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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之至尊巫師》第45章 傳說人物
  奧利凡德魔杖店,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就製作魔杖。

  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

  那一年世界上發生了什麽大事呢?

  凱恩在思索,並且想起來一些。

  相對考究的說法,東方是楚悼王任吳起為相,西方是斯巴達的弗比達斯佔領了底比斯衛城。

  那麽英國呢?

  沒有英國,那個時候是凱爾特人的天下,貝林努斯王大約還是在位的,估計仍舊在沃布魯克匯入泰晤士河的沼澤地帶碼石牆,以及在南邊建碼頭。

  貝林努斯是誰?這就要從公元1138年英國威爾士蒙茅斯小鎮一名叫做傑弗裡的基督教牧師的著作《不列顛諸王史》說起了。

  該著作是這位牧師一生中的最大業績,凱恩曾翻看了下,第一個人物篇章就看的辣眼睛。

  按照牧師傑弗裡的說法,不列顛的第一代國王叫做布魯圖斯。

  這位布魯圖斯來頭可大了,他是特洛伊之戰裡的大英雄埃涅阿斯的曾孫。

  一提特洛伊之戰,人們首先想到的是阿格硫斯,那哥們兒的真金鍾罩鐵布衫的確是不含糊,除了腳脖子這一罩門,完全刀槍不入的說。

  埃涅阿斯是哪根腿毛?

  好吧,埃涅阿斯大家不熟,但他媽大家肯定很熟,阿芙洛狄忒,也就是希臘愛神維納斯。

  傑弗裡的《不列顛諸王》中的一百多個國王,大都只有希臘神話那樣的互毆故事,沒什麽可以分析考證的資料。

  蘿卜裡邊挑大個,有個跟現實世界有點交集的國王,就是第二十三代國王貝林努斯,原文後面是有‘大帝’這一修飾詞的,凱恩念不出口。

  按照記載,這位國王曾帶領布利吞人劫掠過羅馬。

  所謂布利吞人就是不列顛島上的凱爾特人,這是為了跟不列顛人區分,因為後者是指所有生活在不列顛島上的人,包括後來的盎格魯人,諾曼底人等等。

  凱爾特人的確劫掠過羅馬,具體是在德國南部,當時那裡叫高盧,凱爾特人當時很有古代遊牧民族搶一把就走的風范,當然,他們基本沒馬,僅僅是一幫住茅屋、睡草墊、沒有管理系統、甚至沒有文字的野蠻人。

  凱恩覺得,威爾士小鎮的基督牧師傑弗裡拍腦門編歷史,把凱爾特人少有的幾個亮點事件硬是從歐洲內陸搬到不列顛島,然後說是國王事跡。

  還有,大名鼎鼎的亞瑟王,也是在這本《不列顛諸王》中第一次提及的。

  這位公元五世紀的人物,比貝林努斯都要晚近九百年。

  那麽說,亞瑟王比較真實?

  不,亞瑟王是公認的傳說人物。

  什麽是傳說人物?中國的炎帝、黃帝,就算是傳說人物。

  傳說人物的一個共同特點是:當時的文獻沒有記載,隔了幾百年後才有書提及,然後越是距離人物存在的那個年代久遠的相關書籍,故事就越是豐滿生動。

  1138年,十字軍東征期間,神權在西方世界很臭屁,牧師言詞等於真理、真相。

  考慮到這個時代背景,凱恩對《不列顛諸王》這部重要歷史著作的成色也就愈發的明了。

  英國一度牛到全球插旗,這麽牛掰的國家給自己找些‘歪瑞飛沫絲’的祖宗,這點虛榮心能理解。

  不過這都是他前世故鄉的典故,這個世界也許會不同呢?

  所以他想聽聽加裡克·奧利凡德、能‘捯飭’出什麽樣的先祖奇聞。

  與這個比起來,

魔杖不值一提。  以他所知曉的魔法器物製作知識和卓越級的手藝,他覺得他給奧利凡德當老師,那都是對方高攀。

  奧利凡德的魔杖店狹小破爛,展示櫥窗裡隻擺著一根沒什麽特色的魔杖,這門面讓凱恩很無語。

  對角巷奧利凡德魔杖店的確是聲名在外,甚至可以說已成為英國巫師界的一枚文化符號。

  都玩企業文化了,為什麽不能將門面稍微拾掇下?

