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p god這首歌,Eminem在4分26秒的時候將語速飆到了極限,而馮小薇也正是因為害怕在這一片段中出現失誤,才特意將敏捷屬性加到100。
弗蘭克聽到,馮小薇的語速猶如機關槍一般,以一種匪夷所思的速度瘋狂吐出單詞。
“uh sama lamaa duma lamaa you assuming I’m a human(說著sama lamaa duma lamaa的外星語言你可以當我是個人類)
What I gotta do to get it through to you I’m superman(我只是想要與你接觸,我是超人別想傷害我)
Innovative and I’m made of rubber(我的創新技巧就像全身的橡膠防禦)
So that anything you saying ;off of me and it’ll glue to you(你對我的詆毀都會彈回到你身上,把你死死黏住)
I’m never stating,more than never demonstrating(我的破壞力無窮前所未有)
How to give a motherfuckin’ audience a feeling like it’s levitating(你絕對不知道怎麽讓聽我歌的人飄飄欲仙)
Never fading ,and I know that the haters are forever waiting(這能力永不減弱,我知道恨我的人都在等那一天)
For the day that they can say I fell off,they’d be celebrating(因為到了那一天他們就能斷言我跌落神壇,就此彈冠相慶)
Cause I know the way to get’em motivated(因為我也知道是我的音樂高人一等)
I make elevating music,you make elevator music(才成為眾矢之的,你們那些不過是像電梯一樣只會原地踏步的音樂罷了)”
這一段長達數百單詞,卻僅用15秒!
弗蘭克自詡快嘴,喜歡突然間提速變化的flow,可若是和這首rap god相比較,實在顯得有些小巫見大巫,就連他剛發的那首diss,此刻回過頭來再聽,都頓覺無聊!
弗蘭克的一些粉絲已經注意到了馮小薇發歌,都如同要去欣賞動物園裡的動物一般,跑去她的個人主頁下湊熱鬧。
“聽說那個叫薇的中國人發歌了?我得去聽聽,看看弗蘭克是怎麽完虐她的!”
“不得不說這個薇很有勇氣,明知道自己不是弗蘭克的對手,還敢diss back!”
“有骨氣又能怎麽樣,最後還不是要老老實實的臣服在弗蘭克的腳下,我已經忍不住想要在她的評論區下留言嘲諷了!”
然而當這些人真正點開馮小薇的歌播放,不知不覺將長達六分鍾的整首歌全部聽完時,才驚訝的發現薇的水平似乎.......並沒有他們想象中的那麽差,不如說大出所料,甚至有的人覺得她已經超越了弗蘭克!
這想法出現時,他們自己都驚訝了。
弗蘭克是誰?
那是從很小的時候便接觸說唱,又因為很有種族天賦,在西海岸的一個地下說唱團體中脫穎而出,還在前些年獲得過最佳嘻哈歌曲大獎的人啊!
Rapper們性格大多狂傲,自認為天下第一,可不管多麽出色的rapper,也不敢在弗蘭克面前表現出來,哪怕實力真的很強,也只會認為自己和弗蘭克不相上下。
然而這個來自中國的薇,竟然讓他們產生了比弗蘭克還厲害的錯覺?
這怎麽可能?
所有人都覺得這一定是錯覺,或許某一天,世界上的確會出現比弗蘭克還強的rapper,可那位rapper的膚色應該是黑色,再不濟也是白色,怎麽可能是黃色?
尤其薇還是個來自中國的女生,說的母語根本不是英文!
房間內的弗蘭克不知道將馮小薇的這首歌單曲循環了多少遍,這才重重的坐回椅子上,從抽屜裡翻出打火機,久違的點了一根煙,呆呆的望著天花板。
良久,當這支煙只剩下煙嘴,馮小薇的歌又一次接近尾聲,他才終於按了暫停,將煙丟進煙灰缸,掏出手機給馮小薇撥通了電話......
弗蘭克認輸了!
他的那首歌和馮小薇比起來,實在差了太多,尤其是這首歌還是馮小薇在他發歌後的不到三個小時內發出,比僅僅用時五個小時的他還要快,讓他徹底甘拜下風!
電話接通,馮小薇的聲音響起。
弗蘭克很是謙虛道:“薇,你的實力很強,是我輸了......”
馮小薇問他:“你現在依然瞧不起我的電影,認為中國的水平不行嗎?”
此刻的弗蘭克,從他臉上看不到任何平時所帶的傲然,如同剛剛接觸說唱那會的小心翼翼:“不,薇,你很厲害,真的很厲害,改變了我對你和中國的看法!你不是邀請我為你的電影獻唱嗎,我同意了!”
可馮小薇卻道:“你同意了?我還不同意呢!本來這三天是我的休息時間,正在賓館裡享受久違的假期時光,卻因為你讓我的心情一下子變得糟糕,去去去,一邊呆著去,我到時候讓米歇爾給我介紹其他rapper!”
弗蘭克一聽急了:“薇,你不能這樣,凡事都有先來後到,明明是我先來的!”
“什麽你先來他先來,你當你是冬馬和紗呢?”
“啊?”弗蘭克沒聽明白,可也沒有計較,甚至為了能夠讓馮小薇答應下來,不惜開口道:“讓我唱主題曲吧,我只要能和你一起合作就好,可以不要任何報酬!”
“不要錢?”馮小薇本來都打算掛斷電話了,可聽到這裡,立刻停下的動作,似乎是在思考利弊。
弗蘭克一看有戲,趕緊道:“對對對,不要錢,什麽都不要。”
馮小薇問他:“電影插曲會不會做?”
弗蘭克:“會, 當然會,只要是關於音樂方面的我都會!”
馮小薇道:“那好,你要是願意免費幫我一起製作電影裡的所有歌曲,就來阿布扎比找我吧!”
臨末還不忘補充一句:“飛機票自費!”
她現在的經費已經所剩不多了,若是再花個幾十萬美金請知名rapper獻唱,很有可能超出預算,既然弗蘭克願意免費幫忙,她自然不會拒絕。
弗蘭克很是欣喜,並沒有在乎金錢方面的事,他根本不缺錢,雖沒有富豪那樣富有,但也能達到住別墅開豪車的程度,他在乎的是能不能讓自己的水平更進一步。
雖說他幾年前獲得過最佳嘻哈歌曲,但僅有一次,那之後的數年不論他如何出歌,最多也只是被提名,並沒有得獎,讓他嚴重懷疑自己的水平可能下降了。
為了找回當年的那種感覺,他試過無數種辦法都無濟於事,直到今天聽了馮小薇的歌,讓他看到了饒舌的另外一種可能,或許在馮小薇身上,能找到他一直未曾發現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