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真凜然答道:“既然如此,我肯定會去找那頭靈獸。請您告訴我它的位置,以及進出星辰大陣的訣竅。”
在長安時,小高攀說過百目天王所在,任真明知故問,剛好能驗證兩人說的是不是同一頭靈獸。不過,小高攀並不知星辰陣的事,隻說是老爺抱著他闖進去的。
若能學會星辰陣,那也是極好的,說不定,以後能派上大用場。
怒瀾頷首,目光矍鑠有神,“天王被囚禁在中州城,那裡曾是咱們蒼穹部的駐地,現在也不知被哪個部落霸佔了。不過,神農大典應該還會在那座聖壇上舉行……”
每年開春後,冰消雪融,萬物複蘇,荒族人開始大規模漁獵。初狩之前,所有部落會聚在一起,在大祭司的主持下,共同祭拜天神,祈求豐收和安康。
這就是神農大典。
當然,最近二十年裡,祭典發生巨大變化,被賦予某些更重要的意義。這些都是後話,不過,舉行的時間和地點從未改變過。
怒瀾仔細講述天王囚牢的地形,任真靜靜聽著,心道,果然跟小不起的記憶一模一樣,看來,就是那頭靈獸。
“至於星辰陣,這倒好說,它剛才誤傷你後,已經逆行分解,釋放出我們當年封印的真力,灌注到你體內。你很快就會痊愈,同時獲得跟它有關的所有信息。”
任真聞言,精神一震。
這時候,他的身軀仍處於癱瘓,還沒恢復知覺,所以感受不到,點點星光融入身軀後,正鑽進各處受損傷的肌理內部,化作陣陣暖流,迅速修複傷口,煥發出蓬勃生機。
不止是大陣造成的新傷,還有跟長樂真人拚鬥的內傷,甚至連淤積已久的老傷,也正在被清除,效果異常明顯。
“可惜,陣道一開始無法識別我的血統,造成重創,要不然,長輩們留下這麽精沛的真元力量,能助我提升一大截修為!”
任真感到心疼,星辰陣先傷後治,白白浪費了這些真元。
怒瀾無暇理會他的心思,殷切地道:“真元在流逝,我的時間不多了。小家夥,你是部落最後的希望,一定別辜負族人的期望,我們都在天上看著你呢!”
任真爽快附和,趁機試探道:“爺爺,這些年,我從別人聽說過一點消息,不知是真是假。他們說,咱們蒼穹部之所以覆滅,其實是由一張圖紙引來的厄運,這是真的嗎?”
他還惦記著滅運圖錄。它一分為九,蒼穹部也曾擁有一張,今夜既然碰到這個亡魂,他當然得問出那張圖的下落。
怒瀾眉峰緊蹙,回想起舊禍,面容蒙上一層陰翳,“沒錯,我讓你去殺任天行,就是因為他破解了滅運圖錄,才給咱們部落帶來滅頂災難。那張圖是大凶之物,千萬觸碰不得!”
任真不甘心,追問道:“咱們部落那張,有沒有銷毀?可不能再讓它留在世間,不然下次倒霉的就是我了!”
他還沒傻到有話直說的份兒上。
沒想到,怒瀾接下來的話,讓他啞然無語,“這是自然,當初我們在逃亡時,就將它丟進火裡焚毀,你不用擔心!”
任真不幸言中,屬於蒼穹部的那張圖早就被毀了。
也就是說,世間無人能再湊齊滅運圖錄,看來,除非把任天行救出來,由他親口說出,否則,那個秘密會永遠塵封下去。
這時候,怒瀾身上的靈力開始飄散,他能維持的時間到了。
“孩子,你一定要記住我的囑托啊……”
囑托啊……
托啊……
任真的意識注視著怒瀾消失,嘲弄道:“都是一群老糊塗。我真想告訴你,我叫任真。”
只有迷信神明的原始居民,才會愚昧到這份上,以為觸碰圖錄就會沾染厄運。他們燒掉的,不是厄運,而是未知的天大機緣,可惜了。
……
……
天亮了。
早晨的鬼谷,氤氳著薄薄濕霧,清涼舒暢。靜謐幽深的谷裡,不時傳出幾聲鳥鳴,清脆悅耳,令人心情愉悅。
任真盤膝而坐,運功檢查體內的狀況,驚喜地發現,托星辰陣的福,自己積累大半年的舊傷,竟然一次性痊愈了。要知道,他養傷三個月,吃掉靈丹無數,都沒能生此奇效,這如何不讓他驚喜。
他現在總算明白,什麽叫禍福相依。只要能滿血復活,獲益不淺,昨夜受的那份絞殺之苦,都是值得的。
他深吸一口氣,精神抖擻,站了起來,走到念奴身邊。
“醒醒,你還想睡到什麽時候?”
他蹲下身,調皮地揪了揪念奴的耳垂。
經過昨晚的生死考驗,他已經對念奴徹底放心。這小姑娘雖然身份顯赫,性格潑辣,但心地善良,並非凶惡之徒,值得信賴。
所謂的項圈首飾,就不再需要了。至於那個羅浮咒,呵呵,其實壓根就沒存在過。
念奴睫毛微顫,揉著惺忪的睡眼,厭煩地瞥了任真一眼,小臉上暈滿起床氣,這份自然神態極盡嫵媚。
“時辰還早呢,再睡會兒……”
說罷,她側過身,繼續呼呼大睡。
任真得到星辰陣的滋養,疲憊感輕松消除,但她狂奔一整夜,已經精疲力盡,沒有任真那樣的機緣,只能靠睡眠恢復體力。
因此,夜裡兩人醒來後,沒再急著趕路,索性就地睡到現在。
任真見狀,便不再打攪,獨自走進谷裡。
鬼谷深處淒清,到處都是枯骨,無數斷劍殘兵插在地上,成為當年那群蒼穹部眾的無字墓碑。
任真走到旁邊,沒有邁步踩踏進去,而是跪在旁邊,靜靜磕了幾個頭。
不管怎麽說,死者為大,這群寧死不屈的壯士,值得他敬重,更何況,從血緣關系論,他們還是任真這副肉軀的長輩,都是同族親屬。
“你們的血仇,我會替你們報,但是,冤有頭債有主,害死你們的人,不是我父親,更不是什麽狗屁圖錄,而是武帝陳玄霸。用不了多久,我會利用你們留下的財富,殺回金陵城!”
說罷,他站起身,掃視著地面那些兵器。
夜裡疲於奔命,他隨手將那把普通樸刀丟掉,此時還缺一把好刀,代替六合劍當明面上的兵器。
看到某處時,他目光微凝,伸手隔空一抓。
一柄血色長刀受到感召,疾速飛到他手裡。雖然年歲已久,刀身仍是明亮如新,絲毫沒被腐蝕生鏽。
“好刀!”
任真摩挲著清冽刀鋒,由衷讚歎。時隔多年,人已作古,刀意難息,恐怕世外的人已忘記此刀,更別提它以前的名號。
“如此利刃,不應被埋沒。刀不同於劍,不講究什麽華麗尊貴,就是靠一股橫勁。小夥伴,就叫你橫刀吧!”
天才本站地址:.。手機版閱讀網址:m.