  歷史悠久又不等於破爛,神秘是需要格調的,眼前這種分明就是乞丐風,莫非這是丐幫對角巷分舵?

  進門一看,嗯,像是到了管理不善的滯銷文具盒倉庫,並且還是那種遭遇過水淹、火燒、以及一場沙風暴的。

  唰!一條人影從某足以遮擋視野的貨架後閃了出來,手中魔杖對準了凱恩。

  是名老頭,他那對水晶體顏色很淺的眼睛,在店鋪內黯淡的光線襯托下,像兩輪閃亮的月亮。

  凱恩感到驚訝,但僅僅是一怔之後,他就恢復了從容。

  “鵝耳櫪木,原則與榮譽,不問善惡,與那些擁有天賦、同時對事物有著單一而純粹熱情的巫師相性較高。我猜你這魔杖用的是龍心弦,強能強力,強強聯手。”凱恩侃侃而談:“不過你這個樣子有點失禮了。放心,我不是伏地魔。”

  老頭神色複雜,有些猶豫,又有些凝重,最終還是訕訕的收起了魔杖。

  凱恩盯著老頭,道:“以前沒能留意到你的細節,其實認真想想,你的銀眼就是個漏洞,純正的銀青色水晶體,漆黑的瞳仁,這是月之瞳的變種,祖上有人被吸血龍蜥咬過並產生了變異,還是乾脆就是其眷屬?”

  凱恩又道:“難怪連海格那個粗貨,見你都會生出懼意,他的野性直覺是要比普通巫師強上不少。”

  老頭就是加裡克·奧利凡德,他有著極為特殊的天賦,真視之眼,他能看到一些更本質的東西,所以他總是能一眼就認出巫師的血脈,從而分辨出對方屬於哪個家族。

  可現在,他看不出凱恩的血脈,凱恩太過特殊,別說是見,聽都沒聽說過。

  “你是霍格沃茨的學生?”

  “即將是。”

  加裡克驚訝:“你才十一歲?”

  “怎麽,沒見過高智商?純血家族偶爾也還是能出個腦瓜好的巫師吧?”

  加裡克心說:“你這根本不是單純的高智商少年好吧。”

  不過他可不像凱恩那麽放的開。

  裝象一時爽,全家火葬場。

  奧利凡德算是人老成精的典型,他很清楚自己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這幾年已經力求低調,而不是嘴上沒個把門的,隨便亂說了。

  凱恩顯然就是個噴壺,前世他不這樣,可能是陰溝翻船死的太難看,導致今生有點矯枉過正,反正是有那麽點戲謔人生的意思,什麽話都敢往外扔。

  他跟凱瑟琳閑聊時還開玩笑的說:“等再過幾年有空閑四處觀覽,見識更多的世事之後,大約我會成為【魔戒】中史矛革那樣的碎嘴子吧?反派BOSS死於話多,想想也是挺帶感。”

  當然,實際上也分人,分什麽地方。

  原本他是想跟加裡克扯點閑淡,聽聽故事。

  若是對方講的好,那他或許可以考慮叫對方一兩手技巧,從而結下份善緣。

  他也想到了奧利凡德在情報方面的價值。

  那麽多人的魔杖都處於其手,偏偏這人的記憶力又出離的好。這就意味著,他有能力給很多巫師做人物側面,性情愛好,甚至施法習慣,都能掰扯清楚。

  沒想到非常之人有非常之能,這也是位血脈強到有超凡天賦的,‘火眼金睛’啊!以他現在的能力,還真就蒙不了人家。

  這就有說道了,他可不希望奧利凡德大嘴巴到處散,然而他又不是伏地魔那種動輒殺人的性子,那麽怎麽辦呢?

  契約,賄賂。

  是人就有弱點,像奧利凡德這樣醉心於魔杖製造的愈發弱點鮮明。

  凱恩覺得,他完全有能力撓中加裡克的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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