他和那輛帶過我的自行車就這麽在我生命中消失了。
當晚我第一次戴上他送給我的戒指,這是他唯一一件送給我的禮物,也是唯一一樣留給我的東西,就這樣四年多我從沒有摘過。
無數個沒法入睡的夜晚我都在一遍一遍的質問自己,如果那天我沒約他來談分手,他是不是還好好活著?我沒見到過車禍的現場,但他迸濺的鮮血卻一直懸停在我心上。
從此我開始不願意跟別人說話,大一的一年除了回答老師的提問我幾乎不會開口;
從此我愛上了洗澡,每天至少早晚兩遍,睡前那次一定要浸在浴缸裡,好像這樣會洗去他留下的一抹猩紅;
從此我害怕被愛,因為分開的悲劇每天都在夢中上演,我不怕離別但怕回憶的疼;
從此我恨上本來還有些喜歡的那個男孩,如果他當時不是那麽幼稚,我何苦約他來我家分手?
設想他如果活到現在,也許會成長為跟你一樣有魅力的男人了吧,可惜追憶裡的假象從來就未曾實現,他的離去帶走了我本來直達幸福的節奏,我墜入了無邊黑暗裡,渴望被拯救,這就是我微信名字“Rescue me”的來由。
“狗血吧?”孟與詩像在講述著別人的故事,臉上卻浮現出與同齡人不匹配的悲傷。
“不狗血,隻是現在的文藝作品無限放大誇張了生活的片面才有了狗血這個破詞。”王歡忽然覺得面前的女孩很可憐,雖然美的不可方物,可背負了太多不該由她來背負的壓力,“我覺得其實你很堅強,那個傷害對你來說來的既太早又過重。隻是你有沒有想過那個悲劇是因為糟糕的交通,跟你並沒有什麽關系。”
孟與詩歎了口氣,珍珠般的淚水順著臉頰完美的弧線滴滴滑落,“幾乎每次躺在床上我都會這麽跟自己說,一說就是整夜無眠。”
“如果可以的話,請把戒指給我看看吧。”王歡說。
孟與詩把手遞過來,王歡搖頭示意她把它摘下來。
“你看,做這戒指的人還挺有創意,同心鎖上面還有一把小鑰匙,你開過這把鎖麽?”王歡問。
“沒有。”孟與詩回答。
“每個鎖的裡面都有個秘密,我可以把它打開麽?”
“嗯,不過你小心點,我試著開過鎖,但那個小鑰匙太不結實,我害怕它會斷在鎖裡面。”
王歡非常謹慎的試探,五分鍾後他成功了,同心鎖終於被打開,鎖膽裡是一顆掉了色的心形塑料,上面有幾個蠅頭小字,寫著:“鍾愛芬”。
“你的小名叫芬?”王歡問。
孟與詩的眼睛瞪的超級大,眼神中說不清是震驚還是其他的什麽情緒,“我的小名就叫‘詩’,這個‘芬’究竟是怎麽回事?”
“事情很明顯,讓我來告訴你吧,”王歡稍微組織了一下接著要說的話,他想在不詆毀男孩的情況下打開孟與詩的心鎖,“這個戒指很有特點,那個男孩應該覺得很喜歡,所以買來送給你。自己喜歡的東西送給喜歡的人本就天經地義,不過顯然這不是求愛求婚的象征,隻是個玩具而已,所有人都不該賦予它從來都不存在的定義。”
“至於裡面寫的這個‘芬’字更不難解釋,應該是製作戒指那個人喜歡的女孩的名字,為了製造驚喜手藝人把心上人名字寫在戒指上再用鎖鎖上,那個男孩沒打開看就送給了你,說明他根本就沒看到過裡面的字。”
“你也沒看過裡面的字,或許你想過裡面會有男孩對你表白的字句,可這戒指其實是做給別人的,沒準那手藝人做過幾十上百個同樣的戒指也說不定,但機緣巧合,隻有你自己想象了一場驚濤駭浪、感天震地的愛情,其實這場愛情其實根本就沒有存在過的。”
“愛情是個神秘的東西,如果你以為它不在,它就不會出現;如果你以為它在,它就會一直都在。”王歡把打開的同心鎖戒指置於兩人身前的桌子上,“為了懵懂又消逝的初戀你付出了整整四年的時間,承擔了生離死別的種種疼痛,這就夠了,早就夠了。作為一個朋友,我建議你該摘掉它,不,應該是丟掉它,開了的鎖已經鎖不住任何東西,你不該再用它來封鎖自己的內心,從現在起,去擁抱生活吧,你會發現生活,其實出人意料的美。”
聽到這裡,孟與詩突然起身,抄起戒指全力將它從天台上拋了出去,她像個長出翅膀般的天使般蹦跳,手扶圍欄朝著戒指飛行的方向放縱而發泄似的大聲叫喊:“啊――!”
王歡趕緊欠身離坐,一面頷首以歉意回應周圍投來的像看精神病般的目光,一面緊緊抓住孟與詩的手臂,他擔心她就這麽從天台上跳下去。
“我就說你是上天派來救我的!”孟與詩繼續雀躍著,雙手摟住王歡的脖子,將頭埋入男人寬闊的胸膛在他的衣襟上擦拭淚水,積累多年的壓抑終於化作一次久違的輕松。
王歡仍然死命拽著她的手臂不敢放開,小心翼翼探出半個頭朝下探視並擔心說:“這裡夠高的, 不知道戒指會不會砸到人。”
“你傻呀。”孟與詩忽然在他的臉頰上狠狠親了一口,然後咯咯笑個不停,“接下來到了喝酒時間。”
王歡摸著被親的地方,苦笑。
“怎麽好像你反而吃虧了一樣。”孟與詩歪著腦袋,氣質從過去的冷漠處世化為熱情洋溢,此刻她隻想去釋放。
“老年人反應慢,”王歡見孟與詩回到座位才放心的松手,“記得我在你這個年紀,親一個人需要運半年的氣。”
孟與詩不屑的哼了一聲,又似乎好不容易般拿出耐心講解:“時代變了,喜歡一個人就勇敢的上唄,上都上了,親一下又算什麽?”
不知為什麽,經常期待豔遇的王歡對那個吻反而沒有太多感覺,他這個年紀的人一直以為除了打仗的時候,“上”都是個方位名詞,哪知活久見,好多名詞早變成了動詞。
“很晚了,送我回酒店吧。”孟與詩起身欲走。
王歡跟著站起,腳步不知是沉重還是輕盈卻無疑飄浮,孟與詩輕輕點了點桌子,桌上留著張剛才白人服務生“抓拍”的照片,已經成像的畫面記錄了他攙扶微醺的她坐下的瞬間,如果別人看到一定會認為這是對親密的情侶,男人對女人很貼心,女人對男人很依賴。
“照的不錯,你留著當個紀念吧。”孟與詩說。
稍微遲疑了一下,也許是認為扔掉自己照片的行為很不吉利,還也許是照片裡的女人實在美得讓人窒息,王歡還是把它收入錢夾裡。
“走吧。”孟與詩無比自然的握住了王歡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