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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王的奮鬥史》第二十七章 無題
  “蠻為地之血,荒為天之靈!”

  “真不知道會不會覺醒?”

  “覺醒之後的血脈,總不至於容貌大變樣吧?”

  有點輕度臭美,也有對未知的迷茫,讓他對於覺醒血脈既緊張又擔憂,甚至還有點神經質的錯亂。他可不要長成雷巨那樣的醜漢,甚至比雷巨更加不堪。真變成第二個雷巨的話,還不如死了算了。

  入夜,李頓卻一直因為巫總管的這句話輾轉反側無法入睡,他有心反駁,鄭重其事地告訴巫總管,一切迷信思想都是愚昧的後遺症,科學才是人類走向文明的基礎。可實際情況是,巫總管的話更加貼近蠻荒的真相。蠻荒的血脈很強勢,已經不是科學能夠解釋的范疇,這讓李頓異常恐慌。

  隨著無法解釋的現象越來越多,甚至現在出現了用常理根本就解釋不通的生物——荒獸。

  李頓開始懷疑自己當初認為蠻荒是一個落後的原始社會有多麽的可笑,失去掌控的走向,讓他無力再去想象接下來他會遇到什麽?是否入鄉隨俗,成為一個徹底的蠻荒愚昧信徒更加妥當一些?

  好吧,連他自己都開始糊塗了,怎麽能判斷蠻荒的真正面目?將後世,也就是他生活過的地球說成是一個超越普通生物圈的存在,還是說蠻荒才是生物圈的高級存在?這恐怕說不過去。

  如果說地球是高級生物圈的話,蠻荒為低級生物圈,可地球上的人會擁有血脈這一神奇的終端力量嗎?

  答案是否定的,沒有。地球上的人,從本質上來說,只有基因遺傳正常和不正常的兩種人,前者是正常人,後者是殘疾人……

  如果說地球是普通,甚至是低級生物圈,而蠻荒世界代表的是高級生物圈,至少血脈和荒獸的存在已經讓所有科學都將黯然失色。

  可讓李頓很憋屈的是,一個連內褲都造不出來的世界,還有臉說自己是高級生物圈?

  就像是一個死循環,讓李頓不勝其擾。有心高看一眼蠻荒世界的生物等級,可生活條件讓他只能皺眉。可要說蠻荒的生物等低,僅僅憑借荒獸,就能甩地球生物圈幾個星系。作為一個深受科學熏陶的青年,當發現科學也幫不了他的時候,熏陶也就變成了毒害。反倒是一些毫無根據的,缺乏理論作證的‘迷信’思想,卻成為解釋蠻荒世界最好的方式。

  神棍!

  難道真的這麽有前途?

  左右不得其果地胡思亂想,讓李頓也大乾苦惱,最近的睡眠一直不理想,李頓自我安慰了一句:“哥是一個十五歲的少年,早睡早起,才能保持翩翩美少年的風度……”

  至於十五歲?

  這是巫總管計算的結果,李頓無法考證,也懶得去考證。

  反正只要知道自己正年輕,就好。

  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李頓感覺一個熱乎乎的肉球正往他的臥榻上拱,好吧,應該不是部落的少女。在表現出對部落女子不假辭色的強硬態度之後,沒有一個部落女子敢於對李頓做出誘惑的舉動。他就算是和蠻牛部落任何一個女人沒有身體上的歡愉,但並不妨礙他成為所有女人幻想的對象。首領,永遠是部落怨婦們最為癡迷的對象。這一點,哪怕是雷巨這個猛男也無法彌補雙方在出身上的巨大差距。

  應該是荒獸。李頓迷迷糊糊地想到。說起來也奇怪,荒獸長了一身的鱗甲,看著冷冰冰的,可身體卻異常的暖和。

  雙手胡亂一抓,感覺抓住那個小東西,人在半夢半醒的時候,

反應是最遲鈍的,他早就忘記了巫總管的話,要把荒獸當成祖宗一樣看待。  感覺墊在腦袋下的石頭很硬,李頓果斷一巴掌拍開,將荒獸放在枕頭的位置,一股久違的熟悉感讓他仿佛四體百骸都有種放松的歡愉。

  舒坦。

  就這兩個字,卻能讓人完全放松下來。

  李頓的床鋪……好吧,姑且用床鋪來形容。實際就是一塊高出地面的石頭,下面墊了一層乾燥的細樹枝,上面是厚厚的相知草的乾枯的草莖,這種草在蠻荒沒有任何用處,開的花也其醜無比,可曬乾的草莖卻有一種淡淡的清香,而且柔軟暖和。李頓用的相知草是蠻牛部落最好的相知草,其等級猶如皇帝路易十四的天鵝絨被子和巴黎貧民窟的霉爛棉絮之間的差距。

