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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先聲奪人》第710章 但又不是傻逼
次日周一,3月4日,元宵節。

 林淼下午放學後帶著黃清清和王斌,以公司老板和物業產權所有者的身份,頭回去了趟望江大廈。老狄到得略早一步,被今天沒去工地監工的江洋,請進了樓下的江海房開公司裡等候,不多時等林淼幾個人一到,他就在江海房開不少的員工驚奇目光的注視下,跟著林淼走了出去,留下滿屋子的人竊竊私語、交頭接耳,隨即就是驚呼連連,難以置信。

 從醫院裡傷愈歸來的溫仲華小隊長瞪大眼珠子看著林淼招搖而入,招搖而出,心裡簡直一萬個我草。難道傳說是真的?公司的大股東,真的是林淼,一個八歲的小孩?

 講真,他寧可相信是老林動用關系,把江海房開的股份侵吞了……

 林淼幾個人上了樓,王斌把門打開,黃清清進門開了燈,然後把林淼帶進了董事長辦公室。辦公室的陳列很簡潔,一張桌子兩張皮椅,一個文件櫃,一個書架,還有個小保險箱,僅此而已。黃清清把昨天就準備好的合同從文件櫃裡拿出來,一式兩份,林淼和老狄拿到文件,簡單看過之後,林淼就簽了字。老狄略微猶豫一下,對5%的分成有點小失望,但終歸還是識時務地把字簽了。十年的賣身契啊,不簽就一分沒有,簽了至少能拿千把萬。

 失望歸失望,但他又不是傻逼。

 簽了字,跟林淼握了握手,把合同一收,就忙著回去了,滿臉發春的樣子,大概率是要去找江曉紅聊人生。淼爺表示很羨慕這種三十歲一夜暴富還能及時找到女朋友的老光棍……

 送走老狄,林淼又下樓去逛了一圈,跟江洋去公司的會議室裡看了下湖濱路2號和3號地塊的建築模型,看得玩心大起,突然很想花錢找東甌市電視台搞一檔《全能住宅改造王》,但想想東甌電視台現在的拍攝水平和節目製作水平,以及國內觀眾的欣賞口味,還是果斷放棄了這個想法。拍這種半紀錄半綜藝的片子,還不如找幾個漂亮女演員翻拍瓊瑤劇來得實惠。

 簡單視察完自己的兩處產業,林淼又交代了一下江洋,改日把15層也買下來,便抓緊回了家晚上還有兩套卷子要做。

 八歲幼童半工半讀撐起一個家的生活,真的好心酸……

 之後幾天,好消息一個接一個地接踵而至。

 先是《蟲兒飛》榮獲“我最喜愛的春晚節目”歌舞類一等獎,著實有些出乎林淼的意外,原本他以為能拿個二等獎就算不錯了。不過沒時間去京城領獎,只能讓市宣傳部的領導再代為跑一趟京城,但也錯過了一次和小蘿莉相聚的機會。

 再然後是老林和劉凰淑扯皮多日,終於把帥波的合同談了下來,最後談定,每賣出一盒磁帶,帥波可提成一塊二,其中那兩毛,估計是劉凰淑的經濟酬勞。

 但這點小錢林淼沒當回事,這份合同談妥之後,林淼周二又去東甌市文化出版社走了一趟,《尋仙靈界篇》和《中國歌壇新勢力吳繡波個人專輯》的合同一起交給了丁少儀。

 在丁少儀的各種唉聲歎氣下,兩個人終於還是敲定了最後的協議。

 《尋仙》第二部林淼和老狄抽頭六成,其中五成五歸林淼,余下四成則是除東甌市文化出版社的渠道運營抽成,帥波的專輯發行也由出版社來做,林淼稍作讓步,除去包括帥波提成在內的成本,最後利潤跟出版社五五開。只是丁少儀依然覺得委屈,認為被帥波和天源文化佔了便宜,按道理帥波拿多少提成,東甌市文化出版社也該有議價權才對的,林淼和帥波搶先簽合同,屬於不講理的先斬後奏,給出版社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

 可總歸,她還是簽字了。

 畢竟版權在林淼手裡,簽了字出版社好歹預期能多拿幾百萬,不簽字就一分沒有。

 不爽歸不爽,但她又不是傻逼。

 跟丁少儀把《尋仙》第二部的合約談妥後,林淼的帳戶裡,第二天就多出了2000萬,其中1200萬是《尋仙》第一部前兩冊的提成,800萬是港台兩地《尋仙》第一冊的二十年版權買斷收益。林淼從銀行回來,拿著存折傻眼了半天,然後拿給老林和江萍看看,老林默然片刻,便問林淼道:“滬城那幢樓,什麽時候買?”林淼什麽都沒說,默默帶著老林又去了趟100米開外的建行,給老林轉了1500萬進去,然後告訴道:“現在,馬上,立刻。”

 周三晚上,老林連晚飯都沒吃就出了門,直奔機場,飛滬城去了……

 興奮的情緒在林淼家裡彌漫了一整夜。

 次日早上,3月7日,《尋仙》第三冊問世,全國各地搶購形勢如常……

 跟《尋仙》一同上市的,還有書名極長的《真相:當我們談論別人的時候,我們到底在談論什麽?》。《東甌日報》給這本書打了個很大的廣告,作為對丁少儀沒有一個月印兩本《尋仙》出來的回報,不然要是《尋仙》的單行本出得比日報連載還快,《東甌日報》的全國銷量至少要直接掉一半以上,所以日報領導現在對丁少儀和林淼基本處於跪舔節奏。雖說以前的下屬突然掌握了如此大的主動權讓人很不爽,可畢竟現在飯碗還在他們手裡捏著。

 難受歸難受,但他們又不是傻逼。

 《真相》兩個版本, 厚度差了一倍都不止,但定價都是十元。丁少儀還算說話算數,《真相》上架第一天,就把合同上該給林淼包銷提成的那部分錢,直接打到了林淼帳上。

 300萬冊,每冊提成3塊,又是900萬的現金……

 周六早上下課後,林淼左擎蒼右牽黃,帶著斌哥和清清小姑娘,直奔甌城區地稅局。銀行流水往局長大人面前一擺,《尋仙》和《真相》共計收入稅前稿費2980萬,按稿費稅稅率,需繳納11.2%的稿費收入所得,333.76萬。淼爺當即把支票本一翻,給大人開了335萬的支票,多的錢算為家鄉做貢獻。局長大人都驚呆了,這輩子沒見過這麽摳的,然後順帶提醒了一下林淼,明天下午區裡有個工商總會座談會,千萬不要逃會。

 林淼想了想,覺得自己雖然學習很忙,可畢竟也是兩家大公司的老板兼區工商總會的成員,將來進一步做大做強,仍需地方上的支持,所以這個會,還是相當有必要去參加一下的。

 麻煩歸麻煩,但朕又不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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