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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虎》第60章 配槍警察
“這樣啊!我要是判斷對了呢,我請他們兩位把槍拿出來,我給大家來個小表演。我要是判斷錯了呢?我罰酒一杯如何?”種緯對眾人說道。

 “好!”在坐的人大多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一聽種緯能說出在場的人誰身上帶著真家夥,一下子都興奮了起來。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興奮的。至少有幾個人就和這熱鬧的氣氛有些不太一樣,尤其在聽到種緯的主意之後,他們還有些緊張。

 無論士兵還是警察,持槍都是有規矩的。最簡單最入門的,就是持槍證制度。持槍者必須有持槍證,才能隨身佩帶槍支。當然,士兵在這種情況下是不需要持槍證的,那是因為士兵即便持槍,也要先服從部隊的統一的任務需要,在整支部隊人持槍才行。一個普通士兵要在沒有任務的情況下,獨自一個扛著槍在大街上亂跑,被逮住那情況可就嚴重了。

 不過,不是說你有了持槍證,就隨便什麽地方都可以去的。象什麽酒吧、商場、電影院,除任務有需要的情況下可以佩槍進入外,其他情況是不允許隨意進入的。為什麽?因為槍本身就代表了強大的殺傷力。一旦進入就意味著佩槍的人和槍都陷入了發生意外的危險之中。

 象今天這種情況,在身上帶槍的情況下在外吃飯喝酒就不允許。如果被警方的督察逮住,也是件不小的麻煩。所以在種緯說出了那番話以後,身上佩槍的人一下子變得緊張了起來。

 種緯為什麽要這麽乾?把佩槍的人直接點出來,這不是得罪人嗎?

 其實這事兒也不怪種緯,因為剛才起哄要求種緯講那些不該講的話的人裡面,就有他發現的兩個帶槍的警察。種緯這是在用這種手段提醒這兩個人,你們有些過分了!既然你們逼我犯錯誤,那我就把你們兜出來。

 “說麽?我現在說麽?”在揭曉迷底之前,種緯最後征詢著眾人的意見,也算是給那兩個持槍者最後一個機會。如果這兩個家夥識相,就應該在這個時候否定種緯這個提議。可惜,這兩個家夥都沒說話,放棄了這個機會。

 或許他們有僥幸心理,或許他們覺得這事兒不叫事兒。既然他們自己都不叫停這個遊戲,那麽種緯就繼續好了。

 “徐所長,右邊褲帶裡,拿出來吧?”種緯對著站前派出所的徐所長說道。接著,種緯轉過頭,向另外一名便衣警察道:“馬隊長,

您手包重不重啊,也拿出來吧!”

 “喲~~”一聽種緯真的點出了持槍的兩個人,在場的人一下子哄了起來。不過除了那些王家兄弟的公司員工和朋友外,那些警察倒是沒有跟著起哄,他們是知道這件事的輕重的。

 “行,小兄弟,還真有你的,有些眼力。”那個被稱為馬隊長的人讚歎了一聲,拿起放在桌上的手包就走到種緯身邊。

 “說說,怎麽看出來的?小兄弟?”馬隊長直接拽過把椅子,坐在種緯身邊問道。顯然他對槍的安全很在意,但對種緯這個人更在意。不是什麽人都能從一群人裡找出來一個持槍者的,有這樣的眼力都可以跟著他一塊混了。

 “馬隊長這個手包挺大,也挺礙事。可就是這樣,你也從來不肯把手包放下去,就那麽一直放在桌子上,哪怕連放酒杯都有點礙事了,也不願意挪一下。再注意一下這重量,這體積,自然猜得出來這裡面是什麽。”種緯從容的微笑著對馬隊長說道。

 聽著種緯的回答,馬隊長的雙眼像狼一樣死死的盯著種緯,似乎要把種緯整個人都吃下去似的。不過這種手段卻嚇不著種緯,他知道對方這是在給自己施加點精神壓力,不過這招對他沒用。

 “拿出來,拿出來!”一聽猜中了,王建民立刻在一邊催促道,他倒是興奮得很。

 “還有徐所,徐所,你口袋裡那個。”王建民催完馬隊長,轉頭又去催徐所。

 “哎,說歸說笑歸笑啊!槍這東西可不是個小東西,有紀律的,你們大夥兒可都別上手啊!”聽到王建民的催促,那個徐所臉上帶著敷衍的笑意,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支六四式手槍,隔著桌子遞了過來。

 看到掏出了手槍,馬隊長這才把視線從種緯身上挪開,然後慢慢的拉開手中裡手包,從裡面拿出一支五四式來。不過他卻沒像徐所那樣直接把槍遞過來,面是拿在手裡,臉上帶著玩味的笑意,等著種緯來拿。

