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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黃金時代》第五十四章 再見,親愛的
  【感謝書刊蟲子、吾乃九五至尊、我先看看好麽、三月、兩顆心曾靠的兄弟們投票支持。求票求收藏,謝謝。】

  丁爺爺接著說,這次韓楓把京市的頭頭搞的灰頭土臉還得陪笑臉、賠筆錢,草原人民有了錢,京城人民吃上了肉——這就是本事。

  不然,一個沒錢過年,一個高價吃肉,都不開心。

  丁爺爺笑眯眯的接著說,“我已經想好了,把你送部隊去!方華說你成績爛成了粥,普通大學是沒指望了,正好扔部隊的大熔爐裡去,上軍校吧!”

  “等等。”韓楓苦笑一聲,“丁爺爺,我,我現在已經成了三百多等飯吃的工人的主心骨,怎麽可能上部隊?再有,草原人民等著我賣肉呢!您看……我,我最多去部隊鍛煉個幾個月?有句話說的好,不當兵後悔一輩子,我真的想去,只是真不能啊!”

  “這樣啊,我把這事忘了……”想了想,丁爺爺點點頭,“嗯送你去鍛煉也好,以後為國家的經濟工作做貢獻,更能發揮你的長處,行,那就不去了!”

  “等過了年兒,我就在這外面街上尋個地,開個烤肉館兒,沒事兒您能來吃兩串!”韓楓暗道,這事兒可終於過去了!

  上輩子當過兵了,這輩子果斷是不當了!

  常班長的恩情,用別的辦法報。

  班長,你現在還好嗎,是不是已經被貶去了邊防……到暑假我就去找你。這輩子,不再給你當新兵蛋子天天挨揍……那當個什麽呢?

  韓楓一直沒想好。

  離開丁家去葉家。

  葉璿想見韓楓——拜把子兄弟,那就是說,又多了個弟弟。

  在民族地區成了異姓兄弟那就是兄弟,葉璿想起了劉帥和小志丹的結義,想起了三國桃園。透過窗子看著下了車的兩個差不多高,都很英氣的小孩,看著方華快樂的樣子,笑了。這些天這兩小子在松峰市扯虎皮,葉璿也只能睜一眼閉一眼,而且還得在適時的時候給董真打個電話……看著弟弟終於不再抑鬱,心情頓時好了起來。

  中午在葉家吃飯,葉母是個很親切的上歲數的老太太,而葉璿大了葉方華七歲,是二姐,葉方華還有一個大十七歲的大哥,大家只是提了一句,沒說叫什麽,也沒說身份。韓楓嘴雖然不甜,可是臉憨,合適的時候說合適的話,很被老太太喜歡,葉璿也十分認可這個“義弟”。

  葉方華鼓起了勇氣,說出了要去沙漠種樹的念頭,出乎其意料的,二姐沒反對,提了幾個問題之後同意了!還答應會給他想辦法批一筆資金下去,只是讓韓楓要好好安排,照顧好一根筋的葉方華。

  出來葉家,韓楓十分忐忑地把幾天前路過西單時偷偷準備的一個精美的音樂盒拿出來……可話到了嘴邊,立即改成了送給葉方華,祝他春節快樂。

  然後,扔下一臉懵逼、不知怎麽反應才好的葉方華,開上車就逃了。

  這個盒子回去被葉璿看到,聽了葉方華的描述,嚇的她圍著弟弟看了半天1

  再想想那個陽肖的男孩……也不像啊——這個盒子的事情必須得弄明白!

  韓楓半天才喘勻了氣,默默的關閉了所有的妄想和歧念,失魂落魄的回了大院。

  玲花一臉緊張的已經在杏樹下轉了好幾圈。

  “小,小楓,我、我被於老師收,收成自費生啦,還,還說可以幫我補習,將來幫我考音樂學院。”

  看到韓楓回來,下了車,立即撲上去,抓住他的手臂,

滿臉的喜悅!  旁邊躊躇著也很久的孟春豔眼都亮了,“真,真的?玲花姐,你——那太好了!”

  韓楓大喜,“真的!那,那說什麽也得去慶祝一下,對,這可得好好請請何大記!”