  大自然是公平的,在讓某種生物失去了一些的同時,又讓他獲得了補償。讓每一樣自然創造的生物都不是無用的。

  相知草別看沒有似乎可利用的價值,可是就其淡雅,不失雅致的香味,就足以讓它受到青睞。一般淡雅的香味是能夠促使人進入夢想的臂助。相知草估計也有這種效果。

  其實,蠻牛部落其他成員都不用床墊,也就李頓這個首領有這個臭毛病。

  四仰八叉地躺在冰冷的石頭上,呼嚕打地震天響,才是部落成員的真實寫照。

  翌日。

  天氣依然晴好。

  這個蠻牛部落爭取秋收冬藏的大生產創造了一定的自然條件,可是蠻牛部落的成員一個個都沒有離開營地的跡象,反而圍在李頓的床鋪周圍,每一個人的臉上都帶著一種同樣的表情——驚恐。

  似乎下一刻蠻牛部落就要大難臨頭似的,李頓依舊在熟睡之中,對於蠻牛部落的成員來說,自從首領那次意外昏迷之後,小首領在肉眼可見的速度下,越來越懶。和之前那個雖然做任何事情都做不好,但看在部落成員的眼裡很努力的小首領截然不同。

  要是李頓能夠聽到他的子民如此非議他的話,肯定會生氣地咆哮:“我是你們的首領,不是你們的奴隸。想要吃得比豬差,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雞早的首領,乾脆去別的部落找,蠻牛部落不伺候。”或者乾脆說李頓不伺候,這樣的人伺候不起,什麽毛病?憑什麽首領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

  在蠻荒人的印象中,李頓的行徑已經和昏君沒有什麽區別了。

  好在昏君只知道糟蹋東西,而李頓卻給部落帶來了巨大的改變,甚至用重生來形容蠻牛部落的現狀也不為過。

  可這一次,李頓的行徑仿佛要遭眾怒了。

  “叔,我就說首領哪裡會照顧荒獸,你看,靈獸都被他墊在腦袋底下當枕頭了,要是惹怒了靈獸跑了可怎辦?”

  雷巨酸溜溜的語氣,更多的是幸災樂禍,他做夢都想要獲得靈獸的認可。擁有靈獸的戰士,才是大陸最強大的戰士。而現在的雷巨的實力,和強大還搭不上邊。沒錯,別看雷巨在蠻牛部落實力強勁,可放眼大陸,誰知道他啊?

  擁有血脈的戰士都不計其數,更何況他這個連血脈都無法覺醒的普通人?

  擁有血脈,還擁有靈獸也不少……

  放眼大陸,雷巨這點淺薄的實力,卑微如塵土一樣。而被李頓墊在腦袋下的荒獸,是他成為強者最後的希望。

  巫總管越來越覺得雷巨有礙眼的潛質,總之是越來越看不順眼:“一邊去,就你也想收服靈獸?做夢去吧!”

  “哥,俺覺得巫說的很對,像俺們這樣的凡人,要認命!”

  雷巨揚起蒲扇大的巴掌,一下比一下重地往雷虎腦袋上扇去,一邊打,一邊喊:“讓你小子認命,讓你小子認命。我就一凡人,想要變強,怎麽了?”

  “別打,別打,我錯了!”

  “哎,不對,我怎麽感覺到你剛才說話的口氣很不對勁。”

  “沒有啊!”

  “我想起來了,你剛才說的話,好像是首領經常說的,混蛋小子,讓你學首領說話,讓你學!”

  “哥,別打,別打了,我錯了!”

  ……

  雷家的二兄弟正鬧騰地不可開交,而熟睡中的李頓終於感受感覺到了周圍的喧鬧。迷迷糊糊地醒了過來:“你們一個個都圍著我,幹什麽,不要上工啊?”

  李頓一醒過來,就是一副地主老財的嘴臉, 可是在樸素的蠻牛部落的成員眼中,這種做法是非常負責的,是一個有責任心的首領,時刻將部落裝在心頭的表現。面對李頓的質問,要是在往常,部落成員基本上都去忙活工作了,可今天有點特別,大家松松垮垮的圍成一個大圈,可就是不走。

  “叔,怎麽了?”

  無奈之下,李頓求助的眼神看向了巫總管。

  巫總管咳嗽一聲,表情怪異道:“首領啊!你昨晚睡得如何?”

  “挺好啊!”

  李頓不明所以,很自然地回答。他絲毫沒有覺察到事情的嚴重性,當然就算是覺察到了,也不會在意。就荒獸這等生物來說,其身體內能量大得驚人,枕一晚上也不會壞。再說了,越是強大的生靈,就擁有一顆越強大的心臟。荒獸要是連這點都受不了,估計也不會像傳奇故事裡,幫著最強大的戰士共同戰鬥了。

  巫總管見李頓沒有絲毫悔改的樣子,忍不住拔高了聲音:“我昨天怎麽告誡你的?要比大首領更加尊敬的態度來對待靈獸。可是你呢?”

  “我又怎麽了?”李頓也有些不耐煩,一早上就有人來找茬,是個人都不會舒服。

  一回頭,他傻眼了,他發現荒獸正趴在他的床榻的頭上,怪不得昨天睡得比其他幾天都要香甜。原來把它當枕頭了。

  心虛倒是沒有,主要是李頓一陣後怕,這玩意的凶殘李頓是徹底見識過的,一口吞下一條十幾斤的魚,一點問題都沒有。既然十幾斤的魚沒有問題,那麽他的腦袋呢?

  想到這裡,李頓的冷汗如雨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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