 槍是戰士的一條命,對警察亦如是。

 從徐所和馬隊長這兩個人對槍的態度上,種緯也可以看出這兩個人對槍的重視程度相差很多。就像他們兩人手裡的槍一樣,徐所手裡拿的六四式外號叫“小砸炮”,而馬隊長手裡的五四式,則是聞名遐邇的“*”。用最直白的話講,徐所和他手裡的六四,以及他對待槍支的態度隻能稱為業余,而馬隊長和他手裡的五四,以及對待槍支的態度卻可以稱之為專業。

 “都別靠前!誰也不許亂摸啊!這東西咬手!”種緯先伸手攔住了想要擠到跟前來的眾人,特意提醒著大夥道。與此同時,還用眼神示意王建民和王建國兄弟倆替自己擋著其他人。而在場的那些警察也知道其中的厲害關系,安撫著喝得半醉的眾人安靜了下來。

 種緯先把自己眼前清空,清理出了一片一尺見方的地方,然後這才先從徐所那接過來了六四。不過他卻沒有馬上去接馬隊長的五四,而是先卸下了六四的彈匣——根本就沒子彈!這也難怪徐所長對這支手槍有些不太在意,沒子彈的槍危險性還是很低的。

 把六四放在桌上,這才從馬隊長手裡接過了五四式。卸下彈匣,這支槍裡卻是有子彈的。種緯拿過幾張餐由紙擦了擦手上的汗,這才把那幾枚子彈從彈匣裡卸下來,然後用餐巾紙包著那幾枚子彈,遞還給了馬隊長。人手上的汗液是有腐蝕性的,不要小看這細微的腐蝕性。如果不夠在意的話,真可能會讓這幾發子彈發澀,某個時間開槍的時候甚至會卡殼。

 看到種緯的這個動作,那個馬隊長臉上有了些讚賞的神色。僅從這一個小動作就能看出來,種緯是非常專業和認真的。

 接下來,馬隊長的眼睛就有些直了。種緯當著眾人的面兒,把兩支手槍迅速的分解了,然後還把兩支槍的零件混在了一起。

 等完成這些事情之後,種緯看了看在場的眾人道:“下面我要蒙上我的眼睛,然後僅用觸覺把這兩支槍複裝,你們看好不好?”

 “好!”在場的人一聽這個,都來了興趣,等著看種緯表演。

 這個地方沒有蒙眼的東西,種緯隻好找一個戴眼鏡的人借了個眼鏡,然後用兩張餐巾紙把兩個鏡片蒙上,然後戴好。

 接著,種緯的手又把放在桌上的零件給混合了一下。然後這才自己給自己發令道:“開始。”然後,種緯的手指開始在零件中探索著,迅速把兩支槍的不同零件給分成了兩堆。很快,他就先裝好了五四式,並且拉動套筒無阻礙,這才放到一邊。到於那支小砸炮,種緯組裝的時候就發現了,這支槍的一些結構明顯發澀,顯然保養很不到位,隻能用來嚇唬人而已。

 “好!”也就半分鍾剛過,種緯就完成了兩支槍的組裝,並且把槍放在了桌子上。

 “好!”在場的人不管懂不懂,都是一片喝彩聲。種緯這才摘下了眼鏡,交還給它原來的主人。然後,又把兩支手槍遞還給它們的攜帶者。

 至於五四式的子彈,種緯根本就沒有給裝回去,這件事還是讓馬隊長自己乾比較合理一點。不過馬隊長也沒有把那幾枚子彈裝回彈匣裡去,槍彈分離是正確的。種緯隻是用自己的行動證明了自己的專業和馬隊長之前的不規范,馬隊長自然不會第二次犯這個錯誤。

 “小兄弟,種緯,你父親是種總。”馬隊長饒有趣味的對種緯說道。“怎麽樣啊?將來退伍了,有沒有興趣去我那兒啊?”

 “馬叔, 你就別掂記了,我二弟將來是要考軍校的,他才不會去當警察呢!”王建民在一邊替種緯解釋道。

 “哦,這樣啊!”一聽王建民這樣說,馬隊長明顯臉上露出了遺憾的神情道:“不過現在我聽說軍校可不好考啊!”

 “那得分誰!”王建民插話道:“我二弟打小就按著軍人的模樣受訓。好家夥!馬叔我跟你說,我跟建國倆人小時候也跟二弟他一塊練過——真跟不下來。他要是考不上軍校,那部隊裡那幫頭頭就真是瞎了眼了。”

 “話是這麽說,不過據我所知……”說到這兒的時候,馬隊長顯然沉吟了一下,沒往下深說,話鋒一轉道:“嗨,沒事兒,你這跟建民建國關系又好,種總和我們王局也不是外人,怎麽著不得有條路啊!”

 盡管他話說得不太明白,但種緯還是明白他的意思的。種緯知道對方也是好意,當然也不好說別的,隻是和馬隊禮貌的笑了笑就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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