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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之至尊巫師》第33章 BOSS的謀劃
  盧平被凱恩用一套提前消費大法給徹底忽悠瘸了。

  五險一金什麽的各種眼花繚亂的手續辦下來,簡直跟打仗一般,馬不停蹄,耗神勞身。

  不過效果也是顯著的,這一通折騰之後,盧平總算有幾分人樣子了,真是錢花在哪哪好。

  但這並非凱恩的真正目的,這一大套的真正目的是調教。

  簡白的說,就是讓一個人將認同變成習慣。

  人最常乾的,就是質疑,哪怕對方是正確的,也不代表就一定認同。尤其像盧平這種因為身世過往而比較敏感的人,全盤接受別人的說法非常困難。

  這個時候,就需要一系列的、容易達成肯定回復的事來讓其形成思維慣性。

  並且在單位時間內,人的詳盡思考能力是有限的,太多的信息砸下來,他看起來似乎仍能理智的分析,其實分析能力已經下降了。也就是所謂的被侃暈了,忽悠瘸了。

  如果是那種過於違背其本意的,事後細想,自然會意識到被坑了。可如果是那種是非皆可的,那就問題不大,一般不會被找後帳,而是自己腦補,做出那種選擇的必要性,以及反悔的嚴重後果。

  於是乎,原本是有可能AABABAAB這麽選的,結果現在成了全A。

  玻璃心一點,說是這個人被玩弄了,也是可以的。

  但實際上,像盧平這種經歷了那麽多苦難和白眼,連個付薪水的工作都找不到的人,早就學會了面對生活時,心思少一份細膩,多一分粗韌大條。

  那種凡事都不肯妥協的,早就把自己逼死了。過於較真,結果就是到哪裡都格格不入,越來越敏感自卑,越掙扎越被動,始終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前路一片黑暗,除死無他了。

  盧平很快就勝任了他的研究工作,研究什麽?被人研究。當然沒有老瘋子達文西那麽慘,他是有編號的實驗體,而不是炮灰。

  吸血鬼有著十分豐富的實力等級、及能力體系劃分,那麽狼人呢?

  很多人一提到狼人,第一印象凶殘的怪物,而巫師們提到狼人,第一印象是可供利用的看門狗。

  凱恩的感覺則是想捂臉,這都是一群什麽破爛玩意,既不如人,也不如狼,簡直就是兩者劣質特征的結合物。

  人進化出了超凡的智慧和靈巧的雙手,狼進化出了第一流的群戰能力,狼人有什麽?

  跟人類剛正面,就憑它們的智商和返祖獸化的戰鬥方式,人類能讓它們排著隊、撅著屁股唱征服。

  回歸荒野?算了吧,它們的所謂狩獵技巧,可沒有經過大自然的檢驗。

  何況在現代的地球,獅子、老虎、狗熊都學著靠賣萌活了,狼人的個體戰力能比它們高在哪?裝什麽大瓣蒜?

  可畢竟是魔法生物,雖然類法術天賦比吸血鬼還稀薄,只能對內,不能外放,好歹還有一身膘、流兩洗臉盆的血仍能撐著不死,廢物利用一下吧。

  就是這麽點心思,凱恩覺得自己挺悲天憫人的。一旦成功,大狼狗們有了下場,人世間也少了很多是非,他也有了看門犬,共贏!

  為了這個美好的目的,像什麽配種、宰殺、蹂躪刺激……對種群而言,這都是必要的陣痛。

  反正也要死,死在跟吸血鬼的所謂宿命之戰中,那是浪。死在他的實驗室,那是為種族的未來而奉獻。

  說到獻身,凱恩對此也很無奈,活體實驗是必須的,光靠屍體和骨骼就能把生命奧秘掰扯清楚,

對魔法世界的人而言,都過於超自然。  當然,盧平的命在凱恩的心目中比那些黑暗生物是略微值錢一些的。

  不是因為他在HP世界算個有名有姓的角兒,而是靈魂的價值較高。

  他對盧平的感官還可以,掠奪者四人組裡,能排第一。

  第二位的是小矮星彼得。

  沒錯,就是這個很多人眼中的壞蛋。

  他不會單純以感性的、道德的視角去看這個人,評價這個人,那不是成年人該有的視角。

  誰還沒上過學,誰還不知道校園霸凌是個什麽東西。

  他覺得小矮星彼得在原歷史線在尖叫棚屋與小天狼星和盧平對峙時說的話是肺腑之言。

  他從來都沒有忠誠過誰,他一直都是屈服在力量之下,他做的所有事,都是這種態度的具現。

  彼得是社會底層環境中常見的一種類型。這人有決斷,也有勇氣,且不乏頭腦,哪怕格局小了些。人窮志短馬瘦毛長,他能理解彼得所面對的種種窘迫,能體會那種艱難抉擇下的掙扎。

  當初的詹姆和小天狼星太粗心了,他們沒有真正讀懂彼得。同時做事也粗糙,尤其是盧平不在這個小團體中的時候,兩人恐怕都不曾花些心思去體量彼得的難。

  在凱恩的認知中,哈利的父親詹姆是個會玩的,機靈,腦子靈活,活躍,小壞,長的也不錯,這種人很討小女生歡心。可實際上這類校園王子般的四分衛,極少能真的在超級碗展示風采,想法多、太花俏,生活會教其做人。

  小天狼星,類同於殷實的書香門第出身卻選擇玩搖滾的。一腦袋的玩世不恭、桀驁不馴。這種浪蕩子就算被生活抽腫臉,也會倔強的說我不痛,我不悔。實際上沒人理會他悔不悔,唯一真心惦記他的,就是那些想以他為切入點,抹黑他家,或從他家掏掠點啥的人。

  這兩種人,凱恩不會去親近,都不是做事的料。

  盧平不然,在他看來,盧平培養一下,就能夠獨當一面。

  彼得則是需要放在合適的位置,來發揮其才乾。

  當然,他跟彼得沒那個交情,並不會為他做什麽。只是就事論事、以用人的角度評價。

  他清楚,入手盧平, 多少是有些麻煩的。

  鄧布利多。

  在他眼中,老蜜蜂除了高舉的旗幟比較光鮮,其他方面,包括做事的手法,跟伏地魔相似處很多,不擇手段,布局長遠,不惜犧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能做事,能做大事。老蜜蜂從來不做無用功,他付出的每一份,都會在適當的時候討要回來。

  他對哈利·波特最偏袒,相應的,哈利也需要一次次的臉探草叢,拿命去拚。

  那命盧平呢?一樣。

  就像盧平自己說的,進入社會後,他最大的感想,就是鄧布利多當年那麽幫他,著實是難能可貴。

  在他窮困潦倒時,介紹他入魔眼商會,同樣是再造之恩。

  這得拿什麽還?同樣只能是命。所以原歷史線盧平死了。

  若非如此,見識了世態炎涼的盧平,會想不明白正義和邪惡究竟是個什麽東西?

  凱恩能體量老蜜蜂,他有他的難,把斯內普、盧平、哈利這些人塞進他的大計劃,也是情非得已。同樣是操弄人心,愛比恐懼的應用范圍要窄的多,老蜜蜂手中的牌極其有限,怎能不精打細算,物盡其用?

  那麽他自己呢?

  正如當初就預料到的那樣,他的事業,這時也恰恰發展到了一個瓶頸期。

  急也急不來,只能是熬時間。

  接受鄧布利多的入學邀請,去霍格沃茨求學?

  開玩笑,就算他去那裡,也是為了更多的落子,而不是給鄧布利多當馬前卒,伏地魔和食死徒的那點破事,還不配纏住他的腳步,鎖住他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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