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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記憶錄》第四十九章 金山――那個,我曾留戀過得地方。
  一段令人難忘的回憶,一些每天對一個熟悉過得地方產生的思念心情。

  也熟悉過那邊的每一土,每一滴水,以及每一個人人內心的質樸。

  雖然,沒有豪華的大城市那樣的車來人往的繁榮著,但至少,每天醒來都有看見,一片陽光照耀進你的窗簾,刺眼的光照映入你朦朧的睡眼,不得不眯著眼睛起來看一看窗外。

  一片綠油油的草地,窗前一片麥田,有狗叫聲,雞鳴聲,還有的剩下的只有安靜的空氣聲,緩緩流動著——像是一場交響樂!

  每天,吃著地裡自己家裡人,親手種的蔬菜,坐的自己做的那幾把木板凳,簡直缺什麽自己做什麽——就像是歸隱山裡。

  你也每天看到的不止除了這些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的畫面,在你前面經過的,也就是幾輛車的來往。

  一整天就這樣簡單的過去了。晚上,特別是夏季的來臨,也時常聽見夜晚有那麽幾隻知了,在樹上嘰嘰喳喳的叫個不停。

  熱的你都不敢出門半步。甚至,連走幾步路你都出一身汗。心情,也開始隨著氣候浮躁起來。

  手中拿著一把自己做的木質的扇子,輕微拂動著你那扇子,微微一陣涼爽的風,吹在你臉上,舒服極了。

  家中,那個時候經濟落後,也還沒有空調,最覺得不錯的就是那一頂“美的”牌子的電風扇了。從農地摘了幾顆蔬菜把你熱的衣服濕光,大汗淋漓的你,脫下衣服,對著那“寶貝”使勁的調製最大檔,吹著。

  記得我大學時,第一學期某一天英語等級考完試是周六的一天。寢室中一個常被我們稱呼的“胖胖”室友。

  也因為人本身胖,足有240斤重,自然就這樣取名。金山人,比較熱情,質樸。

  吆喝他的事,都是回去做。那是已是考完試的11點半了。午飯時間點,怎麽辦呀?都還沒有吃飯,食堂的飯又不好吃。

  正當我們發愁的時候,“胖胖”的室友來了一句,我昨晚跟我媽媽說了,今天考完試,讓她來接我們去吃那一家,最好吃的黃牛肉的飯店吃飯去。我本身是金山人,這裡我最熟悉了。

  大夥四五個同擠在一輛奔馳的suv車中。一瓶89年代的紅酒,從“胖胖”母親包裡拿出來,放在了餐桌上,沒吃幾口黃牛肉的她,付完了錢,便轉身開車去上班了。

  那一刻,雖然那邊經濟可能還有些跟不上,沒有繁華城市那樣發達,有著地鐵,只有那幾輛公交車通往其他地方,我也瞬間看到了當地人那一股熱情好客的美。

  我想,如果與一座大城市相比,我更會選擇那一種樸素的地方,和那些人每天相處著,大概也是一種幸福時光吧。

  看過的最多的畫面也就是一畝畝的黃油油的田地。

  那一寸土,過了很久的時間,終究還留在那裡,不曾換過另外一個地方。

  金山——我忘不了你,更忘不了那邊的人,水,以及每一寸土地。

  包括,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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