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勾人想起當年‘小巨人’姚明簽約球鞋代言的舊事。
當時‘小巨人’身背耐克公司的球鞋合約。
而這個合約是姚明還未曾登錄nba之前,在cba打球的時候,跟耐克公司簽下的。
合同金額相對來說非常小!
並且,合約即將到期!
耐克公司和銳步公司,兩家北美實力最強的運動品牌公司,便一起對即將獲得自由身的華人狀元郎‘小巨人’展看追逐和競爭。
耐克公司再對待姚明代言合約的問題上,
一方面,他們自視耐克的‘品牌優勢’明顯。並且他們已經跟‘小巨人’良好合作過數年。
另一方面,耐克公司相當熟悉華國籃球明星的球鞋代言價格水平,相比於nba來說,相當的低!不自覺地他們會拿來做參照……
這兩個方面原因,使得耐克公司最終願意提供的‘續約’代言合同金額,明顯比銳步公司所提供的代言合同金額要小。
最終,‘小巨人’自然是轉投了銳步公司。
……
之後,聽說在姚明與銳步公司代言合約簽字前夕,耐克公司還聯系過姚明的經紀人團隊,說願意提供一份過億的代言合約。
這件事情無論是真是假,姚明都不可能再接受了。
耐克公司誠意不足,已經讓雙方的合作基礎受到了損傷。
當‘姚團隊’已經做出最終決定的時候,
耐克公司才跳出來說,願意提供一份更大的、過億的合約給姚明。
……你這是想打臉呢?
‘姚團隊’要是接受你們的提議,那置‘小巨人’的公眾形象於何地?
……貪錢?善變?毫無信任可言?
你耐克公司要是真有誠意,早幹嘛去了?
……
後來,相關分析人士對此事也進行了分析:
他們拋出的‘過億’合同,估計只是一個‘噱頭’。
1、耐克公司挽回一些‘小氣’的名聲。
2、順便造個新聞,蹭個熱度。
3、意圖表明,‘小巨人’轉投銳步公司只是‘為錢’,而放棄與耐克公司繼續合作則是‘目光短淺’!
順順便便就黑了‘小巨人’一把…
一舉多得!
……
‘太空易’在登陸nba之前也是跟耐克公司簽過球鞋代言合約的。
而且這份合約也是已經到期了……
如今,阿迪達斯公司願意提供‘巨額’代言合約。
耐克公司這邊呢?
自視甚高,提供的合同沒有足夠競爭力不說,
連反應都總是比你預想的慢上半拍!
這情況,怎麽感覺要往類似的方向走啊??
……
安南似乎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公司已經處在了弱勢的一方,
他緊緊皺著眉頭,
似乎在思考,如何才能僅僅‘憑借口才’就能說服對方……
“費根先生,
你知道,我們耐克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運動品牌公司。
nba球員選擇跟我們耐克公司合作,
對球員自身形象宣傳也是非常有幫助的!
另外,我們耐克公司與‘太空易’有很深厚的合作基礎。
相信,選擇與我們耐克公司合作,會是雙方最佳的選擇!”
……哎,空口白話……
此時費根心裡是很不爽的。
笑話!
合作的這麽好,你們耐克公司怎麽沒有跟易小聯提前續約?
現在競爭就在眼前,你們耐克公司卻出來打感情牌?
……
不過,費根心裡不爽歸不爽,談判卻還要繼續。
他臉上馬上露出了一個大大的微笑。
“看來安南先生不太認同我剛才說的話。
就貴公司和阿迪達斯公司,在華國的市場份額來看吧。
我也專門了解了一些。
阿迪達斯公司在收購銳步公司之後,
雖然在全球范圍內的市場份額還無法與耐克公司媲美。
但是這幾年來,單單在華國市場上,
阿迪達斯公司已經可以和耐克公司分庭抗禮、並駕齊驅了!
‘太空易’已經展現了他的籃球巨星潛質!
如果耐克公司再不抓住,而讓他轉投阿迪達斯公司,
那麽,至少在華國市場上,阿迪達斯公司的市場份額超越耐克公司絕對不在話下!
安南先生, 您認為呢?”
“哈哈哈,也許情況並沒有費根先生所描述的那般糟糕。
我們旗下有很多聯盟超級球星,
其中包括了最著名的兩位:科比-布萊恩特、勒布朗-詹姆斯。
在華國許多球迷都喜歡他們!
他們擁有許多忠實的華人粉絲!”
安南此時目光灼灼啊!
窩草,不得不說,安南的說辭挺具有殺傷力的。
怎一聽,費根的心裡都有點動搖了。
科比和詹姆斯都是nba聯盟代言人一般的存在啊!
耐克公司旗下巨星太多了!還是最頂級的!底氣太足!
費根只能這麽感歎!
看到費根沉默著,一時難以接話的樣子,
安南的笑意變得更盛了!
這時,安南似乎還意猶未盡:
“而且,費根先生,您應該知道,
科比-布萊恩特如此盛名,
從耐克公司拿走的代言費用,
也只是每年大概900萬美金而已!
那我想問一下費根先生,
‘太空易’若是簽約耐克公司,
他每年又應該從耐克公司拿走多少美金才合適呢?”
……
真是一個發人深思的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