  “可,可一年要一萬五千塊的學費……”玲花有些膽怯,感覺自己成了累贅一般。

  “那算什麽!學費我包了,你只要好好上課就行。”

  過了春節正月十六開始上課,吃住都在於老師那邊兒,文化課和音樂課一起補。請何苗就得年後了,她一家三口已經離開京城。

  說起過年的事,玲花不想回那個怎麽都融不進去的家,秋歌卻沒接話。

  她是怎麽回事,馬上過年了,完全看不出她想家的意思。

  剛好大門外,腿快的機靈鬼過來喊韓楓去接電話,韓楓順便把準備好的兩千塊交給了機靈鬼劉樂,小家夥高興的大喊大叫。

  大院子裡,知道韓楓關心著這件事,玲花便走了過來。

  孟春豔,十分的落寞。兩眼空洞無神的坐在樹下的石頭上,也忘記了石頭的寒涼,看著天空發呆。

  這些天,她十分充實又開心,竟然賺了五千塊,若按舅舅開的一個月兩百塊的工作,要足足的賺兩年。

  可是,看到玲花,一個和自己除了相貌差點,其他都差不多條件的女孩子,竟然陰差陽錯的成了音樂學院老師的自費生——她可以去唱歌了,去做喜歡的事情了。

  突然間,心情差到了極點。

  我呢?

  我連喜歡那個人都不敢說。

  這些天,聰明的孟春豔知道,自己距離韓楓越來越遠。三天賺兩千塊夠嚇人,可後來半個月賺了差不多幾十萬,她簡直不敢信!

  幫著數錢的時候,孟春豔都以為這是在做夢。聽說他在家裡那邊還開起了好大的公司,來了不到二十天,交了葉方華這麽好的哥們,結交了何苗記者這樣的朋友,他來的時候,甚至連一身換洗的衣服都沒有。

  二十天,他就換了一個人。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能相信嗎?我算什麽呀,能幫著跑跑腿做點事就不錯了,還比不上玲花。

  老舅最可笑,這樣優秀的人怎麽會讓我給煮成粥,我自己快成粥了……兩行清淚無聲無息流下來,本來就背著一個巨大的包袱,現在那個信念突然灰一樣的飛散了。

  “秋歌,你怎麽了?”玲花跑過來關切的把她拉起來,“石頭上涼,回屋。”

  嗚……孟春豔哭的一塌糊塗。

  “我,我想回家了。”

  孟春豔淒涼的對著玲花說道,“這個院子裡的人都走了,你們走的時候上了鎖,把鑰匙藏在杏樹下的大石頭下那個槽裡就行。”

  眼的余光卻在尋找玲花身後邊的人。

  沒有。很是失落的轉過頭來。

  “秋歌,你是不是有了心上人?是不是以為自己沒機會了?姐姐告訴你, 世間所有的幸福都是要努力去爭取,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美麗的格桑花自己盛開,才能引來賞花人啊。”

  這一句,既是說給孟春豔聽,也是說給自己。

  表弟,似乎不是那個表弟了啊。他太優秀了,就像天上掛著的太陽,而自己別說月亮,就連星星都算不上。草原上有一句話,相伴相伴,得能同宿同飛,他能振翅,你得會翱翔。

  “他,他呢?”孟春豔問。

  “他……小楓去接我的父親母親了,她們來接我回家。”玲花也很意外這個事兒。

  孟春豔的心狠狠地一扎。

  ——想想把自己賣給了南河省的瘸子,換了五千塊的爹,孟春豔幾乎要昏厥過去。要不是當時腿長跳了車跑的快,又會扒車,記得舅舅在這裡,逃了出來,現在也許已經是娃的媽了。舅舅回去找他們理論,唉這件事,不行,我得有個了斷,正好可以用這五千塊錢還了那人,別為難了爹娘他們。

  “嗯,玲花姐,我記下了,謝謝你。”

  努力的擠出一絲笑來,“那,我去車站,先走了啊。”

  一身暗格子的布毛混料的舊長大衣,黑燙子絨褲子,黑布鞋,長辮子,卷著一個花布包的小包漸漸消失在沙石柏油爛爛的街角。白色大衣緊身上衣的那一身衣服被她小心的疊好,放到韓楓住過的小屋裡,她不知道他還會不會來住,她知道自己可能不會再回來了。

  再見,親愛的。

  孟春豔回頭望了望,冷蕭蕭的街上,有人卻沒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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